作者inflation (:))
看板Anti-ramp
標題[心得] 林大真K書中心的老闆和老闆娘痛毆讀者
時間Tue Aug 1 10:12:28 2006
2006/7/30
七夕情人節
我永遠也忘不了的日子
雖然我走出警局~就希望傷痛從此走出我的內心
但是打字的我~
手依然是顫抖的
忘不了當時的恐懼..........
...................親愛的對不起我又想起當時的情境了>_<
不好意思以下文章很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緣起~
今年三月初辭去工作想要專心準備高普考
由於原先住的地方離補習方蠻遠的且租金較高
考量未來的經濟壓力下打算另覓租屋地
後來補習下課後經過捷運站8號出口
林大真K書中心打出可以住宿又便宜的廣告
在考量未來的經濟壓力下~
上樓去參觀~
林大真她當時強力推銷”文昌位”
就是奇摩知識家裡網友所說的地毯彷彿會流出漿的那一間
環境的確不怎麼好~
但房租的確便宜~
她打算算我9個月30000元整.包水電
而且可以K書24小時,洗澡免費,洗衣機在樓上(事後都說要收錢)
在我考慮的當時~
經濟壓力不得不逼我低頭
我當時不知道不包含冷氣,因為正常的K書中心都有冷氣
但她的文昌位並沒有~~~這是我當時大意沒問清楚的地方
感到奇怪~
住我文昌位隔壁的女生
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
但剛入住的我
覺得為什麼老闆娘總是說她是多麼的可惡
心機重的多麼的可怕
所以我始終與她保持一定的距離
在老闆娘的強力洗腦下~
我當時甚至有點討厭她
但只是住隔壁
她的一舉一動,呼吸的氣息
直覺地都讓我覺得她不是怪人及壞人
後來無意間聽到她講電話
更證明我的判斷
我大膽的跟她做了朋友
卻引起之後我和老闆娘的爭端
我也從她口裡有禮貌聰慧的女孩
變成她口中什麼都是的女孩
甚至是陪睡免錢的女孩...... :(
宛如妓女般被辱罵著.......:(.........對不起我又哭了
衝突開始~
我的租約是到2006/12/1
我受不了數月來的精神折磨
在考試期間
她的惡言惡語更是如洪水猛獸般
侵蝕著我應沉靜的心
數月中發生太多的事
包括她要我們換位子她要改裝潢
等於是叫我們搬家但不退錢
我加了錢換到工作室去
希望換來心理的平靜
多花了一些錢終於換得我考前2個月的平靜
但是考完後我在也忍受不了了
我跟她談我要搬回家住
關於我的租金剩四個月她可否多少退一點?
(我們是一次付9個月的房租加一家共44500元正)
她要退K書券或是現金都OK
但是經濟壓力很大的我
只要求她退部分
但她一分一券都不退
她後來提議
你去找某位A先生
他租約正好月底到期
他的房租跟你的一樣看他要不要承接你剩下來的那幾個月
我跟他談了
一開始他不願意~
也表達了他無法幫忙的無奈
但是後來以純脆幫我的方式
概括承受兩個月
但老闆娘知道我們談妥後
刻意的刁難A先生
我心想A先生已經是純幫我的心態了
我想不如就那些錢就算了
反正我剩4個月我上來台北偶而還可以回來住
但是林大真老闆娘並沒有這麼想
她認為我要走就應該要把鑰匙還給她
~~~~~打人開始~~~~
我在搬東西到電梯時
她要我一定要把鑰匙還給她才可以走
強行拿走我的登機箱
中間的辱罵我就不多贅述~~住了幾個月也了解她會罵怎樣難聽的字眼~~
所以我忍了下來
但是在拉回我的登機箱時
她"林大真小姐"K書中心的老闆娘
一個巴掌狠很的甩過來
打在我的左臉上
我傻了~真的傻了~我沒被人家打過臉
第一次就獻給林大真小姐
但我忍住不還手
但她接下來的話更是讓我無法承受
"妳這個心機重恰查某.不知道死活只會讓人家睡免錢的"
我忍無可忍
我反擊了~我打回去了
真的很抱歉
我還手了
我承認我這個地方做錯了....>_<...(泣)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跑去拉老闆的衣服問他說
你怎麼可以看著你老婆這麼打我?
更令我訝異的事發生了
老闆一拳揮過來
我痛得跌到沙發旁的玻璃桌子
至今右臉在吃飯時仍有咀嚼的困難~~無法合攏
背後再補上一腿
第一次被男人打
居然是在這種情況下
我內心異常的惶恐
我一直以為老闆是一個耿直的老實人
雖說他對老闆娘的家暴傳聞不斷
但我總是眼見為憑
一如我對文昌位隔壁女生的看法一樣~
但是老闆對我的拳打腳踢
令我十分的失望且害怕
原本打算召開記者會
但與新聞界的學長姐討論過後
此事對我造成的陰影已經夠大夠深了
把事情鬧大只會成為我日後更深的陰影
PO在非好店板只是希望大家能夠不要再受欺負了
謝謝大家收看這麼長的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07.35
1F:推 filiaslayers:這家店真是太過份了,這篇應該轉到黑特去 08/01 10:21
2F:推 lotos:好過份,告老闆傷害+民事侵權,原po別哭, 08/01 10:19
3F:→ filiaslayers:讓店家知道鄉民的厲害 08/01 10:21
4F:→ cabessa:去驗傷了嗎?趕快去!沒有錄音的話要趕快找目擊證人~ 08/01 10:23
5F:推 Ruri0306:...這老闆娘的習慣用語是不是取材於他自身經驗啊?O.O 08/01 10:25
6F:→ Ruri0306:請務必先去驗傷再報案. 08/01 10:26
7F:推 zo4:過份.... 08/01 10:55
8F:推 aquabob:真是可惡 08/01 10:56
9F:推 KDTD:好爛!!看了心都都痛了.,當初亂罵你也應該錄音存證告他誹謗 08/01 10:56
10F:推 heroeric:轉黑特+1 08/01 11:07
11F:推 pinkdemon:過份!告他吧 08/01 11:09
12F:推 Aold:雖然這種事情大家都會提議應該告她 但是看原PO不太願意也就 08/01 11:19
13F:→ Aold:不多說了 只能跟原PO說加油 陰影總有一天會被陽光照射到 08/01 11:20
14F:→ Aold:不要氣餒 人間處處有光明 不要被這撮黑暗而影響 加油 08/01 11:20
15F:→ inflation:不好意思~我只有PO在這裡和消費者保護版 08/01 11:25
16F:→ inflation:黑特版不是隱版了嗎?又~原文轉PO可以嗎? 08/01 11:27
17F:推 PTT999:這家店我去了很多年 真沒想到這老闆娘那麼過份 08/01 11:33
18F:推 LovelyMoe:事情發生多久了 趕快去驗傷報警 不要姑息養奸 08/01 11:35
19F:→ LovelyMoe:一個女孩子被打耶 超嚴重的 一定要告到底 08/01 11:36
20F:推 allenpn:發給水果報吧! 最好有些證據更佳! 08/01 11:41
21F:推 maddercat:我覺得有一就有二 算是幫幫後來的人吧 把事情弄大吧 08/01 11:43
22F:推 forge:快發給蘋果日報 並且告他!! 08/01 11:54
23F:→ artytea:告他!不要姑息養奸 08/01 11:54
24F:推 TroyLee:七夕不是 7/31 嗎? 08/01 12:07
25F:推 fdav:好差勁的店家.. 08/01 12:27
26F:推 satolove:告他吧 真是太惡劣了! 08/01 12:29
27F:推 Ruediger:太惡質了! 08/01 12:51
28F:推 DoDoisSocold:看到這篇文第一個冒出來的句子就是靠北.. 08/01 13:03
29F:→ DoDoisSocold:對這種機掰郎不要客氣,那種人只會欺善怕惡 08/01 13:04
30F:→ DoDoisSocold:原PO加油,希望你能順利解決事情 08/01 13:04
31F:推 ngrn:要不要告,尊重原po意見。但我會幫你傳到他倒! 08/01 13:13
32F:推 Aold:同上 沒什麼優點 就只是認識的人比一般多一些就是了囧> 08/01 13:34
33F:推 faces0528:真的太過份了..我被嚇到了!原po應該勇敢站起來!告到他倒 08/01 13:34
34F:推 takuya:誇張.... 08/01 13:36
35F:推 darknewhand:趕快出面 免得事情鬧大 反而被惡人先告狀 08/01 13:36
36F:推 ciccio:置底拉!!!!!!! 08/01 13:37
37F:→ bailan:7/30是閃光日前一天吧,閃光日是7/31 08/01 13:46
38F:推 nightlight39:告他,不然到時候你被反咬一口沒有籌碼 08/01 13:50
39F:→ nightlight39:你也有還手,他也可以告你 08/01 13:51
40F:推 abasqoo:去告對方吧,不告只會讓對方越來越囂張 08/01 13:51
41F:→ abasqoo:而且網路的力量還是有限的,請你加油 08/01 13:52
42F:推 smartnsr:"和解"不代表不能告他 讓他公諸於世吧 不要讓你白白受 08/01 13:51
43F:推 evelyn731217:蘋果日報!!!告他!!! 08/01 13:53
44F:→ smartnsr:欺負 這樣會姑息養奸的 心理的創傷若只是避而不見並不會 08/01 13:52
45F:→ smartnsr:消失 希望你能用法律來還你一個公道 08/01 13:54
46F:推 poeoe:原po加油!! 告他 不要讓後面的人再受害了 08/01 14:04
47F:→ poeoe:沒有在白白被打的 08/01 14:07
48F:推 Mpower:轉黑特吧 08/01 14:20
49F:推 tks9527:爛店 08/01 14:33
50F:推 appogge:誇張 08/01 14:38
51F:推 loveevita:告他!! 08/01 14:46
52F:推 hibaabaa:把事情鬧大才對啊~不要放過這對惡人 08/01 14:47
53F:推 blackcat:這一定要告他的啊!! 08/01 14:51
54F:推 mevi:蘋果加上告她 蘋果就是要用在這時阿 相信記者很樂意看到 08/01 14:50
55F:推 dazzlingsun:告傷害啦>"<~~~ 08/01 15:03
56F:推 ccsnow:好可怕喔...怎麼會有這種事發生...太可怕了... 08/01 15:07
57F:推 zo4:加油喔!!!!不要難過!!!!!世界上好人還是很多的!!!!(例如我=_=) 08/01 15:13
58F:推 chulen:鬧大會造成陰影?這個其實看個人吧!你願意的話驗傷去告他吧 08/01 15:20
59F:推 initiator:告死她 08/01 16:06
60F:推 myallmind:一定要告....看了真的好氣....怎麼可以這樣欺負人!! 08/01 16:11
61F:推 elvanpenz:這種店讓它倒啦!!! 08/01 16:40
62F:推 ZFon525:告死他啦!!!! 別怕!! 08/01 16:45
63F:推 gottsuan:忍下來才會造成陰影 08/01 17:05
64F:推 Ylwan:我挺原po到底,讓他爆! 08/01 17:42
65F:推 amadisyeh: 在我家附近....怎麼不去中正一報案?? 08/01 18:01
66F:推 APTON:告他...不然只會有更多受害者,在這邊PO版影響有限的 08/01 18:03
67F:推 LIONDODO:幹 蘋果跟E週刊這時候最有用啦! 08/01 18:03
68F:推 stoorz:告他! 08/01 18:23
69F:推 supreme0220:一定要告他!!! 08/01 18:36
70F:推 Riapsed:不告陰影不是更大嗎?告死他,要他付出代價! 08/01 18:56
71F:推 SICEMANS:告死她!! 告到她爸媽都不認識她!!! 08/01 19:47
72F:推 chheng:好氣!! 讓它關門吧.. 08/01 19:47
73F:推 seedli:告他!! 好過份 看完後真的很想扁他們 08/01 20:06
74F:推 JinHauShiao:不能姑息!!!!!! 08/01 20:26
75F:推 ligti:真雜碎 08/01 20:32
76F:推 vigodai:告死他!告死他!告死他!姑息養奸不是辦法呀! 08/01 20:54
77F:推 peculiarkay:告死他阿 王八蛋 欺負學生 去死拉 這是一定要揭發的 08/01 21:01
78F:→ peculiarkay:加油阿 一定要告他 至少讓他見報阿 不要再有人受害了 08/01 21:02
79F:推 vigodai:忍不住再推一次,千萬不要姑息養奸啊!原PO加油! 08/01 21:11
80F:推 kawill:有夠誇張 原PO加油! 我覺得一定要告 千萬別姑息 08/01 21:39
81F:推 ajpomelo:告死她!!! 08/01 22:13
82F:推 garyyen:我是原PO的好友..原PO在此發文只是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到傷害 08/01 22:18
83F:推 Violatiek:但是看板的人遠比看新聞的人少,只要他們有營業,就還是會 08/01 22:30
84F:→ Violatiek:有更多人受害吧 08/01 22:31
85F:推 AlmaMater:真可惡耶 08/01 22:45
86F:推 matsumotojun:告它們吧!!! 支持原po 08/01 23:15
87F:推 garyyen:我也很氣憤,想說至少公諸媒體,讓大家知道,但原PO近期還很 08/01 23:13
88F:→ garyyen:多事,不想因此被這事影響到...只希望大家以後小心注意 08/01 23:17
89F:推 chizen:這對夫妻真不是人~ 08/01 23:23
90F:推 Ironist:支持原po告她!爛店! 08/01 23:27
91F:推 dimer:告他!!!!! 08/01 23:44
92F:推 syngejassmin:太過分了...爛店..很可惡耶..支持原po告他 08/01 23:55
93F:推 labell:支持+1 不能讓他們繼續傷害到其他學生 08/02 00:08
94F:推 DIGTAL:太過分了吧 怎麼可以這樣打人 原po一定要告他!! 08/02 00:20
95F:推 supremex7:我也挺原po 真的要告她拉 討回公道 08/02 00:36
96F:推 abase0001:公諸於世,不要再讓下一個人受害了 08/02 00:41
97F:推 babybox:但原po不願意公開。。 原po乖喔。不要難過了(抱) 08/02 00:56
98F:推 Giuplcda:@$@%@$@$ 一定告死他的啊!免的有其他人受罪 08/02 01:05
99F:推 peggyrain:我也贊成出面公開..而你可能也要接受心理輔導.. 08/02 01:36
100F:→ peggyrain:畢竟考試的人已經夠辛苦了..沒必要再接受心理上的壓力 08/02 01:36
101F:→ peggyrain:這樣算是公德一件啦!而我真的建議你要去看心理醫生喔^^ 08/02 01:37
102F:推 marsai:不告他還有王法嗎?? 08/02 03:05
103F:推 ot32em:我在那讀了好久的書的說... 環境不錯 08/02 03:15
104F:→ ot32em:可是真不敢相信老板娘會那樣做...相處起來感覺滿好的說... 08/02 03:17
105F:→ ot32em:但打人真的不對啊 老板娘你幹麻要這麼做啊? 08/02 03:21
106F:推 kaefy:一定要告他!!舉發他!! 找蘋果啊 ˋˊ 08/02 03:24
107F:推 kaefy:借轉漆黑特 真可惡 08/02 03:29
108F:→ ychiung:原PO好可憐,看到原文差點哭出來,你要加油 08/02 04:53
109F:推 vivino:傷害罪,侵權耶!!去驗傷告他們啦!!!讓他們賠錢賠到死! 08/02 09:25
110F:推 pastor168:我去過這家店 當時就對老闆娘沒好感 08/02 10:41
111F:推 oooanna:看了真生氣!! 原PO加油阿~我們都支持你.. 08/02 10:42
112F:推 gouba:雖然非常同情原PO的您的遭遇 可是為了避免日後還有跟您相同 08/02 12:22
113F:→ gouba:遭遇的人 還是希望您鼓起勇氣揭發 不要鄉愿 08/02 12:26
114F:→ gouba:況且考完高考的您 對於民刑法應該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了吧 08/02 12:27
115F:→ gouba:不要姑息惡人了 加油! 08/02 12:28
116F:推 darknewhand:殺!!! 08/02 12:51
117F:推 yuiwing:推!!別姑息養奸!!告他!! 08/02 14:14
118F:推 stacey0222:原po加油!!>___<不可以姑息養奸!!!!>___< 08/02 17:01
119F:推 Homoon:記者會...弄到她的k書中心做不下去..讓她不要繼續害人 08/02 18:06
120F:推 realbluesea:太惡劣了吧!!! 真可惡!! 08/02 19:02
121F:推 BJRyan:聽說和解了 是真的嗎? 08/02 19:23
122F:推 rm65:乖~(拍) 08/03 11:05
123F:推 Cephas:賤人 這種人真該去死 08/03 12:14
124F:推 anlija:告死他啦~怎麼可以和解,應該要連心理治療的錢都要他賠, 08/03 17:47
125F:→ anlija:這種陰影超可怕的,原PO加油,相信版上很多懂法律的人都願 08/03 17:48
126F:→ anlija:意幫您的~加油~ 08/03 17:48
127F:推 lovedemon:勇敢的站出來,讓他的店開不下去...真的很黑耶.. 08/03 18:22
128F:推 iamsixers:太誇張了 這一定要提出告訴 千萬不要姑息養奸 08/03 19:54
129F:→ iamsixers:另外樓上G兄有點將高普考想的太專精了 高普考是有考民꘠ 08/03 19:55
130F:→ iamsixers:刑法 不過那都是些相當基礎的概念 要弄懂一些理論 恐ꤠ 08/03 19:57
131F:→ iamsixers:怕還是得本科系的較為專精 08/03 19:58
132F:推 polu:真的太過份了!!! 08/03 20:57
133F:推 whitecoco:太過份了 不可以姑息養奸 這樣他們只會食髓知味 08/03 23:01
134F:→ whitecoco:找蘋果吧.... 08/03 23:02
135F:推 uovivian:好可怕 08/03 23:05
136F:推 BrownPAN:爛店 原PO告他! 這種爛店早早倒掉吧! 08/04 12:51
137F:推 LACENI:不要姑息養奸 08/04 22:44
138F:推 SophiaCat:好可怕... 這種經驗真是太恐怖了... 原PO好可憐... 08/21 13:53
139F:推 tmue2006:幹...地址給我..我去跟他們較量較量!看誰比較會打!媽的.. 09/01 02:42
140F:推 s8910139:天呀~~~真的很爛耶!!! 07/07 21:28
141F:噓 KANEISBEACH:噓你姑息養奸 03/13 07:56
142F:推 owenwilson:.. 06/26 10:58
143F:推 ttprincess:朝聖 順便補個推 讓這篇爆XD 11/24 02:48
144F:推 xiaoyu:我只能說怕事的就輸了 12/06 02:57
145F:→ xiaoyu:如果妳這樣就想算了的話,我也只能說老闆打得好打得妙! 12/06 02:58
146F:→ xiaoyu:被白打活該罷了...懂嗎?如果妳不去告他們的話! 12/06 02:59
147F:→ j12289368800: 奴性重啊= = 10/07 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