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hotdicku (mchotdicku )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Yahoo奇摩拍賣嚴重欺騙消費者!請大家抵制!
時間Thu Mar 30 22:48:40 2006
※ 引述《yagiza (一年沒換暱稱)》之銘言:
: [恕刪]
: 看了這麼多篇文章..我想我有些想法與大家分享
: 首先,就已那碗麵來說吧
: 如果門口有貼了一張告示,告訴你要怎麼吃這碗麵
: 你的筷子要怎麼拿...
: 那這時候我們先來評估這東西
: 1.那公告到底寫的是否明確,是否可以用科學的方式判定是否違規。
: 2.這公告很明確,只是是否違反規則得自由心證。
: 3.這公告根本就不明確。
: 以1來說,如果你覺得這東西可以接受,那麼一但進去吃麵後,如果有違反
: 規則,那麼就得依照規則走。只要客觀來說你真的違反了,其實大概就得
: 這樣子。至於說這個規則合不合理,這點在進去麵店的時候根本就是沒的談。
: 要,你就是在進去前跟他討論,看他願不願意修改。如果他堅持不要,
: 你要就是follow他的想法,要就是離開。畢竟店是他開的,他的規則是他定的
: ,合不合理這也是你自己在沒有人逼迫下可以決定的。
: 所以,身為消費者的責任,你必須確認好所以的規定,
: 縱使你花錢,那也只是讓你成為消費者的身份而已,不代表說你可以事後再來
: 與老闆吵說合不合理了。
: 反正,這東西就是一番兩瞪眼,就像你辦手機一樣,一旦你簽名了,那
: 你就有責任去看清楚,去搞懂,這些規定是在寫什麼。
: 以2來說,這點就很有的討論了,
: 首先,你還是進去的話,那麼你還是得遵守規則。
: 但是,如果你覺得他的判定是有問題的,你當然可以跟他討論。
: 不過,有件事情還是得搞清楚一下。
: 縱使你花了money,你成了消費者,你還是有身為消費者的責任。
: 老闆也有老闆的責任。不是說花錢就是大爺了。
: 老闆認為你的角度不好,你當然可以要求他提出證明。
: 反過來說,你身為消費者,也應該提出不違反的證明。
: 這中間自然就有可以討論的地方。
: Keep in mind.
: 不是去討論說那個規矩合不合理,
: 而是去討論他到底判你違反的理由。
: 當然,在這種狀態下,當然心裡會不好受,但是這東西就是這樣。
: 如果你看了覺得就是自由心證,你就得承擔會有這樣後果的機率。
: 以第三而言,我個人是認為就得小心謹慎了。
: 還是得先問問老闆比較好。
: 總之,
: 定型化契約,若老闆就是要用這種方式,他不想跟你一條一條討論的話
: ,這是他的自由。他沒有義務也沒有責任要跟你一條一條討論。但是你可以
: 要求他解釋,你可以要求他講解,如果他高興,你也可以問問看是不是可以一調一調討論
: ,如果他願意一條一條跟你討論修改,這是他人好,不代表他一定要這樣。
: 因此,定型畫契約往往就是yes or no。這東西有沒有得談,得看老闆。他不想談
: ,他就是想這樣,那這是他的自由。如果事後一個一個討論,那確實就很累人了
還是就事論事吧!
把問題回歸到原點,那就是 "y拍的拍賣規則的合理性,以及其管理態度和服務品質".
這並不是 "不爽就不要用" 或是 "消費者是大爺" 兩種立場的爭辯.
只是很單純討論:
"y拍單方面自訂的規則合不合理?"
"y拍對於規則的解讀,以及違反規則的處置保留完全的權力,這樣子做合不合理?"
"y拍收了刊登費,卻未盡管理之責,放任仿冒品, 只抓廣告嫌疑的賣家,
為了單方面的私利,只抓蒼蠅,不打老虎,這樣子做合不合理?"
"美國e-bay為何肯退還刊登費,但是台灣yahoo不肯?
"y拍自行將違規商品下架,不退還刊登費,也不讓賣家重新刊登,這樣子做合不合理?"
我的感覺是,
諸位護航者都不肯正面回答這些問題,
相反的,諸君的文章都帶有一種味道,
那就是:
"是啊! 牠是不合理,但是你可以不要用啊!"
我認為,消費者有權力去用輿論的力量去和這個網拍平台協商賣場規則,
並且有權力去要求他提供更好的服務品質.
如果你認為上述的問題都是可以討論的,
那我們應該聚焦在這些問題怎麼解決.
而不是讓討論失焦,
變成 "消費者是不是應該對定型化契約無條件接受"?
理性的的討論上述那些問題,並不是鄉民式的叫囂,
過分偏袒資方的定型化契約本來就可以討論其合理性,這叫做民主.
你知道嗎? y拍過去對於受騙的賄款買家是完全沒有補償措施的.
但是在多次的交易詐騙案例發生後,
眾多使用者開始同聲撻伐,
大家開始慢慢覺得,
在這個拍賣平台上發生的交易詐騙, y拍也應該承擔風險,
在眾多使用者的輿論壓力下,
y拍才訂出《買家/賣家保障方案》:
若不幸被詐欺,只要該筆交易符合保障的條件,
不論是買家或賣家都能獲得補償,最高額度新台幣7000元。
雖然賠償的條件頗苛,金額上限也不高,
但是你必須知道,
這是很多消費者聚眾發聲,大家一起討論發言,一起努力的成果.
在網拍沒有法律明文規範的情況下,
眾人討論,逼得y拍做讓步,
這是很了不起的.
你下次如果碰到轉帳匯款,對方卻蓄意烙跑的情況,
y拍願意承擔部份交易詐騙風險, 賠償你部分損失.
這樣甜美的果實, 是前人努力得來的,
你享受到了, 還覺得挺不賴的,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
當初大家討論的時候, 也是有一堆人在幫y拍護航,
認為受騙的買家/賣家是自己沒有做好判斷,
y拍只是一個提供交易機會的平台,
牠"於法"根本不用承擔交易風險.
你現在回過頭來看這些人,
你會不會覺得這些人實在很討厭?
當別人在爭取廣大消費者權益的時候,
他們卻搬出 "不爽就不要用" 理論,
搬出y拍的規則,一口咬定:
"大家已經同意他的規則,沒有什麼好抗議的".
"y拍規則可沒說他必須承擔詐騙風險啊!"
"如果不爽y拍規則和處理方式,你當初就不要按下同意啊!"
結果後來的討論和抗議有了成果,
這些人照樣共享這些成果, 實在令人氣結.
你想想看.
如果沒有人去討論,沒有人去給y拍壓力,
牠沒事會去自己定一個《買家/賣家保障方案》嗎?
別傻了!
同樣的道理,
如果這次的討論可以讓y拍修訂規則,
至少做到,
1."商品刊登前先行過濾,刊登後即應履及刊登義務"
2."商品下架前先提供違反規則的解釋"
3."下架後退還刊登費,或是容許修改後再次刊登."
這也是一次成功的運動.
這三點訴求,我認為是合理的.
美國e-bay做得到, 台灣yahoo也做得到,
這根本不是國情問題,也不是消費風氣問題.
以仿冒品為例.
仿冒品充斥是誰的責任?
笑死人!
當然是y拍的責任!
你敢發狠把仿冒品通通下架,還會有人敢賣仿冒品?
明明就是y拍自己 "選擇性執法", "殆盡管理責任",
才會造成賣場種種亂象,
根本和消費風氣沒關係!
※ 引述《is1128 (想不出來)》之銘言:
: ※ 引述《steelfinger (弔....故友逝去)》之銘言:
: : 美國那套絕對不適合拿來台灣用,因為美國人尊重法律
: : 一旦被指正,便馬上改正,所以eBay也樂得順水推舟做人情,給予全額退費的福利
: : 因為他們的會員是知法守法的文明人,而非知法玩法的鄉民
: : 在台灣這種鄉民意識高漲的世界,大部分的人根本不尊重制度規章
: : 他們死命鑽法規的漏洞,然後被抓到了不會先自我檢討,
: : 反倒回罵這些法規是惡法,是在壓榨欺壓使用者,制訂者必須改進
: : 對付這種人可以用文明人那套嗎?絕對不行,因為他們腦子裡沒有守法的觀念
: : 所以若不先祭出重罰,讓他們瞭解法律規章的權威性
: : 給予任何優惠妥協,都只會讓他們得寸進尺
: : 要求奇摩修改法規絕對不是不行,我也不是在袒護奇摩
: : 只是覺得很多參與討論者的觀念心態錯得離譜,不得不出來講幾句
你錯了,
我們會去重視y拍的賣場規則,
討論其合法性,法源依據,以及規則的解讀,違反規則的處置方式,
足證我們是守法,願意知法,並且論法的消費者.
以y拍為例,
你以為充斥仿冒品這種現象的最大根源是什麼?
是那些賣仿冒品的賣家嗎?
錯!
答案是: Yahoo的管理放任心態!!
牠對仿冒品或是違規商品的處置完全是利益考量.
當你一次把50件仿冒品通通丟上y拍,
牠不敢動你,
因為只要牠發狠,一次把你通通下架,
你會嚇的屁滾尿流,再也不敢賣仿冒.
你可以去檢舉那些評價高達上千的仿冒品賣家,
然後再觀望,y拍有沒有執行牠的"拍賣規則".
: 「恕刪一些」
: 其實我想表達的確就是這樣
: 「錯誤的消費者觀念」
: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就好了
: 上次大賣場版就有提到
: 全球的COSTCO賣場居然在台灣有提到不能無條件換貨
: 為甚麼不行?因為有客戶居然東西吃到一半用口味不合當作退貨條件
: 當然一開始COSTCO可以接受,可是後來越來越多的情況底下
: 他也沒辦法不去管理,最後就得開始嚴格的去控制流程
: 而讓善良的客戶覺得困擾,其實跟盜版是一樣的道理的
: 難道這些人沒想到
: 其實害到的是自己跟一群廣大善良的消費者嗎?
盜版,仿冒品都一樣,
關鍵根本不在賣盜版的人,
而是執法的人.
到底誰是善良,知法守法,而且願意論法的消費者?
爭取自己的權益並不叫鄉民.
如果你認為這次天哥和這一系列文章的訴求是錯的,是站不住腳的,
我想請你捫心自問,
如果y拍日後在輿論或媒體壓力下,願意修改拍賣規則,
願意先解釋規則,再下架商品.或是,願意退還刊登費,
當大家在享受這樣的成果時,
你能不能再回頭看看自己的文章?
容我引述你這一段話:
定型畫契約往往就是yes or no。這東西有沒有得談,得看老闆。他不想談
他就是想這樣,那這是他的自由。如果事後一個一個討論,那確實就很累人了
我就是不想被你這段話打成一個殘廢的消費者,
道不同,不相為謀.
但是,我們爭取自己的權益,拜託你不要扯後腿,
因為,如果事後真的有成果了,你也會是受益者,
言盡於此.
--
沒有joke的西斯和沒有西斯的joke如同沒有在野黨的民主和沒有民主的在野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143.151
1F:推 breezybud:有義憤填膺的感覺~ 推一下 03/30 23:01
2F:推 linlaus:一定要推的啊 03/30 23:15
3F:推 mimiluna:完全大推!!說的太好了!!! 03/31 00:18
4F:推 steelfinger:閣下以結果論是非,恕我不能苟同 (聳肩) 03/31 00:20
5F:推 sweetpiano:推!超中肯!最討厭不付出卻等著收穫的free-rider = =+ 04/10 23:01
6F:推 noodlecool:侃侃而談 讚 !! 06/09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