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m2001 (va是我的公主喔!!)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光華商場售後服務惡劣的店家"生富"
時間Fri Feb 17 23:40:49 2006
※ 引述《jinmaw (金毛)》之銘言:
: 店家事後才跟原PO說他買的型號本來就是有亮點的"瑕疵品"
: 這無關乎保固吧
: 瑕疵品一定要告知的不是嗎?
: 何況店家本來就有告知的義務
: 聽不聽由消費者選擇的
: 而且這跟鑑賞期無限擴張有什麼關係?
1.店家自己沒測試過,客人買的時候直接賣
2.店家自己測試過,客人買的時候沒講
如果是2,那我道歉,是黑店
如果是1,那原po是奧客
: 這根本就不是理由
: 服務業本來就應該有完善的服務
: 便宜就可以爛根本不對
: 台灣就是有太多消費者沒有自覺
: 老是站在廠商的那一邊
: 才會有這麼多爛店家在那邊繼續擺爛
: 你的說法我實在無法苟同
好阿,那服務的人事成本最後還不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然後又要上來po說'東西賣這麼貴,真是黑店'?
現實就是這樣,你不爽就可以不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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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 我﹨╲﹋
◎﹌/
∕ 不╰○∕ ╭U╮
他→
︵○ ~
喔一 ↖
(¯ ─
去 是 ╲﹨○∕
╱ 送 ) < F >在
╯╯ ↗
╲︳○
/) ╲
死 天 ╭
├┤╮
∕﹨ ╰O╯
飛 ╱
一刀兩斷──╮
¯╰□▽
我仆 ╮ 使 ╪ ○╯慢 ╴╴
╴╴▄▃▆) ╰───
凱薩劍!! ∕﹨
街了 ○︵── ╞╡ ∕├╮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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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5.47
1F:推 sdindon:店家知道是瑕疵品,但沒跟原po講~但案是2..你道歉吧~ 02/18 00:00
2F:→ sdindon: 答 02/18 00:01
3F:推 pm2001:這個型號本來就是亮點的瑕疵品<-這句嗎? 02/18 00:12
4F:→ pm2001:就我自己的解讀,這種型號本來就不保證無亮點 02/18 00:13
5F:推 ghdk:店家買的當時沒說,等客人反應時才說這批型號有問題.. 02/18 00:21
6F:→ ghdk:這樣說來就是店家明知有瑕疵還不提醒顧客... 02/18 00:22
7F:→ ghdk:明明就是你說2.. 02/18 00:23
8F:推 egoself:不管它有沒有瑕疵店家都有告知的義務吧! 02/18 12:07
9F:推 karater:奇怪的論調 02/20 02:13
10F:推 myallmind:我想大家的解讀都和你不一樣吧~~就你會解讀成這樣.... 02/20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