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seph127 (pp)
看板Anti-ramp
標題[建議] 遏止[緣]不當行銷手法的根本方法
時間Mon Jan 31 16:44:32 2005
板上大大們對於緣的各種不當行銷手法早已討論多時
可知緣的成員以差勁手法行銷已造成大家的困擾與反感
不知曾親身深經歷過的板上諸位大大
是否願意發揮正義感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以遏止她們用不當手段行銷的歪風?
因為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
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依據公平會的解釋[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案件處理原則]
所謂的[欺罔]
就是包括了[不實促銷手段]及[隱匿重要交易資訊]等緣所可能採用的行銷手段
瘦身美容業已經因為之前的不當促銷手法而被公平會盯上
進而制定出[瘦身美容業消費資訊透明化暨不當行銷行為處理原則]加以規範
現在既然緣所採取的行銷手法已經造成這麼大的民怨
顯見已非單一消費爭議的個案,而是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行為
公平會就該進來管一管
公平會網站:
http://www.ftc.gov.tw/index.html
檢舉信箱:
[email protected]
檢舉及服務電話:(02)2351-7567,總機轉 380 (公平會服務台)
檢舉信件寄送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
但必須先講清楚的是
公平會只負責交易秩序的規整
而非消保爭議仲裁機關
所以若想退貨退錢的
應該找消保官(電話是1950),或找律師打民事官司
若想讓緣為它的不肖行銷手段負起行政責任的
可以向公平會檢舉
若真的構成公平法的違反
緣或主其事者
可能就得為此付出一筆罰鍰給國家
罰鍰金額則依其情節輕重惡性是否重大而定
違反公平法24條的行政責任是公平法41條
公平會得依調查結果選擇
[限期命其 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
或處新臺幣 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的罰鍰]
等行政制裁手段
當然,經公平會認定[緣]違反公平法的話
被害者找消保官或打民事官司時
自然會比較順利
此外,版上大大們之前描述的大小猿人遭遇戰過程中
公平會只管[不當促銷手段]這個部份是否侵害交易秩序
至於商品有無療效應該先找衛生署
衛生署確認無療效之後
除了衛生署可以罰她們錢之外
消費者也可以找消保官踢爆黑心化妝品
或是打民事官司
至於緣人們以疲勞轟炸,恐嚇口氣,欺騙消費者,強迫巨額消費等情節
則公平會應會介入
說了這麼多
為什麼我不自己去向公平會檢舉?
因為我沒經歷過緣人的攻擊
沒有親身經驗
若打電話去公平會檢舉說BB上面說[緣]這家公司怎樣怎樣黑
她們是不會理妳的
得留下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
他們才會進一步立案調查
希望正義之士
能向公平會提出檢舉
以杜絕這些黑店的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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