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linaring (selina )
看板Anti-ramp
標題[心得] 佳姿美容中心的教訓經驗分享
時間Thu Nov 4 06:35:02 2004
這是我個人的經驗,也是一個教訓>"<
上來版PO文,主要是請大家小心 謹慎留意身邊財物
若版主覺得不合,請來信告知我自D
時間是昨天晚上七點半
我去佳姿古亭店二館做身體
一進門就拿了KEY及浴巾洗澡更衣(我是第一次去做身體,新客人,以前是去一館運動)
先把手提包放到櫃子裡,然後去更衣,
更衣時,脖子上掛金鍊子,擔心等下做身體及洗澡不方更及飾品會沾到油或肥皂不好
就把它拿下來放到褲子口袋內====>大失策
然後,衣物就放到櫃子裡去做身體了。
一個半小時後,打開櫃子穿衣服時,金鏈子不見了。
怎麼找就是找不到
店家小姐也幫我翻包包、衣服、客人丟的浴巾、垃圾桶....就是找不著。
詢問有無走廊的監視器,答案是無。(美容中心不方便裝)
店家小姐也同意我看她們的包包,報警處理(時間太晚,而且鏈子也找不回來,
再加上我有偏見-警察絕對不鳥我這種事>"<,所以就沒報警了)
重點來了
大家不管是運動健身或是做按摩做臉,最好不要帶著貴重物品
若帶著,也不要放入置物櫃,最好是跟著自己
請幫你做身體的小姐看著。
這件事是我個人疏失在先,唉~~~
事件發生時,現場還有客人指責我,沒帶項鏈還謊稱丟了
幸好店內也有其他人看到我帶鏈子進入
不然苦主已經夠慘了,還被冤枉成澳客,衰成這樣真是太~~~悲了
我做身體多年,也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發生時心又涼又慌
也順便請教版友,大家有類似的經驗嗎?(比方說游泳池、三溫暖之類的店)
會報警處理留筆錄還是像我一樣只好認賠了事,學個經驗呢?
好苦悶的晚上>"<...不過之後有朋友的慰藉,加上轉個角度想,就會好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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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4.18.56
1F:推 mengchan:我記得好像可以要求賠償 因為店家沒有盡到 61.229.197.38 11/04
2F:→ mengchan:善良保護人的責任 61.229.197.38 11/04
3F:推 MTV:搞不好指責妳的那個就是偷鍊子的~:P 210.69.13.1 11/04
4F:推 amiel:推樓上! 140.119.147.14 11/04
5F:推 pianoholic:看到囉!我覺得沒監視器這點...遜!!! 163.21.49.254 11/04
6F:→ selinaring:嗯,沒監視器這點,讓我連立場都站不住>"< 221.169.8.127 11/04
7F:推 NiseBeru:請參照民法606-608三條文 61.229.44.123 11/04
8F:推 selinaring:多謝樓上,看到606-607還覺得有希望要求 210.64.18.56 11/05
9F:→ selinaring:賠償,但608條就發現不行了.沒有告知... 210.64.18.56 11/05
10F:推 NiseBeru:下次要小心... 61.229.40.105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