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koy (好想念王傑...)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關於"叫警察"篇
時間Thu Apr 25 18:04:27 2002
太離譜了吧, 我是說, 逛街逛到這樣子, 也太累了吧.
還什麼為了證明幾支錶是否相同, 又繞了圈西門町.
逛街就是要享受的啊, 買都買了,說真的, 差價250, 可以了啦.
有時候買東西就是看自己經濟能力, 不然真的要省錢的話, 手錶99元的也有啊.
自己覺得價錢可以,就可以了啦.
在士林夜市我也經常遇到這種事啊, 在A 店買了鞋子490, 走著走著, 又看到
B店 賣390, 甚至還會看到 C店賣290, 這是常有的事吧, 這怎麼說呢.
如果真的怕買貴的話, 就只能先按耐住, 找找看有沒有更便宜的,
最後再做個總決定.
之前我在士林夜市買的小夜燈300, 但陽明戲院旁邊朋友禮品店賣650,
這怎麼說. 覺得貴就不要買, 買了就不要再去比價, 再抱怨.
其實百貨公司裏面附設的唱片專櫃, cd 一定都比外面貴,那你也拿著大眾唱片
買的 三百多元 cd,要去百貨公司退錢,哪有可能.
原則上店家是願意退錢或是退換貨啦, 不過, 誰會沒事真的去退換呢,
買了東西就是要享受的, 哪還有時間搞這些.而且真的沒什麼特殊情況退換貨,
店家生意都不要做了,營業額都改來改去.
不是說法律不法律的問題,真的是買東西之前三思而行吧, 買了就不要後悔,
有需要就買, 不要想太多.
我也覺得這種小事就勞動警力, 幹嘛啊, 浪費公帑,
在這件事當中,原作者多少也站不住腳吧,店家本來就是要賺錢的啊,
只是賺多, 賺少, 那就是看人啦.
不然你看看百貨公司, 成本幾百元的東東, 定價三,四千元!!
到了折扣期間, 來個三折, 大家也搶翻天. 結果廠商也是賺翻.
這件事來說, 其實我是老闆的話, 我不會退錢, 大概也不會讓客人換貨吧.
你想想看, 如果你是店家, 客人發現買貴了, 要來退錢, 你的心情是怎樣,
好一點的話就是再委婉的解釋,強調售後服務一定會做得很好,
讓客人就算買貴了, 也多少覺得甘心一點, 安慰一點.
這件事當中店家找警察, 那是因為他來了一群怪怪客人, 搞不好以為是來
鬧場的,沒聽說過 買貴了要退費的.店家也真是怪,
警察是老闆找的, 怎麼老闆不開口, 而是由這群客人開口呢.
一回事是一回事, 店家沒開發票, 沒錯, 儘可以去檢舉,
直接上稅捐處網站, 上面有表格.
東西買貴的話, 那就見仁見智了. 你覺得貴, 就不要買. 買了就別再說什麼.
不用去找警察來評理, 店家有對你們動"手"嗎?店家也承諾願意換貨了啊,
還不夠誠意喔.
不說了,每個人的歷練不同, 想法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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