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xie (安琪拉)
看板Anchors
標題[新聞] 梁春姬事件 網友:別波及其他主播
時間Sun Dec 25 11:31:58 2011
http://news.cts.com.tw/udn/entertain/201112/201112230898496.html
2011/12/23 09:48 記者葉君遠/台北報導
「梁春姬事件」兩天後,華視新聞部氣氛仍低迷。不過,事發當時整理華視主播花絮貼在
網路的網友Andy,昨在網路發文向華視道歉,等於幫華視打了一劑強心針。
主播梁芳瑜昨天仍請假,事發隔天立刻請辭的新聞部經理林淑卿也因重感冒請病假,林淑
卿昨用濃厚鼻音說:「這次事件我們確實有錯,各方用嚴格的方式檢視,我們會用正面看
待,撐過風波再向前走。」她將和同事打拚到大選完才離開,至於梁芳瑜仍關機請假沒上
班。
餘波蕩漾了兩天,網路上支持和反對聲形成兩派筆戰。支持的網友表示,華視雖名為公廣
集團,卻要自負盈虧,辛苦在新聞戰中想殺出血路,這次犯錯不致死,各方沒必要批評到
無限上綱,其他主播跟此事無關,更沒必要砍到刀刀見血。
網友Andy之前陸續將莊雨潔、黃柏齡等播報花絮po在網上,在「梁春姬」風波時被不少媒
體引用,昨他在網上道歉。
他坦言,確實把氣象主播莊雨潔穿格格裝播新聞、黃柏齡不小心穿鏡的畫面、邱薇穿半透
明罩衫,內衣若隱若現的內容蒐集po出來,但完全沒惡意,被拿來攻擊令他非常難過,「
對不起,希望這些主播不要沒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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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37.132
1F:推 yaobj:支持華視這些主播告這個網友,傷害無辜努力的人~~ 12/25 12:08
2F:推 yaobj:刑法第310條:妨害名譽--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 12/25 12:17
3F:→ yaobj: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 12/25 12:18
4F:→ yaobj: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12/25 12:20
5F:→ yaobj: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 12/25 12:23
6F:→ yaobj:千元以下罰金。 12/25 12:24
7F:→ yaobj:他放上的影片應該可以拿來當做證據,沒有問題吧? 12/25 12:25
8F:→ yaobj:告訴乃論案件,追訴時效僅6個月 12/25 12:26
9F:→ yaobj:可以說華視行為不對,本來就該罵~可是連其他主播全拖下水~~ 12/25 12:30
10F:→ yaobj:這就太over了~~不是把傷害造成後,就說聲對不起了事... 12/25 12:31
11F:→ yaobj: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鋼~~也該對言論負責任吧? :) 12/25 12:33
12F:推 andy199113:樓上 報導中的就是我 12/25 13:47
13F:→ andy199113:我那篇文章真的沒有攻擊性的評論 完全是媒體整理成新聞 12/25 13:48
14F:→ andy199113:所以我並沒有妨害名譽,只單純回應文章與解釋,謝謝 12/25 13:49
15F:推 Applebow:其實我要謝謝andy大 他幫我留下很多主播精彩的時刻 12/25 14:05
16F:→ Applebow:當然我也相信 經過這次事件 andy大會更知道尺度拿捏 12/25 14:06
17F:→ Applebow:好幾次看到沈犯錯我想PO上來這裡 可是怕被記者抄就沒PO 12/25 14:07
18F:→ Applebow:其實我們都是單純愛主播 只是環境越來越不單純 要更小心 12/25 14:08
19F:推 andy199113:我已經在下一篇解釋過程與原因,請看完相關文在批判 12/25 14:11
20F:→ greenxie:不過是一些新聞播報片段,也沒有變造,一樓別搞錯了 12/25 14:15
21F:→ greenxie:應該要謝謝andy199113,不然新聞看過就算了,也不會錄 12/25 14:17
22F:推 yaobj:我也只是提醒ANDY大,就像APPLEBOW網友說的一樣~~ 12/25 14:33
23F:→ yaobj:大家都愛主播,但現在環境越來越不單純,要更小心為上~~ 12/25 14:33
24F:→ yaobj:何況八掛是大板~只要文PO出來,是無意也好.都已造成間接傷害~ 12/25 14:35
25F:推 andy199113:就算是大板,網友PO文媒體為什麼可以直接引用? 12/25 14:38
26F:推 yaobj:這要問記者主播為什麼了,我也不知道,無法回答~~ 12/25 14:42
27F:推 dylan29341:一樓太激動了吧 這樣到底哪裡妨害名譽... 12/25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