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genelu (腳好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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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老公偷情 前女主播判免還320萬聘禮
時間Mon Apr 25 18:18:07 2011
http://stars.udn.com/newstars/collect/CollectPage.do?cid=7353
前三立主播林毓芝2008年嫁給牙醫師洪斌凱,但是婚後發現老公仍與前女友
藕斷絲連,兩人互傳曖昧簡訊,於是拒絕與洪斌凱辦裡結婚登記,洪斌凱要
求解除婚約,並歸還價值約320萬元的聘金、聘禮,林毓芝則反控洪斌凱劈腿
騙婚,索賠220萬元,最後法院宣判林毓芝不用歸還聘禮,洪斌凱也不需賠錢
。
林毓芝在2009年8月閃電向三立新聞台請辭,當時媒體就報導指出她婚姻疑似
生變,而事實上當時,林毓芝就是因為發現到洪斌凱與前女友的噯眛簡訊,
憤而離家最後還出國去,洪斌凱因為一直無法聯絡上林毓芝,所以寄出存證
信函到林家解除婚約,並且要求林家歸還總價值約320萬元的聘金、聘禮。
林毓芝與洪斌凱在2008年6月開心舉行婚禮,但是婚後兩人一直未到戶政機關
辦裡結婚登記,洪斌凱向法官表示,他曾多次催促林毓芝去辦理結婚登記,
但一直遭到對方推託與拒絕,所以要求解除婚約並返還聘金、聘禮;而林毓
芝則反控洪斌凱因為婚後偷情,對於婚姻不忠,所以她才拒絕辦理結婚登記
,還要向騙婚的洪斌凱索賠220萬元。
不過,最後法官認為洪斌凱無法舉證出多次催促林毓芝辦理結婚登記的時間
、地點,所以認定洪斌凱解除婚約無效,聘禮無需歸還,而林毓芝方面則沒
有提出事證來證明,因為洪斌凱的違約,導致婚約無法履行,所以判決洪斌
凱不需賠償林毓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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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兩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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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ohe5678:前主管會不會出來暴料XD.. 04/25 19:11
2F:推 mjfaith:真相大白了~~~ 04/25 20:29
3F:推 aloha1828:希望林毓芝早點復出!! 04/25 21:25
4F:→ johe5678:有台敢收嗎.. 04/25 23:47
5F:推 weiike:一個要錢一個要肉 04/26 09:16
6F:→ eugenelu:一樓,為什麼不敢收,除非實在播得太爛 04/28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