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tany1012 (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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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許紹洋、林韋君 5年內別戀須賠500萬
時間Tue Sep 9 13:16:28 2003
記者粘嫦鈺/台北報導
許紹洋和林韋君日前和經紀人姚鳳群簽下一紙感情契約書,裡
頭載明:
5年內除非和對方分手,不得有移情別戀、腳踏兩條船
等傷害對方,損及公司名譽的事,否則賠償公司500萬元。創下
藝人簽「感情合約」首例的許紹洋昨天坦承:「事情爆發後,
22個支持我的網站一夜之間全部關閉,我失眠、掉髮、食不知
味,愛得非常痛苦,現在我們決定加把勁,排除萬難走下去。」
為了唱片新專輯改變髮型的許紹洋,神情有點憔悴,語氣也充滿
無奈,他說:「我在車上吻韋君被偷拍報導出來後,壓力潮湧而
來,走在街上,我發現大家看我的眼神充滿排斥,最可怕的是,
我家和她家前後門,24小時有人釘梢,說真的,我不怕拍,但我
討厭人家亂寫,明明不是這樣,但看圖說故事,硬是寫得不堪入
目,難道藝人不是人嗎?」
經紀人姚鳳群眼看兩人愛的路上走得非常辛苦,裡外不是人,為
了長遠之計,擬出這分愛情契約書,他表示:「這在台灣應屬首
例,但我是為他們好,也為公司紀律著想,這麼簽約,一來時時
提醒他們,要珍惜這分感情,不要做對不起對方的事,更不要讓
公司名譽受到傷害,畢竟一個經紀公司要帶很多藝人,管理很重
要,其實所有人進公司,都簽了一條『不准破壞別人家庭,否則
罰500萬』的合約。」
姚鳳群並透露:「林韋君早在3個月前就和我提到和林佑威感情已
經走到盡頭,有一次她手機沒電,一直沒和林佑威連絡上,收工
時才借工作人員電話打給他,兩人大吵,然後她在車上痛哭,還連
甩自己7、8個耳光。」
而許紹洋認為,這個事件最大受益者應該是林佑威,「因為大家
都認為我不好,怪林韋君花心,林佑威卻得到很多支持,事實上
,感情世界到底真相是什麼?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2003/09/09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1550497.shtml
↑新聞網址 有許紹洋新髮型的照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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