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mj (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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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農園盃划船規則
時間Wed Dec 17 21:13:54 2008
第15屆全國大專院校農園盃划船比賽規則
一、 宗旨:為提倡各校運動風氣及連絡各校情感,特舉辦本比賽。
二、 主辦單位:明道大學精緻農業學系。
三、 協辦單位:明道大學課指組、體育室。
四、 比賽地點:明道大學蠡澤湖。
五、 比賽日期:98年1月20日。
六、 參加對象:各校系大學部、研究所學生,以五男五女為代表。
七、 比賽制度:計時賽制。
1. 以兩人為一組,不限男女(不可重複),架一艘輕艇繞過前方生科系水上牧場後返
回。
2. 出發前皆須穿著救生衣,若未穿完全則加2分鐘。
3. 每系得完成5趟。
4. 名次以完成時間越短者為第一名,以此類推。
八、 獎勵辦法:比賽取前三名頒贈獎牌。
九、 比賽注意事項:
1. 凡有疾病之同學請勿報名參加,如違返規定者,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2. 一切判決以裁判為主,參加隊伍不得有異議;裁判安排由大會制定,參加隊伍不
得有異議。
3. 如有爭議時立即提出抗議,比賽結束後不得提出抗議。
4. 參加隊伍於比賽時間前十分鐘進行檢錄,遲到10分鐘,該隊以棄權判定。
5. 凡抽籤後不得退報名費。
6. 凡對出賽時間有異之隊伍請在領隊會議中提出,未在領隊會議中提出之隊伍,對
於出賽時間不得有異。
7. 比賽期間若有隊員互毆或侮辱裁判情事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該員出賽外,並扣
精神總錦標12 分。
8. 精神總錦標:第一名得7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3分、第四名得1分。
9. 無故棄賽扣精神總錦標8分。
10. 數次警告仍不聽工作人員勸告,屢次靠近岸邊者,扣精神總錦標8分。
十、 對於競賽辦法有問題之同學請與負責人詢問。
十一、 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隨時修正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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