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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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4院校協進會 籲大學法修法尊重大學自治
時間Sat Jan 24 20:50:10 2026
4院校協進會 籲大學法修法尊重大學自治
2026-01-24 00:24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高雄報導
近日朝野立委提案欲修「大學法」,四大大專校院協進會昨趁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連
袂提案強調各校規模不一、公私立性質不同,呼籲要求考量憲法保障大學自治的精神,尊
重大學不同特性與私校董事會權責,應讓學校依規模彈性調整,漸進式立法,避免高教面
臨衝擊。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大學法是國家教育的「根本道」,如何修正且能考量到公私立大學
的差異性,並顧及人才培育、國際攬才與競爭,將以大學校長會議基礎,持續與學生、教
師團體代表溝通。
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也說,會站在維持大學自治、保障師生參與校務的立場,也考量公
私立大學治理差異,希望校務會議漸進式提高學生比率。
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昨邁入第二天。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台大校長陳文章表示,
朝野立委對於大學法提出高達十五個修法版本,其中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席次占比一直受到
關注,國立大學學生席次占比為十分之一,私立大學則不一,建議要依各校特色讓其彈性
調整,如私校可根據其特色、組成、學校規模做考量,若比例過於固定,反而會讓學校經
營失去彈性。
修法也要求校務會議下設校務或財務監督委員會,不過陳文章說,學校多已設有校務基金
管理委員會、稽核室及私校董事會監察人等機制,不必疊床架屋另設立委員會。
又針對異動甚至廢除教師評鑑,陳文章則認為,專科、科大、大學對教師都自訂不同的評
鑑項目與標準,應該依據現行大學法,尊重各校現有制度。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大同大學校長何明果也說,修法倡議未兼任行政主管職教師
,校務會議席次以二分之一為原則,但學校間規模差異甚大,如台大就是大同的十倍,應
以實際規模,授權學校彈性調整;再者,私校董事會責成校長經營學校,董事會對財務負
責,校長遴選是否納入學生代表,也應該讓私校自行決定。
靜宜大學校長林思伶表示,依法私校規定,校長由董事會遴選,校長要接受法人監督與考
核,學生是否可直接參與校長遴選,確實要商議;再者,修法草案不少稱是移植、借鏡海
外經驗,但都不看國內公私立學校區別,也不問國家間的異同,都可能削弱私校的角色。
https://udn.com/news/story/6928/9285540?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學界:大學法新法應聚焦解決教授斷層
2026-01-24 00:24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高雄報導
「大學法」廿年未修,不少大學校長昨在大學校長會議中建議,修法則應聚焦解決未來大
專校院可能面臨的問題,如解決教授人才斷層問題,更能嘗試解放如必修學分、招生等體
制,才能回應時代需求。
中國科大校長陳振遠建議,大學應該一起思考環境與區域間的變化,藉由修大學法,讓大
學未來發展更健全。如未來十至廿年間,大學教授陸續退休,勢必造成嚴峻人才斷層,年
輕人優先選擇進入業界、領取高年薪高報酬,「我們這輩有傻勁的退休後,到底誰來教書
?」
陳振遠談到,大學法修法應著墨,如大學是否能與高科技業雙邊合聘人才,以及工程師五
十歲退休後願意回頭支援大專校院,以彌補未來的人才斷層。
陽明交大校長林奇宏也說,各大專校院立場、狀況都不同,到底怎麼修莫衷一是。因此,
比起修大學法,更應該修子法跟施行細則,建議重新思考教師聘用,如嘗試讓學界、業界
人才適度互通,提高層級以解決問題,而非聚焦枝微末節。
台大校長陳文章表示,大學法修法應該側重於回應時代需求、彈性修正部分措施。如學士
班一二八個畢業學分數十多年來都未異動,有些學系其實已不再需要修讀這麼多課程學分
,修法能嘗試依照不同學系、專業給予不同的畢業學分認定;另也能修法協助推動學碩一
貫制度,相信對爭取境外優秀學生會有幫助。
https://udn.com/news/story/6928/9285541?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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