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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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快訊/許淑華遭爆論文抄襲案 逢甲調查出
時間Tue Oct 11 18:55:41 2022
快訊/許淑華遭爆論文抄襲案 逢甲大學調查結果出爐
ETTODAY
2022年10月11日 17:32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603/d6603446.jpg
▲許淑華遭爆論文抄襲案,逢甲大學調查結果出爐。(圖/資料照片)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許淑華遭爆碩士論文涉抄襲前南投市公所專員謝百傑研究報告,許
淑華函文逢甲大學自請調查,另有人也向逢甲大學檢舉。逢甲大學8月成立審定委員會調
查,今天結果出爐,審定委員會認定許淑華確實有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
大之程度,要求許淑華應在本學期內(111 學年度上學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
校備查。
審定報告內容指出,經審視許淑華之學位論文(共計227頁)與關係人研究報告(共計32 頁)
兩者內容、章節之安排,及其論文核心包含研究動機、研究問題、研究目的、研究方法、
訪談資料分析及研究發現等,皆有差異。
此外,許淑華之學位論文完成於關係人研究報告公布之先。基於審定委員之共識決,判定
該論文之原創應屬於許淑華,惟許淑華之學位論文仍存有引用瑕疵之情事。
許淑華之學位論文經審定,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應予撤銷學位之
程度,根據「逢甲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九點規定,審定
委員會依權責做出「被檢舉人於本學期內(111 學年度上學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
學校備查」之決議。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11/2356092.htm
快訊/逢甲認定「整體論文仍屬原創」 許淑華回應了
ETTODAY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584/d6584298.jpg
▲許淑華針對逢甲大學審定委員會報告做出回應,表示「我的碩士學位依然有效存在」。
(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高堂堯、許權毅/南投報導
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許淑華論文涉抄案,今日逢甲大學審定委員會結果出爐,認定許淑
華確實有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之程度。許淑華晚間回應表示,逢甲大
學公布「整體論文仍屬於許淑華原創」,簡單說,她的碩士論文沒有重大違反學術倫理,
「我的碩士學位依然有效存在。」
許淑華聲明指出:
審查結果一公布,立馬有人恭喜我,歷經波折終於還給清白公道。從被質疑碩士論文涉嫌
高比例的抄襲以來,我已公開道歉有部分引述不當,但大部分內容是自己寫的,清白一直
都在,不需要刻意捍衛,不需要政黨力挺,謝謝相信我的支持者。
因為有心人,為了縣長選舉,為了轉移焦點,質疑我的碩士論文,才讓論文通過學校的學
術倫理審查,給了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證明我的論文是原創,論文風波結束了
,對我的攻擊到此為止,希望不需要採取提告方式,遏止「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誹謗。
根據逢甲大學審定委員會報告指出,經審視許淑華之學位論文(共計227頁)與關係人研究
報告(共計32頁)兩者內容、章節之安排,及其論文核心包含研究動機、研究問題、研究目
的、研究方法、訪談資料分析及研究發現等,皆有差異。
此外,許淑華之學位論文完成於關係人研究報告公布之先。基於審定委員之共識決,判定
該論文之原創應屬於許淑華,惟許淑華之學位論文仍存有引用瑕疵之情事,要求許淑華在
本學期內(111 學年度上學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校備查。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11/23561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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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kow (123.192.240.141 臺灣), 10/11/2022 18:57:06
1F:推 jack5756: 不當引用?有創意 10/11 23:34
2F:→ weeny: 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之程度? 看不懂, 不 10/11 23:44
3F:→ weeny: 當"引述" 不就是" 抄襲", 所以以後抄襲就辯稱是不當引述就 10/11 23:44
4F:→ weeny: 没事? 學生論文上傳圖書館後, 過幾年還可以修改?逢甲學倫 10/11 23:44
5F:→ weeny: 會也太令人驚訝了 10/11 23:44
6F:推 Linethan: 不當引述不等於抄襲啊 這很難理解嗎? 10/12 01:12
7F:→ CuLiZn56: 重重舉起!輕輕放下。。。語句分析: 。。。不存在。。 10/12 01:12
8F:→ CuLiZn56: 。唯。。就是沒事啦啊!下次小心點的意思 10/12 01:12
9F:推 Linethan: 剛辜狗一些英文網頁的說法,有提到某些incorrect citati 10/12 01:24
10F:→ Linethan: on的行為不會被認定為抄襲;也看到有人說他們學校把抄 10/12 01:24
11F:→ Linethan: 襲分成accidental跟deliberate,對前者的處理不會很嚴厲 10/12 01:24
12F:→ Linethan: 。 10/12 01:24
13F:推 Linethan: 反正不管用什麼詞彙,依情節嚴重程度而有不同處置不難理 10/12 01:26
14F:→ Linethan: 解吧 10/12 01:26
15F:推 Linethan: 至於學位論文上傳後還能修改?剛查很多學校其實都有學 10/12 01:31
16F:→ Linethan: 位論文修改申請書,代表修改並非完全不可能的事 10/12 01:31
17F:推 zxp9505007: 到底要翻車幾次… 10/12 01:42
18F:推 uglykidwen: 明明根據國外的定義,和教育部定義就是抄襲,只是比 10/12 03:16
19F:→ uglykidwen: 例不高。現在各大學都是幫政治人物背書就是了... 10/12 03:16
20F:推 zxp9505007: 哪有背書?李眉蓁跟小智不就被拔了嗎?所以你臆測逢 10/12 06:22
21F:→ zxp9505007: 甲偏頗嘍? 10/12 06:22
22F:推 uglykidwen: 回樓上,抱歉以偏蓋全,如果可以願意修正留言 10/12 12:42
23F:推 Linethan: 依教育部網站上的「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 10/12 13:19
24F:→ Linethan: 裡面所述的抄襲定義,一樣有「….,情節重大者,以抄襲 10/12 13:20
25F:→ Linethan: 論」等字樣。所以依法規來說,本來就是要足夠嚴重才會被 10/12 13:20
26F:→ Linethan: 認定是抄襲。沒有什麼依定義明明就是抄襲只是比例不高這 10/12 13:20
27F:→ Linethan: 回事,要是比例真的不高那可能就不到情節重大的程度啊 10/12 13:20
28F:→ kumoking: 學校也會判斷,誰選得上, 誰選不上的好嗎 XD 10/12 14:51
29F:→ uglykidwen: 受到Linethan啟發,回去找一下。根據法規:專科以上學 10/12 21:29
30F:→ uglykidwen: 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 裏面。三、學生或教師之學 10/12 21:30
31F:→ uglykidwen: 學術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違反學術 10/12 21:30
32F:→ uglykidwen: (三)抄襲: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 10/12 21:31
33F:→ uglykidwen: 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 10/12 21:31
34F:→ uglykidwen: 我會解讀成:抄襲就是"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 10/12 21:33
35F:→ uglykidwen: 成果未註明出處。但是後面又說要情節重大?所以會誤解 10/12 21:33
37F:→ uglykidwen: 裏面的”剽竊和抄襲的定義“章節裡,引用教育部的字典 10/12 21:35
38F:→ uglykidwen: 抄襲意指「抄錄他人作品以為己作。所以只要複製貼上 10/12 21:36
39F:→ uglykidwen: 這樣就是抄襲的定義。所以學倫的課程裡面就是說 只要 10/12 21:37
40F:→ uglykidwen: 有複製貼上的動作,就是抄襲。可是法規又要情節重大。 10/12 21:37
41F:→ uglykidwen: 看來教育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怎麼去定義抄襲 10/12 21:38
42F:→ weeny: APA的定義:Plagiarism is the act of presenting the word 10/12 22:14
43F:→ weeny: s, ideas, or images of another as your own; it denies 10/12 22:14
44F:→ weeny: authors or creators of content the credit they are due 10/12 22:14
45F:→ weeny: . 10/12 22:14
46F:→ weeny: To avoid plagiarism, provide appropriate credit to you 10/12 22:15
47F:→ weeny: r sources by adding author–date in-text citations for 10/12 22:15
48F:→ weeny: direct quotations and ideas (e.g., credit the origina 10/12 22:15
49F:→ weeny: tors of theories). If you model a study after one cond 10/12 22:15
50F:→ weeny: ucted by someone else, give credit to the author of th 10/12 22:15
51F:→ weeny: e original study. 10/12 22:15
53F:→ weeny: 祈望碩、博論文的指導老師能給學生們正確學倫觀念, 希望這 10/12 22:19
54F:→ weeny: 版純粹只談正確的學術,不談政治~ 10/12 22:19
55F:→ kumoking: 如何只談正確的學術,不談政治 ?? 10/13 03:11
56F:→ kumoking: 政治方向不正確, 何來的學術倫理 !? 今天被檢舉的人若 10/13 03:16
57F:→ kumoking: 不是許淑華, 你覺得一般人會給論文再修正的機會嗎 !? 10/13 03:18
58F:→ kumoking: 正確的學術倫理 !? 本來就有模糊地帶, 就看你是要 10/13 03:20
59F:→ kumoking: 大事化小, 或是小題大作了 ! 10/13 03:20
60F:推 ewayne: 這版只談正確的學術,不談政治?是沒看到林智堅案,多少聲 10/13 04:40
61F:→ ewayne: 音在推文裡罵的像是台灣高教都死了,非民進黨政治人物的案 10/13 04:40
62F:→ ewayne: 子,那些聲音都不見了。還什麼希望這版不談政治… 10/13 04:40
63F:推 zxp9505007: 小智案比較特別啊…總統要大家相信小智 結果小智連學 10/13 06:33
64F:→ zxp9505007: 倫會都不出席?要說透過政治敗壞學術風氣 目前最嚴重 10/13 06:33
65F:→ zxp9505007: 的真的就是小智案 10/13 06:33
66F:推 Linethan: 其實一般人也可以提出論文修改的申請 10/13 08:34
67F:→ g030501: 抄襲大學,抄襲32頁還只是不當引用,難怪這大學越來越爛 10/13 08:37
68F:推 Linethan: 法規上的詞彙定義跟其它情境下的認知不同,好像也是常 10/13 09:02
69F:→ Linethan: 事?我個人不認同複製貼上就是抄襲啦,但有些人會那麼 10/13 09:02
70F:→ Linethan: 說我能理解,但即使用比較寬鬆的定義,依然會有情節輕微 10/13 09:02
71F:→ Linethan: 或重大之分啊,不是所有的複製貼上都該受到相同的看待 10/13 09:02
72F:→ Linethan: 或處分 10/13 09:02
73F:推 rahim1211: 藍白的就沒事,簡單的原則 10/13 15:37
74F:推 vagus0620: 藍白沒事...那李眉蓁是綠的嗎? 10/13 15:57
75F:→ bobachen: 今天的新聞,壁爐也是綠的 10/13 18:40
76F:推 CuLiZn56: 博後版已經好多年不談學術囉。。。。遠目 10/13 20:59
77F:→ rahim1211: 把小智拉低到眉臻壁爐的層次就贏了 10/14 01:13
78F:→ GameTheory9: 輿論講得好像論文抄襲只有學生自己的事,指導教授完 10/16 11:26
79F:→ GameTheory9: 全是局外人站在旁邊看戲沒他/她的事一樣。例外情況 10/16 11:26
80F:→ GameTheory9: 是學生自己從頭到尾寫完一整本,還真的沒指導教授的 10/16 11:26
81F:→ GameTheory9: 事了,除了“簽名”背書以外,這種學生的指導教授還 10/16 11:26
82F:→ GameTheory9: 有其他功能? 10/16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