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mg (...)
看板AfterPhD
標題[問題] 在同校"不同系"兼課總共也不能超過四學分?
時間Mon May 31 00:08:57 2010
抱歉請問比較知道規定的前輩們...
我知道在同一學校兼課不能超過4學分。只是我好奇的是,
這4學分的上限是以同一間學校為計算單位,還是同一間學校的「同一系」為計算單位?
PS:之所以這麼問,是我疑惑於,比如說「通常」當事人只能應徵到一個系,因為所授
的該系專業科目不可能「通吃」到其他系。所以通常大家兼課也頂多在同校的一個系兼到
4學分。狀況很單純、容易理解。
可是後來我猛然想到有如下情形:
比如說某校會計系、國貿系、財金系、企管系都有統計學,假設4個系也各以自己系為單位
聘兼任講師教統計學,那麼假設一個極端情形:
某位博士生張三是否可以在4個系都去應徵當兼任講師,每個系都教2個班共4學分的統計學
,若假設4個系都應徵上了;結果可在同一間學校兼到16學分的課嗎?規定上是否允許呢?
好奇以這個假設例子來請問一下法規如何規定;感謝說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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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1.75
※ 編輯: dormg 來自: 140.112.231.75 (05/31 00:09)
1F:推 HotDesert:各校規定或有不同,但是我知道的是以「校」為單位,因為 05/31 00:13
2F:推 newmedia:是一校不可超過規定鐘點,有些學校規定超鐘點沒有鐘點費 05/31 00:13
3F:→ HotDesert:發錢的是會計室、出納組,全校的錢都是他們發的,很容易 05/31 00:13
4F:→ HotDesert:查的。 05/31 00:13
5F:→ newmedia:私校比較沒有嚴守規定,但公立學校 4~6學分為上限。 05/31 00:14
6F:→ birdinucr:不是都說是同一學校了嗎? 你幹嘛還要擴大解釋呢? 05/31 00:18
7F:→ dormg:因我思考比較遲鈍,有時腦筋打結疑惑~總之感謝前輩們上述解說 05/31 00:42
8F:推 ekirts:如果是兼任,應該就不受規範了吧。 05/31 00:49
※ 編輯: dormg 來自: 140.112.231.75 (05/31 00:54)
9F:推 kbaa:之前有文章就講..其實是沒有的! 就算超過所謂的"學校規定" 05/31 01:02
10F:→ kbaa:可以簽專案的方式來處理..只要兼任教師的人脈夠好! 05/31 01:02
11F:→ holmes:不太可能有兼到十多節 因為現在班級課程縮減 你想兼大家都 05/31 09:18
12F:→ holmes:通常還是以專任教師優先 其次真的沒人上再給兼任教師 05/31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