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85316 (No More Pain)
看板Actuary
標題[板務] 板規修訂與板主執行標準
時間Thu May 5 01:23:17 2016
既然板主要人提出實質意見再來說話
那我就來提一下意見吧
當然板主想要M起來讓我
遺臭萬年也是可以的^^
先說個大前提
我覺得現有板規的問題不大 只需要補充一下細節
最大的問題在於板主詭異的板規執行標準
現在板友們主要的意見多為
1.
板上太多廣告文
2.
板上幾乎都是特賣會文耶
對於2 我沒意見 因為這需要的是板友共同的努力
至於1
雖然台灣學術網路禁止私人營利使用
http://voip.tanet.edu.tw/viewtopic.asp?id=63
但現有板規三、2提到
涉及個人營利的網址需標註
代表其實是可以PO的
個人認為可以將其中一項分類改為
[廣宣]
讓板友們在標題即可過濾廣告文 應可減少民怨
現行板規已有發文次數限制 但仍可考慮特別調高廣宣文的限制 並嚴禁自動置底
另外板規四、3
禁止抽獎文 (文章內包含 有機會、抽獎等字眼)
個人認為其實已經可以囊括大部分的抽獎文
但這邊必須和上面所提之
板主詭異的板規執行標準一同討論
詳細案例於
#1N87A2w8
sevenisme □ [情報]免費蔓越莓組合(市價3676元)母親節好禮
這篇文章含有數個爭議
而板主所提出的觀點 個人與下面推文的其他板友都不太能接受
一、
這篇文章算不算個人營利?
本人:這篇文章當然算個人營利 況且原PO自己也在底下承認
但因為板規三、2不禁個人營利 所以PO了也沒差 只是原PO也沒註明就是了
板主:
1F:噓 TonyC: 廣告和營利這我們目前仍在釐清.狹義的說.營利是指有人收錢 04/29 16:42
2F:→ TonyC: 如果有收到錢.才來發文.才叫做廣告營利.廠商自己來發文.誰04/29 16:44
3F:→ TonyC: 收錢了? 從狹義的觀點來說這是資訊傳遞.和廣告營利又不相同04/29 16:44
簡單來說 有PTT使用者拿了廠商的錢來PO廣告文 才算營利
廠商自己PO 自己因此獲利不算
二、
這篇文章算不算抽獎文
板規:
四、3
禁止抽獎文 (文章內包含 有機會、抽獎等字眼)
#1HI-HnEk
=================================================
不管是內文或是標題只要有提到抽獎就不可以
甚至有省錢的情報 卻說這麼做還可以抽獎同樣也是禁止
=================================================
板主:
4F:噓 TonyC: 本板目前是容許發文若不提及抽獎字眼.就不判抽獎文.目的是04/28 11:13
5F:噓 TonyC: 容許若促銷活動中.抽獎活動只是一部分.其他部分仍可分享04/28 11:14
6F:噓 TonyC: 這篇有兩部分.一是實為抽獎的贈送.一是母親節特賣.後者是可04/28 11:16
7F:噓 TonyC: 容許的.至於前者也未違反現行板規.抽獎文標準 #1HI-HnEk04/28 11:17
8F:噓 TonyC: 1.「其他板板規」耶,有夠明確 2.已經解釋過了.有很多促銷都 05/04 08:30
9F:→ TonyC: 是附帶抽獎的.但抽獎只是一部分.所以容許隱匿不提及抽獎字 05/04 08:31
10F:→ TonyC: 眼的特賣情報文.難道任何特賣只要涉及有抽獎活動都要禁止? 05/04 08:32
11F:→ TonyC: 這篇有兩部分.一是實為抽獎的贈送.一是母親節特賣.後者是可05/05 00:04
12F:→ TonyC: 容許的.至於前者也未違反現行板規.真的是愛跳針跳個沒完05/05 00:06
13F:→ TonyC: 難道只要活動裡面涉及抽獎.不管優惠多便宜都要禁止分享嗎?05/05 00:11
本人:
1.PTT內文裡完全沒有提到特賣
FB內文中亦是如此 只在下方附了一下特賣網址而已
https://www.facebook.com/Rubyberry6699/posts/1776469345919389
"
以抽獎為主體 特賣為無直接關係的附帶品"
2.個人非常不贊同 板主所謂的"和特賣會一同開放才是相同標準"之論調
特賣會當中即使有抽獎活動 那也得先參加特賣會才有
"
特賣會是主體 抽獎只是其中一部份元素"
兩者最大差別在於 前者可單獨參加抽獎 後者必須先參加特賣會才行
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更何況文章內連
特賣兩字都沒有 而是藏在連結內的連結中
3.板主自己提的標準
#1HI-HnEk 明明也說只要提到抽獎就是不行 自相矛盾
4.板主就算要將此視為板規疏漏之處
打算只要提到別的情報 就可以一律開放抽獎文
也該發一篇公告正式對板眾宣布 推翻
#1HI-HnEk 並修改置底板規
而不是以"
板主的自由裁量權"來肆意妄為 還要板眾在各篇推文中尋找執行標準
5.更好的做法是 要求原PO刪除抽獎部分 或板主刪文不劣退 原PO可重發
但板主卻選擇直接姑息
不斷以其他內容有優惠來護航 莫非板主真的忘了有種東西叫"大E編輯"?
三、
板主可以用板規以外的方式進行處罰嗎?
板主對待
#1N87A2w8的方法:
14F:噓 TonyC: 雖然沒有違反板規,但是大家還是可以噓爆他04/27 17:43
15F:噓 TonyC: 明明只送一組而已.雖然沒有違反板規.大家還是可以噓爆他04/27 17:44
16F:噓 TonyC: 大家覺得這文章要M起來讓他遺臭萬年? 還是刪掉滅跡放他走?04/28 11:27
17F:噓 TonyC: M起來是考慮要讓他遺臭萬年.我推文你沒看嗎?04/29 16:22
18F:噓 TonyC: 個人有個人做法.若廠商不愛惜自己商譽.紀錄下來才是嚴懲04/29 16:25
承上 板主即使判定此篇文章
沒有違規
但因為
觀感不佳 就決定要剝奪原PO刪文的權利
並打算讓原PO
遺臭萬年來作為嚴厲處罰
當我質疑為何可以用板規上沒有的方法來進行處罰時
板主的回應是:
19F:噓 TonyC: 要選擇M哪篇文章本來就是板主自行裁量的權限.你管太寬了04/29 16:33
20F:噓 TonyC: 第一次看到「板規要寫明板主才可以M文章」這種說法04/29 17:08
M文當然是板主權限 但執行板規也是板主權限 維護使用者權利更是板主義務
然而今天板主先前沒有訂下這個板規 就隨便以M文來"處罰"人
個人覺得完全說不過去
如果板主打算用
遺臭萬年作為抽獎文的新處罰方式
也該更新在置底板規內 而不是以板主權限搪塞過去
結論
1.廣宣文可開放 可新增
[廣宣]分類
板規三、2
涉及個人營利的網址需標註 須嚴格執行
2.抽獎文照板規四、3
禁止抽獎文 (文章內包含 有機會、抽獎等字眼)
應該是要全面禁止的
但板主認為只要有別的情報就可放行的話
那可以乾脆改成
禁止抽獎文 (但只要記得加上其他情報就沒問題了喔啾咪^_<~*)
3.新增板規四、6
文章觀感不佳 將處以
遺臭萬年(M文禁刪鼓勵噓)之刑
4.希望這篇可以讓板主了解 自己的處理標準到底有多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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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11.37.15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ctuary/M.1462382601.A.718.html
21F:→ TonyC: 請將文章分類修改為[討論],不要自創文章分類 05/05 01:33
抱歉 感謝板主幫忙修改
22F:→ TonyC: 請你看他的【內容or商品】第一行【母親節特惠組】免費贈送 05/05 01:33
所以才說板主的標準很詭異啊
>>>>
母親節特惠組免費贈送 <<<<
重點難道不在於
免費贈送嗎? 況且他事實上並非免費 而是抽獎
原PO要是不小心寫成 母親節
商品免費贈送 不就馬上再見了 但內容根本沒差啊
如果他是寫
母親節特惠組2880 且有抽獎活動 那才叫特惠文+抽獎文吧
23F:→ TonyC: 不是完全沒有提到特賣,至於實惠與否還要再去看內容查證 05/05 01:34
24F:→ TonyC: 現行板規他只要不提到抽獎或有機會等字眼就是不判抽獎文 05/05 01:37
25F:→ TonyC: 這些板規之所以詭異,就是為了要容許板上的各種文章,為了 05/05 01:39
26F:→ TonyC: 要兼容、一致的標準,會有詭異是可想而知的,你是新警察吧? 05/05 01:41
個人覺得一直以來口氣沒多糟 完全是就事論事
反倒是板主態度充滿攻擊性
不合你意就要被質疑新警察 被說管太寬......
27F:→ TonyC: 只想著自己想刪除的文章沒有被刪除.卻不顧板規執行的一致性 05/05 01:43
1.我文內也說了 拍賣會附贈抽獎文 和抽獎文隨便搭個情報 根本不一樣
不同文章卻用同樣標準 本身就不合情理
2.同樣文內也說了 有抽獎的地方提醒原PO編輯掉就好 其他情報可保留
要是刪除抽獎part之後影響文章主旨 那篇文章不就等於是抽獎文了嗎?
28F:→ TonyC: 讓大家噓、把文章M起來,也可以當作存留紀錄、保留證據,當 05/05 01:44
29F:→ TonyC: 然,對廠商自己的商譽來講是一種遺臭萬年,敢發就要敢負責 05/05 01:45
30F:→ TonyC: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要禁止他一發再發、手動置底 05/05 01:46
31F:→ TonyC: 詳細說明我在 #1K32umMR 也解釋過了 05/05 01:47
我認為
影響板眾權益的任何措施 必須在板規或公告中載明
把文章M起來留紀錄這點我同意
但您想要"讓他遺臭萬年"這種私刑心態就是不對
說實在的 他臭在哪裡呢? 送的不夠多嗎?
板上廣告文那麼多 您不也放行了嗎? 為什麼要對這篇特殊對待呢?
您都已經給他
符合板規這塊免死金牌了
那他就有資格合法PO廣告文吧
一個廠商在合法地帶發廣告 我看不出哪裡會影響商譽了啊
另外 您說要
禁止他一發再發
本來板規裡面就有發文數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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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兩類計算, 分別限制發文篇數, 同一個情報請勿多個帳號重複張貼
(1)網路特賣 每個ID 同一天最多發表
1篇,同星期內最多
2篇
(2)其他情報文 每個ID 同一天最多發表
1篇,同星期內最多
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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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真的重複PO了 那就按板規處置就好
就算是要留作紀錄 那板上每篇文都要M囉
每一篇的作者都有可能會手動置底、一發再發啊
有一種東西叫負面行銷 搞到現在我都已經背起來原PO的廠商名了
再怎樣臭名都比無名好啊
32F:→ TonyC: 【一發再發】就是要避免他相同內容自刪再發,手動置底, 05/05 02:41
33F:→ TonyC: 和你說的發文頻率限制不一樣,發文頻率限制是針對不同內容 05/05 02:42
明白了 但我覺得也可以用在相同內容的限制上
※ 編輯: a85316 (175.111.37.157), 05/05/2016 03:54:35
34F:→ TonyC: 相同內容直接就禁止再發了,根本不需要考慮頻率、次數 05/05 13:29
35F:→ TonyC: M文章本來就是板主自行裁量的部分.解釋意義都是事後加諸的 05/05 14:14
36F:→ TonyC: 今天要說是懲罰也行、留底也行,板友噓不噓也非板主能控制 05/05 14:14
37F:→ TonyC: 還有[觀感不佳],這些種種都難以具體陳述與評斷,不宜入板規 05/05 14:14
38F:→ TonyC: 更正,應該說是難以【客觀】陳述與評斷 05/05 14:20
39F:推 mustangccx: 推 05/06 01:30
40F:噓 hicinnie: 版大要不要M文為什麼要寫版規?版大去尿尿是不是也要寫? 05/06 12:54
41F:→ hicinnie: 版大怎麼整理也要寫? 版大呼吸之前也跟你報備好嗎 05/06 12:55
42F:→ hicinnie: 一開始還覺得你有心,看到你護航m,發現根本看錯你了,噁心 05/06 12:56
43F:→ dudee: h大真不錯,真心羨慕版主有這種無論如何都力挺的朋友 05/07 14:03
44F:→ dudee: 有人知道罷免結果是?要再罷免記得通知我投票 05/07 14:07
45F:→ a85316: 上次罷免失敗了 因為板上沒幾個人知道有罷免吧 05/07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