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sic628 (清風)
看板Accounting
標題[請益] 未分配盈餘彌補虧損問題
時間Wed Mar 21 17:55:03 2018
假設104度年稅後淨利100萬,
提10萬法定盈餘公積
分配盈餘80萬
未分配盈餘10萬(已加徵10%)
105年虧損200萬
而106年稅後淨利190萬
若決議要彌補虧損
需要先用法定盈餘公積補,還是先用未分配盈餘補呢?
若106年稅後淨利210萬
則先後順序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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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gita1234: 本期淨損結帳分錄切下去之後未分配盈餘就變負的啦 03/22 09:36
2F:→ dgita1234: 按公司法239規定,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 03/22 09:36
3F:→ dgita1234: 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03/22 09:36
4F:→ dgita1234: 本來105期初未分配10萬 105結帳後10萬-200萬=(190萬) 03/22 09:38
5F:→ dgita1234: 故未分配盈餘106年(190萬)+190萬=0 免彌補虧損 03/22 09:38
6F:→ dgita1234: 彌補虧損的意思是 彌補未分配盈餘的虧損部分 03/22 09:42
7F:→ smallchian: 認同 03/23 01:31
了解了,感謝d大
※ 編輯: music628 (36.234.7.38), 03/25/2018 11: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