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oog37 (呼啦啦)
看板Accounting
標題[問題] 公報規定-固定資產處分利益
時間Sat Jul 25 12:19:28 2009
公報規定
處分固定資產收益依性質列為當年度營業外收入
或非常損益 於次年度將收益減除應負擔所得稅後淨額
轉入資本公積
-------> 意思是從保留盈餘轉列資本公積的意思嗎??
我想請教一下
實務上,我以前去查帳時,都沒有公司轉列資本公積
會計師也沒說要轉
請問有 人知道為什麼
難道是依據重大性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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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54.151
1F:→ LNEQFV:民國91年前的公司法238條,有明確規定處份溢價屬資本公積 07/25 23:09
2F:→ LNEQFV:因此,會計公報乃有因應的規定;唯在民國91年公司法大修後, 07/25 23:10
3F:→ LNEQFV:己不明確規範資本公積的範圍,並使此部份回歸商業會計法規定 07/25 23:11
4F:→ LNEQFV:所以,現在己沒有所謂次年稅後轉列之規定,你看到的應是舊公 07/25 23:12
5F:→ LNEQFV:報的規定. 07/25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