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傑西)
看板Acad_discuss
標題Re: [公告] 敬告 batbook
時間Tue Sep 8 23:01:59 2009
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主要有兩罪﹕「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
「公然侮辱罪」﹐是指只要是亂罵髒話﹐或是讓人覺得受侮辱的話﹐就算成立。
例如罵人穿得像妓女﹐罵髒話﹑三字經﹐或者當眾指
某醫師不懂醫學常識等都是
至於「誹謗罪」的行為人必須指摘或傳述損害他人名譽的「具體事件」。當眾罵
髒話﹐成立的是「公然侮辱罪」。至於﹐散布「你媽媽在酒家上班﹐你家三個兄
弟有三個爸爸」等話﹐這些已經足以妨害別人名譽的具體事情﹐構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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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來信辯稱沒有人身攻擊 被告了就去向法官解釋
上偵查庭就和掛號看醫生很像 大概比被砍帳號浸浸水桶還輕鬆吧~
※ 引述《Jasy (傑西)》之銘言:
: 依據科學學學術研究院申訴條例
: 7. 申訴文或答辯文若有人身攻擊或使用不雅字眼, 經組務判定後, 直接以敗訴判決.
: 7.1 組內小組長,或是板主違反第7條, 將停權1個月.
: batbook答辯文中
: 「 我猜 calvin4 絕對不會,他程度跟國小一樣。
: ============== 摘錄結束,事實證明 無論calvin4要自稱自己是 台灣師範大學
: 雙修數學,還是要自稱什麼,他真的連 中學數學 都不會。 calvin4的程度比
: 賴打書自稱自己是附設小學的小學生還不如 ===================」
: 均已違反申訴條例
: 先予警告一次 若再犯將以敗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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