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erbooks (暱稱)
看板Acad_discuss
標題[申訴] math版版主gary27不當水桶
時間Mon May 25 21:46:16 2009
1. 申訴人 ID: dovebook (資歷不夠深,所以代發)
2. 申訴看板及板主ID: math 板主ID: gary27
3. 事實及原因
(請包含事件相關文章, 未提出案發原文資料者, 申訴將不予受理)
找不到相關文章,但有gary27來信一封,如下:
=================以下為信件內容==============
您好,因為有人反映所以浸你一個禮拜的水桶
希望時間到的時候來信告之
不是因為你這個是分身,而是推文有亂版的嫌疑
所以照之前的慣例
=================以上為信件內容===============
4. 申訴內容:
(請說明申訴理由及聲明)
水桶dovebook沒有對外公告,gary27無法指出推文哪裡有亂版嫌疑,
就浸dovebook水桶。gary27不適合當板主。
以下是回信給gary27的內容:
===================以下為信件內容================
您好:
請您指出哪些推文有亂版嫌疑?
謝謝!
如果今天有少數人反對總統,大多數人都支持總統,
當然在ptt上會反映的只有少數反對的人 (現實生活支持和反對的都有)
那是不是就要罷免掉總統?
少數人的不爽,是不是就要浸人水桶?
浸人無標準. 無原則,
有人不爽,
就浸人水桶,
有人不爽總統,是不是就要罷免總統?
==========以下為寄給 gary27 第二封信的內容===========
對了,要浸人水桶,依規定要對外公告,
請你對外公告浸我水桶,並請指出哪個推文有亂板.
謝謝!
5. 其他:
(若有其他資料, 請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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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23.247
※ 編輯: lighterbooks 來自: 123.204.123.247 (05/25 21:53)
1F:推 gary27:請問哪條規定要公告?? 114.45.104.87 05/25 21:57
2F:→ gary27:我那封信是寄給dovebook的,這樣剛好間接證 114.45.104.87 05/25 21:58
3F:→ gary27:明那是你的分身,我可以直接在一個月水桶在 114.45.104.87 05/25 21:58
4F:→ gary27:延伸期限了 114.45.104.87 05/25 21:59
5F:→ lighterbooks:根本就沒有板規,其實我也要申訴gary123.204.123.247 05/25 22:02
6F:→ lighterbooks:27不適合當板主,只是文章太多,沒時間123.204.123.247 05/25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