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不服啃瓜子代理小組長TonyQ判決&檢舉恣意妄為濫用監督權
時間Sun Apr 27 21:06:11 2025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5. 看板監督權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ubcs
申訴之小組長:TonyQ
申訴事由:
不服代理小組長
其判決文未詳細參閱案件附證,逕自隨意單純覺得板規有問題作出判決
其判決文與案件內容事實完全不同,僅以申訴人文章未確實釐清相關情事,已有瀆職之狀況
更新#1e3ASTq9 (ID_Problem),對其退文4篇因服從小組長錯誤判決已被消除無法復原
已達實際損害看板管理程序,屬重大違規
以及
檢舉代理小組長肆意解釋板務緊急處理權及看板監督權,兩者皆涉及特殊事由。
溝通過程詳閱
#1e2hZVIl (Gossip_BM)
#1e2kcgqN (Gossip_BM)
#1e2kiGic (Gossip_BM)
#1e2kjlfc (Gossip_BM) 小組長同意案件至群組申訴&恣意妄為宣稱可跳過板主制定板規
隱板內明確告知案件情形及小組長判決有誤之處,但小組長堅持己見反稱板規設計有問題
以及甚至真的可以直接過板主幫八卦板設計板規。
故
提出申訴案件&檢舉群組所堅持指派空降過來的代理小組長恣意妄為違反組長權利義務。
https://imgur.com/M4fIINb.gif
因L_TalkandCha代理小組長TonyQ此案件之後已提出請辭,搞得一團亂後拍拍屁股高歌離席
相當於拉完屎請群組收拾後續,再繼續回去好好當他的沒啥案子HappyLiving小組長
其申訴案件判決瀆職情節重大應儘速廢棄小組長判決,應記予正式警告一支。
其恣意妄為違反組長權利義務意圖誤導板主群濫權,應記予正式警告一支。
兩者犯行不同,不可用一罪不二罰開脫,一個是案件申訴亂判、一個是違反組長權利義務
若未達其兩支正式警告拔除板主職務並本群組不得擔任小組長一年的話
但要求至少申訴案亂判瀆職應於其任職HappyLiving小組長 正式警告一支。
或是考量其之前群組申訴案,案件處理及與板主溝通狀況
請群組裁量是否還適合在生活群組務任職。
簡單列舉
光是再回鍋任職前回文及推文分不清楚就實在是...於其事後逕自請辭小組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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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FYP78jH (About_Life) [ptt.cc] [申訴] 使用者違反群組事務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334415816.A.B5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0 Ptt幣 │
└─────────────────────────────────────┘
4990 s 8 4/14 TonyQ □ [申訴] 使用者違反群組事務規範
┌─────────────────────────────────────┐
│ 文章代碼(AID):
#1FYzRz-Q (About_Life) [ptt.cc] [申請] 請辭 HappyLiving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334564605.A.F9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40 Ptt幣 │
└─────────────────────────────────────┘
4992 s18 4/16 TonyQ □ [申請] 請辭 HappyLiving 小組長
┌─────────────────────────────────────┐
│ 文章代碼(AID):
#1FYznKj9 (About_Life) [ptt.cc] Re: [申訴] 使用者違反群組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334565972.A.B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8 Ptt幣 │
└─────────────────────────────────────┘
4993 4/16 hateOnas R: [申訴] 使用者違反群組事務規範
4995 s 8 4/16 Kay731 □ [申訴] 檢舉TonyQ濫用本板,咨意擴大解釋組務板規
┌─────────────────────────────────────┐
│ 文章代碼(AID):
#1FZ00BFg (About_Life) [ptt.cc] [申訴] 檢舉TonyQ濫用本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334575115.A.3E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8 Ptt幣 │
└────────────────────────────────────
#1dUi3DWa (About_Life) 認知明顯異於其他人無法與板主群溝通,小組判決被群組改判
#1dZJtDDD (About_Life) 群組不認同小組長所鼓勵的"發起具瑕疵之申請程序來表達意見"
再加上本次案件狀況....
很想請問兩位群組長啊?
L_TalkandCha小組是資源回收場嗎? 還是我們八卦板主群是一群什麼很賤的人嗎?
L_TalkandCha小組是資源回收場嗎? 還是我們八卦板主群是一群什麼很賤的人嗎?
L_TalkandCha小組是資源回收場嗎? 還是我們八卦板主群是一群什麼很賤的人嗎?
因為您兩位時間特別寶貴不願下凡代理組務,所以隨便有人願意上去哪怕是隨便搞搞也好
你們一直幫擦屁股然後又一直繼續搞事,最後現在代理小組長拉完足夠屎爽了拍拍屁股走了
用著您群組特別給他的權力,無視其前幾次板主群已反應此人不適任之意見
八卦板主群就活該這樣忍受你們指派空降的代理小組長恣意妄為、作威作福?
更別說之前還有個
#1XpI8b9Z (About_Life)連組規僅限於小組的實習小組長....
難道奢求一個普通人或是經驗足夠的群組長來代理是一件很過分的事?
https://i.imgur.com/ctU9yrV.jpeg
所謂的「普通」和「理所當然」到底是什麼?
說明:
#1e2cN__Y (L_TalkandCha)
@ 申訴人主張
先不論那個ttb(B帳號)跟我什麼屁關係 他被桶10年 他自己去處理
我白白被加桶一個月 已經出桶了 合法推發文 為什麼要被水桶十年
身為執法人員 卻連板規都不知道 還連字也不會看
現在是怎樣 你說10年就10年喔 版主很大嗎 戒嚴了喔
@ 板務原判決
dogdogbus ilovettb 雙帳號水桶期間互開分身推發文 發文全退+水桶10年
@ 組務判決
過程調查:
1.
#1drZv5jJ (L_TalkandCha)
2024/10/26
確有兩帳號同日使用相同IP的情事,
按版規16但書中的簡易認定,得認定為分身。
‧ 累犯或情節嚴重者,如有必要,可由版主先行簡易認定先由版規處理。
(至少同日同ip一組)待帳號部認定非分身後再行解除處分。
認定 ilovettb 按版規水桶10年,dogdogbus 水桶 + 30 天。
此一裁量有理由。
2. 經水桶後,仍有持續發文情事:
#1drZvPDH (L_TalkandCha)
按版規 16 中的 1-1 條款
1-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首次違規帳號視為A帳號
備註:首次違規帳號A,當加罰的一個月水桶解除後,既使B仍水桶中
仍可使用A發文、推文。
這個條款的適用組務認稍微複雜一點。
a. 原使用者已因分身條款其中一個帳號遭受十年的水桶,
其蓄意使用分身障號惡意規避規範的部分,已受到懲戒。
且版規的設計中,將原本的其中一個帳號只設定增加一個月。
則若將這比較短的帳號的發文,也視為規避這十年的水桶,
一方面有重複懲罰的問題,另一方面這刑度的落差就變得顯無意義。
(那為什麼不是一開始就兩個都是十年水桶?)
所以在已經有一個帳號受到極長的時間懲罰下,且刑度設計本有落差之下,
難認後續使用者使用已出水桶的帳號進行發言是為規避,
組務認再用此一條款去反覆課責使用者規避水桶的責任,屬於過度處分。
亦難認符合 1-1 , 1-2 的相關條款期待。
若版務目標未來仍要做如此處分,建議修改分身條款,
使其A,B帳號刑度對齊,避免相關爭議。
使用者申訴有理由,
組務裁量 dogdogbus 分身水桶十年處分撤銷。
本人於隱板回文告知代理小組長TonyQ,其判決文內容完全於案件事實不同,並以舉證說明
實際情況,板主完全按照板規所述明知狀況進行案件判決。
#1e2kiGic (Gossip_BM)
結論 小組長你根本沒看清楚案件內容吧....
這案件要請你改判,不是板規有問題而是您沒看清楚案件經過跟板主陳述捏
一樣會信件申訴不服判決,沒回應會上訴群組請群組改判
大娜娜也當過八卦板主能看懂此案附證吧
當然申訴群組前會先執行小組長判決,等到時群組結果下來再把人桶回去
解桶期間dogdogbus若有發文,則會為群組結果下來後將這段時間所有文章退文喔
1-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首次違規帳號視為A帳號
備註:
首次違規帳號A,當加罰的一個月水桶解除後,既使B仍水桶中
仍可使用A發文、推文。
過程調查:
1.
#1drZv5jJ (L_TalkandCha)
2024/10/26
確有兩帳號同日使用相同IP的情事,
按版規16但書中的簡易認定,得認定為分身。
‧ 累犯或情節嚴重者,如有必要,可由版主先行簡易認定先由版規處理。
(至少同日同ip一組)待帳號部認定非分身後再行解除處分。
認定 ilovettb 按版規水桶10年,dogdogbus 水桶 + 30 天。
此一裁量有理由。
這個你也同意,雙帳號為同人吧,那後續就沒有任何爭議
這個時候的dogdogbus為A帳號違規初犯加1個月,ilovettb為B帳號違規10年
現在是後續被查出來補檢舉的是ilovettb為A帳號初犯,dogdogbus為B帳號違規10年
等於雙帳號互有AB帳號初犯過,不是只看申訴人陳述那邊瞎講說是dogdogbus桶完1個月沒事
1案的A為 dogdogbus=>B為 ilovettb B該十年
2案的A為 ilovettb =>B為 dogdogbus B該十年 ,到這段兩個B都該十年沒錯
下面為B板在組務轉錄的
#1drZvPDH (L_TalkandCha) 這個在執行水桶10年之前紀錄
ilovettb 2023/11/29 被水桶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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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bPeqy3e (Gossiping) [ptt.cc] [公告]~(@o@)~水桶展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701219644.A.0E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0 Ptt幣 │
└─────────────────────────────────────┘
理應 2024/6/26日 出桶
但這段期間使用dogdogbus這帳號發文
期間使用 dogdogbus 推發文
9 4 2/03 dogdogbus R: [新聞] 柯文哲:如選舉改成念大學才可投 民眾黨
10 5 3/04 dogdogbus □ [問卦] 為什麼寄站內信的都是凱基業務
11 3/07 dogdogbus □ 有微醉不舉的八卦嗎?
12 41 3/08 dogdogbus □ [問卦] 元朝打那麽大片國土要幹嗎
13 3/08 dogdogbus R: [新聞] 違規罰單「移花接木」VIOS變YARIS 中
14 6 3/16 dogdogbus R: [問卦] 為何三立底下的留言都拒絕電子支付
15 3/23 dogdogbus R: [新聞] 世界首例! 62歲男成功移植「豬腎」
16 3/25 dogdogbus R: [問卦]存證信函地址寫錯怎辦?(第一正解發錢)
17 2 4/03 dogdogbus R: [問卦] 怎麼沒人問館長跟憲哥捐多少
18 4/11 dogdogbus □ [問卦] 豬豬寶貝到現在還不知道錯在那?
19 4/11 dogdogbus R: [問卦] 新制資遣費公式比舊制少非常多!?
20 4/11 dogdogbus R: [問卦] 糟糕消費者體驗 飲料店套水跟偷cc數
21 5 4/12 dogdogbus R: [問卦] 年薪100貸房貸4000會太硬嗎?
22 4/16 dogdogbus R: [問卦] 肥宅做愛不做前戲有加分嗎?
23 4/16 dogdogbus R: [新聞] 黃捷控墊付百萬卻未申報 徐巧芯:給婆婆
24 1 4/17 dogdogbus R: [新聞] 「白飯倒垃圾桶」遭炎上!愛莉莎莎二度回
25 4/22 dogdogbus R: [問卦] 早餐店日收兩萬,錢存銀行國稅局不都知道?
26 2 4/23 dogdogbus □ [問卦] 琦玉老師該出來了吧?
27 4/26 dogdogbus R: [新聞] 快新聞/再選總統?柯文哲曝2026選很差「
28 2 4/27 dogdogbus R: [新聞] 熟女房客瘋狂傳訊「想脫光愛愛」!露乳
29 2 4/29 dogdogbus R: [新聞] 國台辦願捐贈組合屋 花蓮在地鄉親:租
30 6/08 dogdogbus R: [問卦] 醫界是三類為何是大部分都死忠的?
31 2 6/12 dogdogbus R: [問卦] 爸爸是黑道 為什麼兒子就不能當警察
32 1 6/14 dogdogbus R: [新聞] 快新聞/YouTuber們不約而同「遊中國」名
33 1 6/17 dogdogbus R: [新聞] 習近平:美刺激我打台灣 我不上當
34 1 6/26 dogdogbus R: [問卦] 為什麼一直無法有效解決少子化問題?
補充
其實小組同意雙帳號為同人,那後續就沒有任何爭議
這個時候的dogdogbus為A帳號違規初犯加1個月,ilovettb為B帳號違規10年
現在是後續被查出來補檢舉的是ilovettb為A帳號初犯,dogdogbus為B帳號違規10年
等於雙帳號互有AB帳號初犯過,不是只看申訴人陳述那邊講說是dogdogbus桶完1個月沒事
1案的A為 dogdogbus=>B為 ilovettb B該十年
2案的A為 ilovettb =>B為 dogdogbus B該十年 ,到這段兩個B都該十年沒錯
代理小組長應無權對合法設立無違規無牴觸上級法規的板規,作超譯解釋縱放違規使用者
現在不管代理小組長理解是怎樣,現下就是超譯本板板規,作出不合理的判決。
要是對原設立之板規有意見,也應至GossipPicket提出建議由板主群討論是否修改
不然就自己應按照程序來徵選八卦板主,再與其他板主討論來作出修改板規
#1e2kjlfc (Gossip_BM)
作者 TonyQ (得理饒人) 看板 Gossip_BM
標題 Re: [討論] 小組長撤銷dogdogbus的分身案?
時間 Fri Apr 25 09:54:5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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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之銘言:
: 結論 小組長你根本沒看清楚案件內容吧....
: 這案件要請你改判,不是板規有問題而是您沒看清楚案件經過跟板主陳述捏
: 一樣會信件申訴不服判決,沒回應會上訴群組請群組改判
: 大娜娜也當過八卦板主能看懂此案附證吧
我不是沒看懂,我是覺得你們的版規設計有問題,
所以基於保障使用者權益的前提裁量改判。
你已經用了簡易認定流程跳過 ID_MULTI 認證進行處分了,
那段的相關主張都已經是適用進去了。
沒關係啦,判決已下,
你們就走群組申訴吧,剩下的到群組討論就行。
我尊重每個人意見跟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7.1 (臺灣)(桃園)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04/25/2025 09:55:58
1F:推 ubcs: 你面子拉不下來又要群組幫你擦屁股喔 板規設計寫得很清楚04/25 09:59
都相處這麼久了,你一定要用這種攻擊性的句子溝通嗎 XD
我說的是,我覺得版規不能挖坑給使用者跳,他既然水桶也解桶了。
他認為自己可以發文是非常合理的角度。
你把水桶這樣定,又說他出來再發文就是蓄意規避,
這從我的角度來說,你等於在挖坑給使用者跳。
我不反對你們一開始就懲處十年,我反對的不是你們處分的權力,
而是過程的方法跟程序,不應該是這種兩段式的作法。
這跟我的面子沒有關係,作為小組長,
我的期待就是兼顧版務想要的管理手段,跟使用者的尊嚴跟平衡。
每個人有每個人在意的事情。
我過陣子估計就會請辭小組長,因為真的有點忙不過來,
但是我還在位置上的一天這就是我堅持的事情。
版規應該是一個穩定、清楚,不挖坑的版規。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04/25/2025 10:02:29
2F:→ ubcs: 拜託一下看清楚再判 錯了修正就好 又不是大家都沒錯過04/25 10:00
3F:推 ubcs: 你還在他可以發文,你根本還不懂吧....04/25 10:04
不管誰懂不懂,我寫判決就是寫完就結束了,
這案後續到群組去討論,不需要在這邊拉來拉去的啦。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04/25/2025 10:06:01
4F:→ ubcs: 他是兩帳都有犯 分身條款 只是一個先抓到 另一個後才被抓04/25 10:05
5F:→ ubcs: 本來就該互用初犯方式來桶 你還在說這是板規挖坑...04/25 10:06
6F:→ ubcs: 不是我要攻擊你 這個我覺得不用到群組你修正就好 我們這邊講04/25 10:08
7F:→ ubcs: 開,不用上群組吵架你又被改判一次,我也體諒你現實生活辛苦04/25 10:09
8F:→ ubcs: 比較忙,確實這小組就是很屎的一堆,但我們也得維護板規設計04/25 10:10
說真的我覺得這題真有需要就去群組,
我個人覺得這樣的版規設計過不了我這關。
不管你們怎麼評價我這個判斷,這點我不行。
我還是建議你們如果要這麼處理,把 A,B 一次修成十年,
不然你們這規則適用對我來說實在是採了太多事情了。
基本上我是認為這是根本性的一罪二罰。
這點我們衝突看起來無法調和啦。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04/25/2025 10:14:04
9F:推 ubcs: 那這篇記錄視同已溝通紀錄喔 上訴時我以文章代碼就不轉錄了04/25 10:18
10F:→ ubcs: 以文章代碼請群組長自行連結來看04/25 10:19
我覺得申訴過程應該要是申訴文的一部分吧,
你我的主張跟回應也很重要捏。
還是照規矩來篇可以轉的申訴吧,不然我怕你被群組長駁回。XD
(不過你要怎麼送我管不到啦,就看群組長決定怎麼收)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04/25/2025 10:20:07
11F:噓 BlueBird5566: 結論就是你最大 你說得算 別人花時間處理檢舉案 你04/25 10:20
12F:→ BlueBird5566: 花幾分鐘推翻就推翻 嘴巴說過不了你那關 那你制04/25 10:20
13F:→ BlueBird5566: 訂新的板規啊 訂不出來還要過你那關? 只會批評又04/25 10:20
14F:→ BlueBird5566: 提不出建樹 。難怪沒人要選板主 不就刁民多 花一04/25 10:20
15F:→ BlueBird5566: 堆時間處理檢舉案 還要被你這種小組長找麻煩。有本04/25 10:20
16F:→ BlueBird5566: 事自己下來當板主啦 空降仔04/25 10:20
去看 PTT 的分級制度表,小組長的權力跟義務是啥,
我沒有我說了算,你們可以找群組長 review,
就如同你們的判決他們可以找小組長 review。
說真的我是真的可以幫你們制訂版規啦(權責上都可以,請看站規),
但是給版規的建議、指示你們是會收喔。=3=
然後我也不是花幾分鐘,我看了好一陣子的,
忙歸忙但我也沒有偷懶到花幾分鐘就寫判決的。
真的要花幾分鐘就能處理至於卡這麼多申訴案嗎。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04/25/2025 11:19:35
17F:推 ubcs: 這篇跟這串也能轉啊 上訴用可以轉隱文 雙方同意就好04/25 10:26
18F:→ ubcs: 你同意我就這串直接轉上去喔04/25 10:26
不同意,我覺得這篇有他的脈絡討論,還是來一篇比較具體的申訴討論。
把你要申訴的點講清楚,我仔細回應,這樣比較簡單。
19F:噓 BlueBird5566: 你還是回去寫程式就好了 從政之後整個政治嘴臉都出04/25 11:10
20F:→ BlueBird5566: 來了 連資深的板主都講話了 就只會放大絕叫人家不04/25 11:10
21F:→ BlueBird5566: 爽去申訴 笑死人 菜軍官噹老士官長04/25 11:10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04/25/2025 11:21:16
22F:推 ubcs: 我上篇足夠具體了吧 ? 看溝通紀錄上述也都足夠了 不用再補04/25 11:32
23F:推 ubcs: 而且我不想知道你要回啥鬼東西,沒意義浪費時間,你去群組回04/25 12:48
24F:→ TonyQ: 我寫了不同意,所以如果你要申訴,就看你想怎麼寫申訴案。04/25 13:07
25F:→ TonyQ: 原則上照流程走我都配合。04/25 13:07
26F:推 ubcs: 站規哪一條你可以跳過板主來制定改看板板規?04/25 17:40
(5)板務緊急處理權;
組長有對該小組內看板緊急處理權,當遇到有緊急狀況時,組長有權介入該看板
之運作,然不得以常態方式存在之。
當然我並不覺得現在需要用到這條,而且我也不覺得這是最適合的方案,
只是在必要而且確實需要的時候,這是可以動用的權力。
另外對於認為不當的版規,則可以引用這條。
(7)看板監督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但大家到現在,我基本上就是寫判決的時候會寫我的意思,
剩下的我不也都盡量讓你們自己決定。
至於判決要怎麼寫,那真的是我的工作,我寫出怎樣的判決文那是我的職責,
你們可以上訴推翻我的判決,但不需要跟我搶工作教我怎麼判比較好。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04/25/2025 17:46:34
27F:推 ubcs: 我也好幾個小組長,沒有這種莫名奇妙這種事耶04/25 17:45
這個條款在PTT最近十年確實動用的比較少了,
大概就是上次 pt 版被砍的時候有動用過,直接拔掉版務。
以前大量鬧版的時候才會用,確實是少見。你的認知沒有錯。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04/25/2025 17:47:30
28F:→ ubcs: 妳看得懂緊急跟違規監督嗎? 這篇我會直接檢舉你的說法濫用04/25 17:48
29F:→ ubcs: 組長權力義務, 這兩條不是組長看下轄板規不爽就能隨便用的04/25 17:48
30F:→ ubcs: 耶04/25 17:48
你可能要記得引用中間的「適當而且必要的時候」,
我可沒說看版規不爽就能隨便用。
那不是我說的。
然後如果你要引用這篇的話,可能要先留意隱版的約束,
這裡是組內討論,並不是公開討論。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04/25/2025 17:50:10
31F:推 ubcs: 組規有隱板文寫檢舉跟申訴用不在此限04/25 17:51
32F:→ TonyQ: 你講的是哪個組規?生活群組組規?本小組組規?04/25 17:52
33F:推 ubcs: 你連寫在哪裡都不知道嗎?04/25 17:54
34F:→ TonyQ: 我只是想確認你想講的是哪個規。XD04/25 17:55
35F:→ TonyQ: 不過無所謂啦,反正我該講的都講了。04/25 17:55
36F:→ TonyQ: 就這樣啦,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吧。我都沒啥意見。04/25 17:56
實際就是申訴人搞錯水桶判決的都不知道也沒弄清楚,但代理小組長宣稱不是沒看懂
就是個人覺得八卦板的板規設計有問題,所以基於保障使用者權益的前提裁量改判
實在是撇開事實不談,難道你們板規就沒有點問題嗎?
實在是撇開事實不談,難道你們板規就沒有點問題嗎?
實在是撇開事實不談,難道你們板規就沒有點問題嗎?
請板主至群組申訴,而後本人及b板在推文有告知板規設計沒問題,純粹小組長理解有誤
但小組長於編輯回覆,
https://imgur.com/YTKsx5D.jpg
他覺得板規設計就是有問題,甚至宣稱他真的可以跳過板主群幫看板制定板規
他覺得板規設計就是有問題,甚至宣稱他真的可以跳過板主群幫看板制定板規
他覺得板規設計就是有問題,甚至宣稱他真的可以跳過板主群幫看板制定板規
順著白銀的絲線將思緒拉近
https://i.imgur.com/YdB6xUW.jpeg
本人也是好幾個小組長職務在身,從未認為有足夠權力去無故跳過在任板主直接制定板規
(本人亦是本群組PTTAvenue正式小組長、L_GlobalView代理組長)
甚至於板規設計正常,板主也按照板規判決,完全未達看板緊急狀況、違規之看板情形
不可能僅以"一個代理的小組長"個人誤解以及邏輯有問題覺得板規不對
就可使用
板務緊急處理權、看板監督權
來就想要插手看板的板規設計,要求為修改符合"代理的小組長"心意的板規
https://i.imgur.com/p4fjCvO.png
那是否未來
群組指派一個民進黨背景的代理小組長,就可以直接要求修八卦板規對政府有利
故覺得情節非常重大,請群組應以情節嚴重作出處份。
附證
證01 小組長判決
證02 B板於小組答辯解釋已非常清晰
證03 八卦檢舉板原文
證04 隱板回覆告知小組長判決有誤
證05 小組長同意案件至群組申訴&恣意妄為宣稱可跳過板主制定板規
證06 取消退文申請 服從代理小組長錯誤判決,處份4篇退文已被撤銷無法再復原
隱板文章按小組規因上訴或行政討論需要之轉錄,不在此限。
第 24 條
禁止板主未經原作者同意以任何形式轉錄隱板/權限板文章,違規板主一經舉證
確實,立即撤職並褫奪於本組內任板主之權。(註:因上訴或行政討論需要之轉
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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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QwfGCtu.jpg
https://imgur.com/vAD6Nwh.jpg
https://imgur.com/yWUHVZE.jpg
https://imgur.com/o5ZQDOJ.jpg
粗暴な発言、だくぶび。
https://i.imgur.com/TwEgXd1.jpg
https://i.imgur.com/BSjVCOW.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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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92.1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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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bcs (59.120.192.119 臺灣), 04/27/2025 21:16:16
※ 編輯: ubcs (59.120.192.119 臺灣), 04/27/2025 21:53:58
※ 編輯: ubcs (118.165.101.11 臺灣), 04/28/2025 09:32:06
37F:→ laptic: 「因L_TalkandCha代理小組長... 好好當他的沒啥案子Talkan 04/28 10:20
38F:→ laptic: dChat小組長」 後半應該是要講HappyLiving小組長? 04/28 10:20
確實打錯已更正了 愛馬寶
※ 編輯: ubcs (118.165.101.11 臺灣), 04/28/2025 10:41:07
※ 編輯: ubcs (118.165.101.11 臺灣), 04/28/2025 14:17:07
※ 編輯: ubcs (59.120.192.119 臺灣), 04/30/2025 18: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