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d2012 (噹噹噹噹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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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gogin) Re: 反對你的判決理由
時間Wed Dec 13 03:20:13 2023
※ [本文轉錄自 wild2012 信箱]
作者: wild2012 (噹噹噹噹噹)
標題: Re: 反對你的判決理由
時間: Fri Dec 8 13:48:32 2023
※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那篇報告的分類
: 在該媒體網站就是用新聞的分類發佈
: 我的依據就是依照那個
板規有規定嗎??? 板規明明就定義了什麼是新聞,而不是網站分類
: 大概是這樣
: 如果他另有分類
: 我看狀況會另有不一樣判決
: 但你這案子
: 我還是會視為新聞
莫須有
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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