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KKQKQK (QK啦!)
看板About_Life
標題[問題] #1ZL07n3Y (About_Life)
時間Sun Oct 23 18:32:47 2022
關於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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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ZL07n3Y (About_Life) [ptt.cc] Re: [申訴] 不服L_TalkandC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666449905.A.0E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85 Ptt幣 │
└─────────────────────────────────────┘
一、請 Gossiping 板主往後針對檢舉案違反之項目進行個別說明。
未來亦請小組長敦促相關事宜。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Picket/M.1578330268.A.A6A
推Bignana:ok
我看bignana以前當啃瓜子轄下的八卦板主時,都是直接統一回覆
現在bignana的意思是
如果有使用者同一篇文章檢舉違反多條板規
板主不能只回答:達標或者未達標
板主必須一條一條回答:
第幾條未達標,第幾條未達標
or
第幾條達標,第幾條達標
諸如此類嘛?
不能學bignana統一回覆達標或者未達標,是這樣嗎?
以上
--
感染愛滋危險因子統計表 資料來源:疾管署 資料日期 2019/10/1
2018年 2017年
男男間性行為 1713例(85.99%)| 2169例(86.38%)
異性間性行為 209例(10.49%)| 258例(10.27%)
https://i.imgur.com/5CMb3rI.jpg https://bit.ly/2Wn9rwt
https://i.imgur.com/zA3Thc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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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666521170.A.0F6.html
1F:推 Bignana: 按相關證據中使用者提出違反多項檢舉, 10/23 18:37
2F:推 Bignana: 若皆未達標自可依此回應 10/23 18:38
3F:推 Bignana: 但本案板主僅回應鬧板的部分,對於非公眾刪除並無相關 10/23 18:38
4F:推 Bignana: 回應,難以得知板主對其檢舉按違反非公眾乙款之意見, 10/23 18:39
那你打判決怎得知ubcs說的未達是哪一條
5F:推 Bignana: 請參考本案證據 板主之回應 是以"鬧板"為前提。 10/23 18:42
不是吧~未達就概括了全部吧
6F:→ Bignana: 請小組長多加費心了,可以參考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10/23 18:43
7F:推 Bignana: 第十一條第二項。 10/23 18:43
文章代碼我看一下,別跟我說是pttlaw的哦
※ 編輯: QQKKQKQK (220.135.2.247 臺灣), 10/23/2022 18:51:38
8F:推 Bignana: L_TalkandCha的就有了 z2-3 10/23 19:03
9F:推 Bignana: 如果包含全部 下次可以用 1-1未達 等標示比較清楚 10/23 19:03
10F:→ Bignana: 不然無法得知討論"群組事務"中特定使用者(具職務者) 10/23 19:04
11F:推 Bignana: 在板主的認定中是不是公眾人物 10/23 19:04
12F:推 Bignana: 畢竟是小組長轄下 這部分在跟板主宣導 不然單看申訴案 10/23 19:05
13F:推 Bignana: 比較無法得知 是不是包含全部。 10/23 19:05
14F:→ QQKKQKQK: 就pttlaw的文啊,pttlaw版本還更新勒,還有,有疑慮可以 10/23 19:27
15F:→ QQKKQKQK: 傳板主吧,我相信在我的帶領下,我轄下的看板不會像你那 10/23 19:27
16F:→ QQKKQKQK: 樣傳喚不來吧 10/23 19:27
17F:→ QQKKQKQK: ㄟ不對,版本是ㄧ樣的 10/23 19:52
18F:推 royman127: 其實像c_chatbm、women_picket那樣標示1達標、2未達 10/23 22:22
19F:→ royman127: 會比較清楚 10/23 22:23
20F:→ finhisky: 唉,老招,真可憐,明明一句時空背景不同就好了。 10/23 23:47
21F:→ JustSad: 堅持申訴持續被駁回賺p幣稿費也算是另一種專業能來說嘴惹 10/24 00:29
22F:→ QQKKQKQK: Justbad,妮壞壞 10/24 08:53
23F:→ finhisky: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 10/26 15:54
24F:→ finhisky: 並說明理由 <--- 站規供參 10/26 15:55
25F:推 JustSad: 人生目標矢志於申訴寫訴狀但絕對含糊不成,也算一代宗師 10/26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