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看板About_Life
標題[問題] #1Yw0YOwR (About_Life) 為什麼直接判了
時間Tue Aug 2 01:52:42 2022
前一個我的申訴你以我不是原檢舉人不受理
你非常尊重個人檢舉權力
不主動介入調查案件本身是否有如,檢舉人所說小組長濫用職權
現在這個案例你卻主動介入調查
直接裁定完成
e. 申訴案經群組定讞後,本板將不再受理任何形式之上訴,違者砍除文章。
重複申訴已定讞之案件,水桶兩週。
你現在是定案了嗎
我現在還有沒有資格申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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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n00270144 (114.45.165.130 臺灣), 08/02/2022 01:55:19
※ 編輯: tn00270144 (114.45.165.130 臺灣), 08/02/2022 01:57:58
※ 編輯: tn00270144 (114.45.165.130 臺灣), 08/02/2022 02:24:07
1F:推 FrostMaiden: 那你這篇是什麼東西?08/02 02:39
太氣了,言詞粗暴了點
但群組長這樣是對的嗎
在原檢舉人未申訴,也還保有申訴權利(14天內)的前提下
群組長組長主動介入調查小組裁決文正當性
同時對於相關涉案人員進行裁定
※ 編輯: tn00270144 (114.45.165.130 臺灣), 08/02/2022 02:58:02
2F:推 evilcherry: 不是告訴乃論吧,但QK的原本公告是否仍然生效?08/02 03:02
※ 編輯: tn00270144 (114.45.165.130 臺灣), 08/02/2022 03:13:01
3F:推 Bignana: 你的原案是板主群對於原任板主的獨斷決策向小組提出違反08/02 06:09
4F:→ Bignana: 板主共識的檢舉。原則上是申訴標的為申訴「版主自律」,08/02 06:09
5F:→ Bignana: 這個申訴權僅有當事人所有(含版主群)08/02 06:09
6F:推 Bignana: 本案是群組請小組履行調查,但調查並未全面(其餘如文章08/02 06:10
7F:→ Bignana: 所述),所衍生的追加處分。08/02 06:10
8F:推 Bignana: 原則上這是我宣判案件後的所衍生的調查報告,你也可以向08/02 06:15
9F:→ Bignana: 站長這樣的判決內容偏誤,但與個人申訴權並無衝突。08/02 06:15
好的感謝解惑
※ 編輯: tn00270144 (114.45.165.130 臺灣), 08/02/2022 12: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