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hisky (finhisky)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L_TalkandCha小組長QQKKQKQK違反該板板規
時間Mon Jul 4 22:39:39 2022
僅針對QQKKQKQK答辯 "板規不受理超過7天的檢舉" 這部分
1.
本次申訴是直接向群組申訴(檢舉)QQKKQKQK違反L_TalkandCha的板規十
群組受理期間與L_TalkandCha板受理期間是兩回事
2.
本次申訴QQKKQKQK為其判本人破壞秩序之共犯
因L_TalkandCha板板規,破壞秩序由板主認定
10. 不得破壞本板秩序,破壞秩序由本板板主認定,違規者水桶30天+退文
而本人遭判違規之推文,當時係與QQKKQKQK一來一往
基於相信QQKKQKQK身為板主、小組長至少應保有最基本的品格
不至於帶頭亂板或於其管理之板面上釣魚
(故意暫時無視違規行為,甚至與對方一起違規後,最後再只判對方違規)
因此推文時,不認為有破壞秩序
而是等到遭QQKKQKQK判違規後,才知道與QQKKQKQK對話之推文涉嫌違規
因此本人不可能在遭判違規之前,就於板上發文檢舉QQKKQKQK
又 QQKKQKQK涉嫌亂板行為最後的行為時間是 6/25 13:24
1F:→ QQKKQKQK: 記得看至底公告改文章哦~220.135.2.247 06/25 13:24
而本人遭水桶時間為 6/25 18:01 (證01)
且QQKKQKQK 於溝通信 (證02) 稱
"你被禁言是你的事情,板務我只接受公開板面哦"
代表本人於6/25 18:01遭禁言時
距離QQKKQKQK涉嫌違規行為之時間雖僅經過不到5小時
就已經無法發文檢舉QQKKQKQK違反板規十
QQKKQKQK答辯稱"板規不受理超過7天的檢舉"
意圖將超過檢舉期間的責任推給本人
實際上根本是魚目混珠
3.
QQKKQKQK本次違反板規10之方式為
於6/24 23:31 先推文帶頭亂板、破壞秩序
待本人與其推文互動時,又未向本人表示推文可能違規 (違背板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之責任)
等到雙方推文一來一往至6/25 13:54,長達十多個小時
雙方互動推文數十則後
再於 6/25 18:01 判本人違反板規10
且無視、未一併處理QQKKQKQK自己違反板規10之行為
4.
如果群組長支持QQKKQKQK上述判決本人違反板規10
且認為QQKKQKQK違規共犯之行為超過7天不須判禁言
則形同肯認
以後QQKKQKQK可以在其看板帶頭亂板、釣魚、引導破壞秩序之行為
與對方一起違反板規10
然後再只判對方違規
而對方因遭禁言後,無法檢舉QQKKQKQK之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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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SnowAmy: 你說的對...但群組快變成你們的辯論場地了 XDD 07/04 22:57
3F:→ SnowAmy: 這裡看似有4位群組長 但好像根本沒大人在欸 Orz 07/04 22:58
4F:推 JustSad: 樓上不說,我還以為這裡是羅馬競技場還是辯論格鬥大會呢 07/04 23:02
5F:推 tn00270144: 當初想說你怎麼那麼傻不會檢舉他,原來是他用這方法。 07/04 23:23
6F:→ tn00270144: 違規被水桶,進而剝奪檢舉權力。啊這不就是他檢舉其他 07/04 23:25
7F:推 andy90498: 看誰同意實習轉正的 誰出來負責收尾啊 07/04 23:26
8F:→ tn00270144: 看板違反站規的東西,這不就是他可以其他看板不行.... 07/04 23:26
9F:推 KEYSOLIDER: 我覺得至少要給一次警告 不然每個小組長選上 就用自 07/04 23:52
10F:→ KEYSOLIDER: 己的意識型態立場在做事要怎麼公正 可以再那邊挑釁 07/04 23:53
11F:→ KEYSOLIDER: 成立猴豆板 要自己找小組長還找八卦那群跟猴豆版的人 07/04 23:53
12F:→ KEYSOLIDER: 當背書 這樣不就都自己人為主 了 一般版友或版主就 07/04 23:53
13F:→ KEYSOLIDER: 還好 身為小組長自己還跳下去玩 看了真的會讓人汗顏 07/04 23:54
14F:推 JustSad: 抱歉,我一時不察也連署了。 07/05 00:13
15F:推 cutesakai: 看誰當初投他票通過的就去承擔責任阿(攤手 07/05 00:49
16F:推 cutesakai: 只知道他當初是該組板主群選上去當實習,他們也該負責 07/05 00:52
17F:推 JustSad: 可能是故意突顯以前的小組長有多好,要大家後悔遺憾吧。 07/05 01:05
18F:推 KEYSOLIDER: 實習的答辯有幾篇很隨便阿 沒差 就跟現在連署小組 07/05 01:08
19F:→ KEYSOLIDER: 長還是成立猴豆版一樣 能找些人來就能上了 誰在乎管 07/05 01:09
20F:→ KEYSOLIDER: 版品質 07/05 01:09
21F:推 JustSad: 我不能講打手槍,他可以講雙插頭,標準還真浮動。 07/05 01:10
※ 編輯: finhisky (27.51.104.119 臺灣), 07/05/2022 01:25:50
22F:→ evilcherry: 根本應該直接三次警告,群組等級 07/05 11:53
23F:→ repuslin: 好處是看到這小組長的作為讓我直接放棄水桶的申訴XD光格 07/05 14:26
24F:→ repuslin: 式錯誤退文就好了 07/05 14:26
25F:→ repuslin: 感覺版眾去找這種小組長申訴又是搞自己心累,慘啊 07/05 14:29
26F:→ repuslin: 沒有為版眾服務的精神,那不就只剩下搞人的目的 07/05 14:31
27F:→ repuslin: 本來水桶也想申訴的,但才有機會了解到管板的版主與組長 07/05 14:34
28F:→ repuslin: 的品質,了解後就覺得放棄上訴好了,我覺得就是人治,誰 07/05 14:35
29F:→ repuslin: 是版主就是誰的場子,看看猴痘 07/05 14:35
30F:→ repuslin: 第二位被永桶的,不就是對該板提出批評,然後就被視為鬧 07/05 14:39
31F:→ repuslin: 板永桶,若是重視言論自由根本就不該因為對版面提出批評 07/05 14:39
32F:→ repuslin: 建議就永桶別人,根本就是打造版主自己的言論樂土 07/05 14:40
33F:→ repuslin: 板主認可就不算仇恨言論,板主不認可的批評就算仇恨言論 07/05 14:43
34F:→ repuslin: ,這種管理問題在八卦也是一樣,誰是板主什們是仇恨認定 07/05 14:43
35F:→ repuslin: 都是他說了算 07/05 14:43
36F:→ repuslin: 當板主有水桶權加上主觀認定與不方便的申訴制度下,就可 07/05 14:45
37F:→ repuslin: 以有效控制言論自由,這就是人治,我接受,這並不是理想 07/05 14:45
38F:→ repuslin: 國,現況就是如此 07/05 14:46
40F:→ repuslin: 還要對方因為對版面提出批評而道歉,而且對方沒道歉還可 07/05 14:58
41F:→ repuslin: 以永桶對方,真是個友善包容的地方(但不包容反對意見的 07/05 14:59
42F:→ repuslin: 都永桶) 07/05 14:59
43F:→ repuslin: 但畢竟是誰是板主,就知道誰的場子誰說了算 07/05 15:01
44F:→ repuslin: 體制的不公平來於人治,所以我放棄跟小組長上訴,跟價值 07/05 15:05
45F:→ repuslin: 理念和你不同的人上訴只會是心累 07/05 15:05
46F:推 andy90498: 樓上你也太晚發現了 之後你還會發現為什麼八卦版人比以 07/05 16:16
47F:→ andy90498: 前少了 然後爆文永遠都蟑螂文 現在的廢文也沒有廢到很 07/05 16:16
48F:→ andy90498: 好笑的 劣幣驅逐良幣這件事情在八卦版早就已經是完成 07/05 16:16
49F:→ andy90498: 式了 所以你看某人也不當版主了 07/05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