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nana (脫俗仙子談無慾)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建議] 實習期間小組長由前輩陪同制度
時間Wed Dec 1 15:01:34 2021
使用者您好:
關於 L_TalkandCha 案件本身不是對小組長的判決作出不信任裁決。
基本上大方向一致,惟群組應調解、修正小組與看板間衝突,保有彼此轉圜、彈性空間。
在現實法律中,一審判決被推翻,亦多有常見,而不能推論一審法官適任性有問題。
本案群組認為,板主群在過去未曾執行,而執行者如今也僅有一位板主。
若僅有認同、尊重執行,而未共同執行,並不符合板主群共享且執行板規之精神。
按板務站長判例「上訴群組案件,板主應優先執行小組長判決」,
板主若未執行小組長裁定,自承擔其不利益。
再者,本案如判決所言,向板友間溝通並不足。
當我們思考板主與小組長之間的問題時,同時也思考板主與使用者間,
甚至是小組長、板主、使用者間之三方爭點。
無論如何,在裁定上仍需看板作好與使用者間的溝通;
亦請無論如何有其私人恩怨,或他板糾紛,皆不要影響組務、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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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前輩帶新人之建議,群組謝謝建議。
惟部分法制問題有爭點,
待代理過渡期結束,可讓屆時的組長群對此提出建議,並作討論。
※ 引述《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之銘言:
: 本人現任八卦板主兼L_PTTAvenue實習小組長
: 首先感謝代理群組長深夜發佈判決,辛苦您了
: 目前因L_TalkandCha小組事件可見,實習中小組長直接上手又獨斷的話容易造成紛爭
: 建議現在開始的實習期間是否可由原代理小組長陪同一起進行實習組務處理
: 理由如以下幾點
: 一、對於組務有疑義有直屬前輩可以諮詢,不至於將自己代入該板板主過度介入自主
: 二、有爭議型案件判決可以與直屬前輩討論後再行發佈,不至於遭下屬板主一致反對
: 三、直屬前輩在實習小組長與板主溝通時摩擦及各說各話時,可介入調停先避免板面混亂
: 四、避免組務及板務因實習者獨斷裁決而導致案件狀況在組務及群組間來回互鬥博弈道具
: 甚至是避免亂命也應先執行後才可申訴,期間造成板友錯誤認知導致板面混亂
: 本人實習中之L_PTTAvenue小組希望能先試辦此陪同制度,避免亂命造成下屬看板困擾
: 若群組認為此建議有實行價值,亦可定義相關規範至日後實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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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修,雨潤梵中寶樹;
頓悟,雷行海上扁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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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ignana (220.142.95.241 臺灣), 12/01/2021 1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