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as (T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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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附件6] 不服 L_Traveling /FallRed 判決
時間Wed Sep 19 01:29:50 2018
※ [本文轉錄自 teras 信箱]
作者: teras (Tera)
標題: Re: [宣判] D0014
時間: Mon Sep 17 21:07:53 2018
1.既然都已規定處分須附理由, 又何以認為處分的事實不是理由的一部份?
有任何法院的判決只有理由沒講事實的案例, 請任舉一例我就依你.
2.我邏輯沒任何矛盾, 因為我是用板主公告的禁言理由去搜尋板規,
第一次一個月, 再犯才是一年.
我確實不記得當時的發言, 但我記得沒被日旅板水桶過.
以此反推板主違反比例原則跟明確性原則邏輯上完全說得通.
3.你只忙著指責我邏輯不通, 卻無視板主判案的邏輯矛盾不通,
還不只我一人反應板主有問題, 這樣偏袒板主適當嗎?
敬請回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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