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檢舉] kkabcd 違反群組規
時間Tue Apr 11 03:21:26 2017
※ 引述《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之銘言:
: 一、檢舉人ID:kkabcd
: 二、被檢舉人ID:kkabcd
: 三、檢舉事由:違反群組規 gossiping / staff23 罷免案
: 未於連署結束時間四十八小時內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 三個月內不得提出罷免連署。
: 四、檢附證據:
: 罷免連署文
請教一下有點複雜的版主罷免程序,我的認知是否正確:
.組務宣判
.第一次的組務申請(請組長審核公益性質),必須在組務宣判後 7天內為之
.到LifeRecallBM張貼聯署文
.(請他人)到版主的版張貼聯署宣傳,並複製到組務版、群組版
.第二次的組務申請(
申請什麼?),必須在連署結束後48小時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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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申請小組長審查罷免連署結果 04/11 04:38
2F:推 GeminiMan: 第一次是審查罷免案是否成案,第二次是審查有效票數。 04/11 05:39
3F:推 angel07: 請教群組長:非申訴/檢舉案當事人可以提出罷免嗎? 04/11 10:29
4F:推 GeminiMan: 目前還是限定當事人,,會再跟組長們討論,是否修訂組規 04/13 00:28
5F:推 angel07: 謝謝群組長說明 04/1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