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L_LifeJob jobli亂水桶+退文
時間Wed Jan 25 10:43:23 2017
置底文已公布近一年,申訴前就是要溝通。
時間 Sat May 7 03:30:30 2016
│ 文章代碼(AID):
#1NBF3SRo (L_LifeJob) [ptt.cc] [公告] 代理期間小組組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LifeJob/M.1462563036.A.6F2.html │
三、申訴:
5.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不予受理,直接劣退水桶。
*版務問題請先行溝通,小組不是版主和使用者的戰場。
小組依群組判決,訂定溝通時間及計算方式。
使用者故意不看小組規,逕行申訴,小組深表遺憾。
│ 文章代碼(AID):
#1MXKE4TJ (About_Life) [ptt.cc] Re: [申訴] 不服JOBLI 多項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451574148.A.753.html │
二、群組及小組都希望於「雙方均已完善溝通過程,亦未達成共識。板友仍無法
服從板主判決。」的前提下,再上訴更高層級,由組務方依案件相關證據及
規定,做出裁決。
「使用者寄信給版主,版主最後一次上站72小時內應回應」如板主勤於板務,
皆間隔三日內即上站,依組規板主未回應即可展延上訴期限。另一情況,則
同此案,板主多日未上站,縮短了雙方溝通的期限,亦限縮板主處理的時間。
群組建議,組規可刪除「最後一次上站」,使用者申訴時以 "寄件備份" 作為
證據,寄件時間推算即可。此作法亦可避免組務和申訴人對於判定「板主
最後一次上站」時間點有所差異。
綜上,煩請群組逕行駁回申訴。
--
119年前,1895年的大年三十。革命義士康有為放眼破碎江河,深知唯有變法才能救國。
他找來自己的得意門生梁啟超,試圖說服弟子跟他一同改變中國。
他語重心長的問梁啟超︰「難道你就沒想過年輕有為的感覺嗎?」
這番話令梁啟超楞了兩秒,隨即他堅定的點了點頭,抱住有為狠狠地親了一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02.149.11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485312221.A.189.html
1F:推 M1006: 已看過置底文 01/25 12:10
2F:→ M1006: ★ ! 8/04 doze □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01/25 12:10
3F:→ M1006: ★ ! 5/13 smart1988 轉 [公告] 檢舉申訴流程圖 01/25 12:10
4F:→ M1006: 已經看了置底文有關申訴的公告 結果還是被說成沒看...? 01/25 12:11
5F:→ ra065311: 使用者寄信給版主,72小時後,板主若無回應即視為己溝通 01/25 12:31
6F:推 M1006: 不用說72小時了 20天都過去了 該版主仍無回應阿 01/28 21:11
7F:推 psl7634: ra065311你15天才抗議 申訴三小? 還不退位 01/28 22:23
9F:→ ra065311: 你還在該文底下推文,現在說我無回應? 02/01 12:29
10F:推 psl7634: ra快點退位好嗎 有點羞恥心 02/01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