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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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不服JOBLI 多項判決
時間Sun Nov 22 01:36:30 2015
1.組規明訂,檢舉為板主違反板規專用,本案使用者因寄信給板主檢舉違規
板主未處理,但板主本身未違反任何板規、組規,故應為申訴。
使用者發文前未閱讀組規,任意發文檢舉板主,當不受理。
2.本小組未規定板主上線頻率及未上線需請請假,板主未違反規定,怎可任意處份?
3.使用者於板主未上線72小時後,寄信給板主檢舉後,未達72小時即檢舉板主不處理
配合下列二文來看,心態實有可議。
● 1334 111/20 Drbigbird □ [檢舉] army-sir obov版主 14日未上站
│ 文章代碼(AID):
#1MJjad1y (L_HappyLivin) [ptt.cc] [檢舉] army-sir obov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HappyLivin/M.1448007975.A.07C.html │
已14天未處理版務 應給予2次警告免職
● 1340 11/21 Drbigbird 轉 [附件] obov 不處理 army-sir 板務
│ 文章代碼(AID):
#1MK3-Uch (L_HappyLivin) [ptt.cc] Fw: [附件] obov 不處理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HappyLivin/M.1448099742.A.9AB.html │
: 還有想請問教主有在費心ARMY-SIR版嗎?
: 我看置底留言您說您想辭
: 我有意願接任QQ
4.小組已寄信說明,如果使用者認為任一板主未上站72小時後。
寄一封檢舉信給板主,檢舉在板主最後一次上站後發生的違規案
然後指責板主未於最後上站72小時內回應,實為強詞奪理
本規定立法依據即為寄信給板主後72小時未回應,
因使用者無法於PTT系統內判定板主是否已讀未回,故訂定時間
並不是讓使用者拿來鬥爭板主使用,本案多次回應使用者,可請群組長認定
如群組長認定,使用者可於板主最後一次上線72小時後,始發生的違規
在寄信後立即可申訴板主不處理,並要求處份,小組當依規定辦理
惟此例一開,任一板主只要三日未上線,均易為有心人攻擊
小組重申立場,對板主有任何意見,請回板面討論。
對板主管理有意見,應依規定與板主本人溝通
想當板主應依規定連署等方式上位
不滿板主亦應以連署等方式罷免
對板務有任何想法,均應回歸板面
不應以小組及群組當作鬥爭板主之工具
PTT板主均為無給職,並無24小時待命處理板友任意想法或要求
僅需依站方規定管理即應受站方保障,不宜因某些使用者個人好惡即處份板主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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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年前,1895年的大年三十。革命義士康有為放眼破碎江河,深知唯有變法才能救國。
他找來自己的得意門生梁啟超,試圖說服弟子跟他一同改變中國。
他語重心長的問梁啟超︰「難道你就沒想過年輕有為的感覺嗎?」
這番話令梁啟超楞了兩秒,隨即他堅定的點了點頭,抱住有為狠狠地親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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