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檢舉] TalkandChat實習小組長失職(gun5566)
時間Tue Nov 17 15:01:19 2015
一、依 L_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小組的組規,申訴時檢附相關證據,
包含溝通信件記錄。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檢舉。)
如使用者提出第一次檢舉,板主群五日未處理 (八卦檢舉板的板規:
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 檢舉人可寄信
詢問板務處理進度。
然若以提出第二次檢舉為申訴程序之必需,板主群遲未認定,時程亦
將再度延後五日,處理時程大幅延宕。
群組認為,檢舉人於板主群未回應的情況下,寄群組信給板主群,即
為針對檢舉案提出「第二次檢舉」,改以「站內信」之形式。板主群
三日未回信或未處理,依組規即可提出申訴。
二、群組認為,看板違規行為應盡量以板主群的認定標準判定檢舉案是否
成立,而非均交由小組長判定,此將侵害板主裁量的權限。然若板主群
多日未處理檢舉案件,即涉及小組長對板主是否有失職行為的認定。
板務的檢舉案件,建議檢舉人可採於八卦檢舉板提出「第二次檢舉」,
以及寄群組信給板主群 併行方式,提醒板主處理相關案件。若三日後
板主群未回信亦未處理,即已於板務層級善盡溝通程序,亦已符合
組規申訴程序。
三、申訴案相關證據需檢附「被處分原文」。板務檢舉案件,遭檢舉人的
文章並不會寄至檢舉人信箱。
然群組認為,檢舉人申訴時應一併檢附「檢舉的文章」(自行備份或可
向板主群索取),避免組務於判決時,需耗時於查證未於組務板檢附的
證據,以此判定是否有違反板規的情事。
四、小組長 gun5566 判定申訴案件於板務層級仍未完善溝通程序,先行將
申訴案退回。然組規申訴程序應優先於板規,於上開理由提出檢舉,
可採取雙管併行方式。
※ 引述《quid1121 (小雞雞 2.0)》之銘言:
: 一、檢舉人ID:quid1121
: 二、被檢舉人ID:gun5566
: 三、檢舉事由:
: 1. 本人於 6/22 收到實習小組長 gun5566 之通知,告知本人因程序不符故不受理本人
: 2件之申訴案。因看板上的判決文章已經被實習小組長刪掉了,所以本人只能附上看
: 板判決通知信。如附件1、附件2。
: 2. 本人收到上述之通知後,亦立即回覆本人主張該申訴案件皆符合程序,請實習小組
: 長重新審查本人之申訴案件。如附件3、附件4。
: 3. 實習小組長回覆本人:GossipPicket板規,已明訂「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
: ,可再次提出檢舉」,如附件5 。本人亦不服該判決,亦向實習小組長表明本人主張
: 符合程序,並要求重審。並表示如果沒有共識本人要申訴,如附件6。
: 4. 本人於TalkandChat 看板上看到實習小組長修改判決文章並站內信通知本人,表示要
: 提出第二次檢舉後,本人才可以於組務板上提出申訴,因看板判決文章(修正版)被刪
: 除了,所以本人只有通知信,如附件7。本人第三次溝通信依舊主張本人符合程序,
: 如果沒有共識,本人要申訴,如附件8。
: 5. 本人發現有許多熱心的板友於 L_TalkandChat 板的判決文章下推文向實習小組長提
: 示八卦檢舉板規「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中的『可』
: 與『應』的詳細解釋。可惜,該判決文章有許多有用的建議資訊,因文章被刪掉了,
: 所以,無法舉證。
: 6. 另有一位熱心的板友亦為八卦檢舉板規之作者 hateOnas 另開一篇文章向實習小組長
: 詳細的解釋上述板規之意義,如附件9。
: 7. 本人於 6/23 又再次收到看板判決通知信告知本人的三件申訴案,又再次的不予受理
: ,這次馭回的原因是『無處分文章』。因為該三件判決又被刪掉了,所以本人只能附
: 上看板判決的通知信,如附件10、附件11、附件12。本人也亦發現jimmmy等多位熱心
: 的板友於該判決文章下推文向實習小組長表示本人的申訴案件為八卦板主群未處理的
: 檢舉案件,在檢舉案件未經板主處理何來「處分文章」。且本人申訴訴求為要求八卦
: 板主群對本人檢舉之案件進行違規之處理。
: 8. 綜觀上述,該實習小組長對於八卦檢舉板規與組規之不熟悉,有許多熱心之板友於該
: 文章下發表了許多有用的資訊,這些寶貴的意見也可以給許多對板規與組規不熟悉的
: 板友們參考,也因為文章被刪掉了,所以資訊就隨著刪文而消失了。對此,也有板友
: Asanoizumi 提出質疑實習小組長,為何要任意刪文,如附件13。
: 9. 因此,本人主張該實習小組長為 L_TalkandCha 板板主,也應受「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之約束,不得將隨意將看板之有用的資訊隨意刪除。根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中之規定
: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 10.另根據「組長權力義務規範」中,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本人於
: L_TalkandChat 看板有多數己判案件都有符合程序,唯有新任之實習小組長多次使用
: 不同的理由改判本人的案件『程序不符』。因此,本人主張該實習小組長有拒絕本人
: 的申訴案件之實,並明確違反「組長權力義務規範」中的規定。
: 11.綜合上說說明9與說明10 ,本人主張該實習小組長有違反站規,依據「生活娛樂館組
: 規 2013 修訂版 v2.0」#1I1vxxS1 (About_Life):
: 五、小組長懲處
: 1.小組長違反本站或本群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 1>警告。
: 一年內遭警告兩次則免職。
: 2>解除小組長職務。
: 3>褫奪於本組內任職之權。
: 2.累犯者加重懲處。
: 本人主張實習小組長失職,要求警告一次。
: 四、檢附證據:
: 1. 看板判決通知信(S0KE)
: 2. 看板判決通知信(eiw123)
: 3. 溝通信(S0KE)
: 4. 溝通信(eiw123)
: 5. 通知信(eiw123)
: 6. 溝通信(eiw123)
: 7. 通知信(eiw123)
: 8. 溝通信(eiw123)
: 9. [問題] 實名檢舉為什麼要第二次檢舉補足程序?
: 10.看板判決通知信(eiw123)
: 11.看板判決通知信(S0KE)
: 12.看板判決通知信(stratege/miniI58)
: 13.[問題] 為什麼一直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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