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kas (@@)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不服L_TaiwanPlaz組長talk520判決
時間Wed Aug 5 15:54:45 2015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 ykas
申訴之小組長:talk520
申訴事由:不服 L_TaiwanPlaz小組長 talk520 莫名判決
申訴訴求:
1.請小組長重視使用者權益
2.請小組長確實履行監督板主職責
3.請小組長用心檢視本申訴案並重新判決
以下引用原申訴文及寄給talk520的溝通信件說明本案:
1.
7/8 chairlechiu於板上發了篇公告
文章代碼(AID):
#1Ld0POa0 (HsinChuang) [ptt.cc]
[公告] ykas 禁言三十日 請大家撥空看一下
我完全遵守板規發文,板主卻引用去年的文章數作為證據栽贓我違反板規.
其公告全文明顯的攻擊性及針對性,
板上賣東西的板友這麼多,只有我在完全遵守板規的狀況下被板主這樣用公告攻擊?
而且我認為這標題應是所謂:"利用公告 煽動集眾"
板上公告禁言退文的何其多,為什麼只有這篇要大家撥空看一下?
小組長判決文完全沒說明
2.
板主於7/10在板上承認自己的判決錯誤,又發了篇更攻擊性的公告..
署名為"新莊板主群"
文章代碼(AID):
#1LdhpswS (HsinChuang) [ptt.cc]
標題為: [公告] ykas 解除水桶聲明專屬公告
由上所述,板主繼續使用充滿惡意的公告攻擊我,
雖口說道歉,但由以上的用詞遣字,並未見對誤判的反省,.
板主於承認自己的判決錯誤後,7/8原公告並沒有刪除,
#1Ld0POa0 (HsinChuang) 這篇還是留在板上,跟一般認知的更正公告程序不符合,
且標題是"解除水桶聲明專屬公告"而非道歉啟示
小組長判決:板主 chairlechiu 以公告針對性攻擊違規使用者,
依本案情節給予口頭警告一次。
我非"違規的使用者",而是完全遵守板規發文的"正常的使用者"
整件事情是板主誤判文章數而攻擊我禁言三十日後,
又發文攻擊的離譜情事..
這判決實在錯得離譜!!!
3.
板主指稱所謂的"去年兩篇文章"云云,本板早已經宣判,
我對於板主的莫名指控感到不解..
本板文章代碼(AID):
#1JsZ8Kq4 (L_TaiwanPlaz) [ptt.cc]
[宣判] ykas 申訴 HsinChuang 板主群案
GeminiMan判決:
一、請板主 chairlechiu / hsiaofan1026 於三日內發布更正公告。
二、若板主群討論過後,需對該販售行為加以限制,應修訂板規,
而非針對單一板友禁止發表某類型文章。
一、時至今日我當時申訴的該篇公告
#1JXDRNRB (HsinChuang) 也還是留在板上,
也沒有刪除,跟一般認知的更正公告程序不符合,
二、又再次發生針對我發表某類型文章的莫名判決及公告,
板主群未有任何檢討改善,反而更變本加厲的使用公告攻擊我,
關於板主群累犯/變本加厲的部分,判決文完全沒說明
4.
我認為板主確實違反"板主權力義務規範"及"使用者條款(站規)"
五、板主的罰責:
(3) 板主不可煽動使用者集眾,造成看板混亂之事,違者將取消板主資格並且半年
內不得申請擔任任何看板板主。
[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1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板主這兩篇公告完全是且"誹謗、不實、攻擊性"的公告
也都沒在判決內文中說明
5.
依照判決,這兩篇公告已經達到口頭警告標準,但似乎不需要更正或刪除?
6.
這判決意味著,板主可以莫名發兩篇公告攻擊完全沒有違反板規的正常使用者,
只要口頭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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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kas (123.0.58.45), 08/05/2015 16: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