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ify ( 愛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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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talk520) 判決文
時間Thu Apr 23 13:38:03 2015
※ [本文轉錄自 aimify 信箱]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標題: 判決文
時間: Thu Apr 9 14:03:56 2015
小組長:
先說結論,我仍舊不服你的判決。
不服判決之理由有以下兩點:
一、 板主不配合給予使用者申訴證據,不需給予某種程度的懲誡?
二、 針對「蓋沒力」之諧音不為人身攻擊。
首先,針對jerry11006在我決定申訴,去信跟他要被刪除之原文,屢次不回應。
組規這麼寫著:
(1) 申訴板主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非被處分人,欲申訴板主處理板務作為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
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申訴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兩週。
申訴者欲申訴,必須要有相關文章證明。若無,則被視為程序不服,
而遭受一定的行政處分。換句話說,這樣的文章是必備的,不可或缺
的。既然如此,為何在使用者需要這樣的重要文件時,可允許板主一
拖再拖、甚至是三催四請?
12/26 第一次討
12/27 第二次討,因看見板主已在板上行使板主行為卻不對我的信件
有所回應。因此再去信討。板主卻回應,會將水桶處分變更為
警告,而非將原文寄還給我。
1/19 第三次討,隔日(1/20)才將被刪除的文章寄上。然,只有被刪
除的原文,而無當初刪除的水桶公告(我去信要求兩者都要給)。
我在組務這裡所提出的申訴時間是,1/5。我甚至可以合理懷疑,
板主是驚覺我認真的提出了申訴,才不得不為之。
你在判決當中寫著:
依據組規
#1I4uXdWG (L_TaiwanPlaz) 3-2 說明:
相關證明文件可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
使用者若遭受板務處分,亦可直接將原文寄至信箱,再由信箱直接轉錄。
若為遭受板主刪文處分,則可請求板主提供原文,板主有提供原作者原文,
以利使用者進行申訴之義務。
如果板主的確有提供原文的義務,那麼,為什麼可以容許板主屢次
忽視使用者的要求,直到使用者「真的」在組務提出申訴了,再次
的要求後,板主才願意將原文寄還給使用者呢?
若當中,使用者因此而遭受了組務這裡的處分,當中的權益受損,
板主能負責嗎?然後與小組長之間信件一來一往之間,所受到的
時間、權益損失,對板主而言,根本不痛不癢吧??
如果,小組長這邊,不能針對對板主這樣失職的行為,有一定的警告
或是口頭懲處,是否就是在變相的縱容板主,不需尊重使用者申訴的
一定權利?
第二,法律之中,針對所謂的人身攻擊,是涉及「誹謗」、「公然侮辱」等概念。
「侮辱」,以非具體事實之指摘陳述,使人感受到不快,足以貶低他人社會評價。
「誹謗」,以具體事實之指摘陳述,致使他人社會評價下降。
首先,carmy的音譯,就是近「ㄎㄟ ㄇㄜ˙ ㄌㄧ˙」,然,
並無一定的中文字可以代表carmy的中譯,換句話說,什麼中
文字都可以帶進去這樣類似的音裡。
而我之所以使用「蓋沒力」之中字,源於carmy2006在任於高
雄板板主期間,其實已不得大多高雄板使用者之支持。在去年
高雄氣爆那天,carmy2006強制封鎖氣爆訊息,要求板友們只
能在一篇文章下方推文告知大家訊息,其他po文者則以鎖文處
置,引起高雄板板友之強烈不滿,最後黯然下台。
「蓋」,有實在的意思;「沒力」,即後繼無力。carmy2006
若是板主一職擔任的好,我想我這樣的稱呼的確是過份了;
然,他板主期間的所作所為,最後導致他黯然下台,難道
不是一種「後繼無力」?而我這樣的稱呼,難道不「符合事實」?
符合事實的這樣的稱呼,有讓carmy2006他在社會中的評價下降
很多嗎?沒有吧,他在高雄板的評價,在我那樣稱呼他的之前,
並無多高;在我這樣稱呼他之後,也不見因此讓他下降更多。
因此,我這樣的稱呼,對他的社會評價,根本不痛不癢啊。既然
如此,根本就沒有「侮辱」與「誹謗」等情事。
再者,侮辱誹謗的阻卻違法事由當中提到:
「善意發表,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利益者;
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當初回應carmy2006為「蓋沒力」板主,主要是他在我的文章下面,
發表一些板規未規定卻有讓原po我以為我的文章有「違規」之錯覺
,這樣的挑釁,我必須有所自保,以一個剛卸任的板主而言,說了
一些會讓使用者誤以為違規的言論,適當嗎?更何況,稱呼carmy2006
為「蓋沒力」板主,我也只不過是把他黯然下台的事實做個適當的
陳述罷了。
因此,我不認為我稱呼carmy2006為「蓋沒力」板主,是一種侮辱或是誹謗。
以上理由,再請小組長思量。
ps.若是不願再次回覆我信件,煩請在信件最後註明,
免得我還要癡癡等待你的再次回信,卻等不到,
浪費我向上申訴的時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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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imify (114.27.108.136), 04/23/2015 13: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