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plepies (蘋果派)
看板About_Life
標題Fw: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受處分與申訴檢舉權說明
時間Tue Apr 7 22:47:06 2015
※ [本文轉錄自 L_TaiwanPlaz 看板 #1L7H-4yt ]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受處分與申訴檢舉權組務說明
時間: Thu Apr 2 18:52:49 2015
依據法務說明
#1Er-BjUE (PttLawSug)
(一)此條項站規於修正前仍持續發生效力,組長應留意板主之板規、決定是
否已非"暫時限制",而係"完全剝奪"使用者基於前述站規賦予使用者之
權利。若然,則請組長裁奪情事,予以適當之處置,以維護使用者基於
站規所擁有之權利。
站規賦予使用者之權利不可被"完全剝奪",
但可"暫時限制"。
故組務原說明撤銷,
本小組內之看板 (小組內所有看板)
使用者若因違反板規,
而遭受板主處分,若處分屬「暫時限制」,(十年以上水桶除外)
則暫時剝奪使用者於原看板之檢舉/申訴權,
受處分人提出檢舉他人或申訴他人之案由,
板主得不受理。(含看板、水球、信件檢舉/申訴)
關於使用者本身遭受處分的申訴/檢舉案,則依據組規可與原板主進行溝通後,
於組務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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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93.8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427971972.A.F37.html
※ talk520: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4/02 18:55
修改部分說明內容。
※ 編輯: talk520 (1.34.15.88), 04/06/2015 00:50:40
※ applepies:轉錄至看板 PttLawSug 04/07 22:3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pplepies (218.173.76.122), 04/07/2015 22:47:06
1F:→ applepies: 想了解一下,該小組長這樣子解釋算合理嗎? 04/07 22:47
2F:推 aimify: 我也有相同疑問,希望請GM幫忙解惑。 04/08 13:00
3F:→ goodman: 講白一點 就是他被我鑽漏洞後 趕緊弄了一個「當你被水桶 04/08 16:32
4F:→ goodman: 後 等於被"完全剝奪"任何一切申訴檢舉權 他要這樣解釋應 04/08 16:33
5F:→ goodman: 應算是OK 只是有沒有保住面子的問題而已 04/08 16:35
6F:推 goodman: 對了忘了說 新解釋無法溯及既往 當時的規定 沒寫就是沒寫 04/08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