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man (好人)
看板About_Life
標題Fw: 申訴溝通信
時間Fri Feb 27 18:58:13 2015
※ [本文轉錄自 goodman 信箱]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標題: Re: 申訴溝通信
時間: Fri Feb 27 18:09:29 2015
您好:
使用者另提出的說明,組務無法依其理由進行改判,
若使用者不服,可提出上訴。
talk520
※ 引述《goodman (好人)》之銘言:
: ※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 群組裁示公告內容可修改原內容,或發布新公告。
: 上面這個我就不再討論 因為是事實 你說了算 我講再多也不會有用
: : 另使用者所提出之
: : 〔被亂刪除的文章「不只我一人」 權利受損的可不只我一人〕
: : 本組不受理代位申訴,同現任法務站長longbow2意見,
: 我知道你會這樣回 反正就是官腔
: 這種說法,聽起來的確是條條有理
: 但卻也只是無視道理的辯言罷了
: 今天我權利受損、別人的權利也一同受損
: 今天我吃了黑心油、別人也吃了黑心油
: 我告了魏應充之後 法官判定我可以去找對方退錢 卻隻字不提別人也可以去退錢
: 然後說:別人又沒告他
: 還真他祖宗anyone的合理
: 1.我完全沒要求andy5438要得到什麼應有的處份(就算有也罰不到了)
: 也沒要求其他板主要受到什麼連帶的處份
: 但現在卻連個「板主貼回原文」的要求都辦不到?那我當天被亂刪文就活該倒楣?
: ptt保障使用者發文的權利呢?
: 這就是你的專業
: 2.不讓板主整串回貼 這我可以理解 我要求板主回貼整串被你打槍也是可以預期的
: 但你完全沒仔細去想想 藏在這個要求裡面的議題是:板主至少要回貼我那一篇
: 我受損的權利換不到一篇板主回貼的文?
: 這就是你的專業
: 反正權利受損的只是個使用者 讓他吠個幾下他就會自討沒趣的走了
: 搞好自己與板主之間的優良關係才是優先事項 是吧?
: 你錯了 這世上是講道理不是講條理的 就算是人治的ptt也是如此
: 這根本不符比例原則 與 本申訴文的訴求
: 這就是你的專業
: : 全文L_LifeJob亦收錄至(z>7>2),
: : 以下節錄文章內容:
: : 對板主處分不當的申訴,
: : 有一定的受理程序,
: : 受處分者必須與板主完成溝通,
: : 組務才會受理。
: : 非受處分者與板主如何溝通?
: : 或許受處分者已經接受了處分原因,
: : 但有若干非受處分者卻仍不接受,
: : 則難道板主必須一個一個都溝通?
: : 如此板主的負擔過重,
: : 組務板的負擔也會相對過重、案件量暴增,
: : 故組務不接受非受處分者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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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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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goodman (1.165.29.44), 02/27/2015 18: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