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man (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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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talk520) Re: 申訴溝通信
時間Fri Feb 27 18:57:51 2015
※ [本文轉錄自 goodman 信箱]
作者: goodman (好人)
標題: Re: 申訴溝通信
時間: Fri Feb 27 17:20:01 2015
要改判請重新發表宣判文 以彰顯效力
而不是躲在原文改一改就當沒事
且 本人申訴文的訴求 是要求在位板主重新張貼該討論串
被亂刪除的文章「不只我一人」 權利受損的可不只我一人
你不該認為我自己去貼一貼就好 而無視了其他人的發文權
※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您好:
: 組務已於2015/02/27改判,
: 請參考 #1KxUjH3z (L_TaiwanPlaz)。
: talk520
: ※ 引述《goodman (好人)》之銘言:
: : 一、
: : 同申訴文所述:有問題的是orzmm的文章,要不要
: : 討論他的文章有沒有違規,我管不著;但我的文章
: : 內文就是沒有任何的爭吵、違規之處,為何被刪?
: : 二、
: : 戰文要鎖、要刪,只要戰文有違規板主就可以刪,
: : 這點我也認同,但orzmm那篇算戰文?別笑掉人家
: : 大牙了吧?該文哪裡引戰?他只是在陳述一件「他
: : 認為如此」的事情,這算什麼引戰?
: : 你說底下推文吵了起來?那就去桶推文的人啊!文
: : 章內文如果沒違規,那為什麼能刪?這類型的文章
: : 本來就是踩在刀口上,你現在硬要說他違規引戰的
: : 話,台中板可是有「黑名」這種相同類型的分類啊!
: : 黑名文就不會引戰?活在烏托邦的世界嗎?根本就
: : 是雙重標準。
: : 三、
: : 承二所述,orzmm的文章有沒有違規?我在一就說
: : 過了:我管不著。我只需要討論我的部份:
: : 我那一篇「陳述一件事、內文沒有任何爭吵、沒有
: : 任何違規處」的『合格文章』被胡亂刪除,申訴後
: : 組務卻以:「頭篇有違規,所以可以串刪」這種理
: : 由來宣判,實在是鬼遮眼;頭篇有違規就去刪頭篇
: : 不會嗎?串刪是哪個天朝法官做的鬼判定?
: : 更別說,頭篇有違規,那有處罰他嗎?根本沒有啊
: : !沒被處罰的文章你說他是引戰文?這藉口連韓國
: : 人都無法接受。
: : 我的看法就是:我的內文有違規,被砍我就認了,
: : 但我內文哪裡違規?哪裡引戰?沒有任何違規的文
: : 章就有一把站規的保護傘撐在上頭,你無視這一點
: : ,自行替台中板板規的爭吵可刪可鎖條文做了擴大
: : 解釋,這行為顯示出了,你專業能力就只到此為止。
: : 別再跟我辯:「推文吵了起來」;推文吵起來請去
: : 桶推文的人,我文章合格板主最多就是只能鎖文。
: : 四、
: : 雖然上面廢話了那麼多,但我完全不覺得會有什麼
: : 效用,不可能我這樣講講你就會改判,所以我們就
: : 別再做表面功夫了吧,請組務直接完成申訴溝通信
: : 流程吧。
: : 反正今天過後我台中板的水桶也到期了,有沒有申
: : 訴成功,對於被水桶完的人一點屌用都沒有;只能
: : 讚嘆又是彼鼁勝利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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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ptt法院認證不勘被稱讚棒棒一百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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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極度纖細不可褻玩之大大來推文
以免纖細的你又會覺得被嘲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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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goodman (1.165.29.44), 02/27/2015 18: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