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imiga (一人分飾多角你不累啊)
看板About_Life
標題[檢舉] talk520 回 [申訴] 文
時間Mon Oct 20 22:18:26 2014
一、檢舉人ID: ninimiga
二、被檢舉人ID:talk520
三、檢舉事由:
據
[公告] 群組事務看板 文章類別使用原則
#1GU_0F9m (About_Life)
#1GU_0F9m (About_Life)文中
"[公告][申訴][申請][請假] 等文章 及 群組定案之判決,請勿回文。
違者不公告砍除文章,影響本板秩序情節嚴重者,將水桶一個月。"
talk520 回[申訴] 文
#1KHGoAVc 在About_Life 板上
四、檢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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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HGoAVc (About_Life) [ptt.cc] Re: [申訴] BigBanciao板板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413811338.A.7E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0 Ptt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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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19.106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413814712.A.486.html
1F:→ ra065311: 僅受理事件當事人提出申訴,非當事人或是組長特例要求 10/21 11:57
2F:→ ra065311: 說明者,請勿回應,違者水桶兩週並砍除文章。 10/21 11:57
請問您是群小組那一項職務的資格出來回應檢舉呢 ? 本人向群小組檢舉
引述的是
#1GU_0F9m (About_Life) 的公告文,被檢舉人如已詳閱公告
對申訴案有所陳述理應在申訴中推文而不是 "另外回文至群小組板上"
由於被檢舉人申請小組長實習中,更應注意群小組公告。
謝謝 ra065311 大大您的解釋。 貌似您並非兩造當事人,亦非群小組組長。
4F:→ emily791018: 9/16 ra065311 R: [申訴] L_LifePlan smart1988 10/21 14:18
謝謝您提供資訊,已明白這位使用者的豐功偉業。看群小組長如何處理
這位喜歡在和他無關的事件中回文推文的分身帳號了。
※ 編輯: ninimiga (36.229.219.106), 10/21/2014 18:05:46
5F:推 GeminiMan: [申訴] 細項欄已說明當事人可回文,板主屬當事人, 10/22 09:13
6F:推 GeminiMan: 檢舉案未成立。 10/22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