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gping (原PO正妹的老公)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L_TaiwanPlaz代理小組長Makotoyen
時間Wed May 8 20:32:38 2013
沒選擇不受理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申訴人: gggping
申訴之小組長:Makotoyen / 台灣遊園地組務板 / L_TaiwanPlaz
申訴事由:
一、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二、新增/刪除板主
5>罷免連署中,因程序不符者(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無效)或利用分身ID
發起連署,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
3346 s
5/07
gggping □ [申請] 罷免 Kaohsiung navicrops 申請
根據L_TaiwanPlaz 板
#1HYIDQ8m 小組長 判決
gggping 即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連署。
以上說明,我並非連署中,只在[申請]程序,因此,我申訴小組長處置失當
應對我的處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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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二、新增/刪除板主
0>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以上組規說明
提出罷免前,
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而非,
必須有定案判決當事人
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就字面上來解釋也是如此,什麼一直以來都是這樣! 什麼詭異! 都不能解釋
組規,這樣不能服眾。
因此,我申訴 L_TaiwanPlaz 板
#1HYHmFYp ,我的罷免申請,應無違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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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9.234
1F:推 hateOnas:要跟自身定案判決有關 沒判決的不能寫 05/08 20:41
2F:→ gggping:哪裡有字有寫,要跟自身有關? 05/08 20:46
3F:→ camry2006: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罷免連署。 05/08 20:46
4F:→ camry2006:請問"連署"在哪??? 05/08 20:47
5F:→ gggping:0>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樓上c板主懂了嗎 05/08 20:52
6F:→ camry2006:請回去看看你這行字的上一行!! 05/08 20:55
7F:推 pipiblue:罷免原因給小組長審核的申請,是在罷免連署之前。 05/08 21:00
8F:推 hateOnas:2006 2013年組規改了連署前要先申請 05/08 21:00
10F:→ pipiblue:僅申訴案之當事人才得以提出罷免,但此案依據的是檢舉判決 05/08 21:40
11F:推 kkabcd:依據的是檢舉判決那沒申訴 直接無效對嗎 ?? 05/08 21:45
12F:→ pipiblue:樓上上文中,惟罷免連署案,亦應由當事人提出申訴, 05/08 21:45
13F:→ pipiblue:才不致使用者無從得知板主係為針對哪位使用者的處置失當 05/08 21:46
14F:→ pipiblue:。原因消滅了。 05/08 21:48
15F:推 victoryss:買賣文的分身很多 換一支分身來違規然後連署就好了阿 05/09 03:33
16F:推 victoryss:何必來這讓大家糗你的中文呢 05/09 03:33
17F:→ camry2006:勝利 分身已經違規過囉 本尊還刻意去推文早知會被刪 05/10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