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gping (原PO正妹的老公)
看板About_Life
標題[問題] 台灣遊園地組務板
時間Sun Apr 14 17:48:21 2013
6.本小組不受理判決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案件。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三日內補正。若仍未補齊資料,申訴案即予以駁回。
故因程序不符被駁回者,當下申訴案即不再受理,
請使用者確實依照程序規範申訴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台灣遊園地 代理小組長 VOT1077 201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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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台灣遊園地已經有超過一個月的案件未處理
我的案件也已經發文快一個月,快過期了
請問群組長,小組長不處理版務,致使申訴案件過期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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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5.165
1F:→ GeminiMan:案件發生點一個月內即提出,即已符合組規的定義。 04/15 19:10
2F:→ GeminiMan:非組務一個月內無法作出判決,即不作宣判。 04/15 19:11
3F:→ gggping:上面那句我看不懂 04/15 22:17
4F:→ sonatafm2:他的意思是說, 你提案要一個月內提, 他不用一個月內判. 04/16 22:52
5F:→ sonatafm2:也就是說, 規定是凡夫俗子要守的, 刑不上大夫. 結案. 04/16 22:53
6F:→ gggping:了解,就跟板規是規定鄉民的一樣,板主是皇帝,有意見請往上 04/18 20:18
7F:→ gggping:層檢舉 04/1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