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lkiller (冷面殺手)
看板About_Life
標題[問題] 關於罷免板主的規定
時間Thu Jan 3 01:50:37 2013
可以請問一下群組規到底第幾行第幾個字有提到
若連署者被處分無法發文,可以請他人代轉。
以上的這句話呢?
今天一直被句話困擾很久呢
我只有看到群組規有說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於該看板及小組事務板上發文
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分身帳號無效)
組規
#1D1cSa_y (L_PTTAvenue) [ptt.cc] [公告] PTTAvenue 新組規 又說
6. [罷免] + 看板英文名稱 + "板主" + 欲罷免板主
例: [罷免] L_PTTAvenue 板主 hrs113355
請在 LifeNewboard 板發起連署,並於一小時內到組務板及罷免板主所屬看板通
知,且於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證明與板主溝通無效。罷免通知文的
文章標題不需使用特定格式,建議可直接從 LifeNewborad 板轉錄罷免連署單至
組務板並加註罷免通知。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非發起連署之帳號無效)
如果發起人在該看板被水桶,請在組務板上告知小組長,小組長將會代為轉錄,
並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非發起連署之帳號無效)
就是找不到哪一句話有允許他人代為轉錄的字句 可否群組長幫忙解惑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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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25.166
1F:→ bbbing:從規則來看,不就是沒有限定通知人? 01/03 10:11
3F:推 hateOnas:你也沒有在"組務板"上通知小組長啊 01/03 11:39
4F:→ coolkiller:"提出罷免者"不就是本人嗎? 01/03 19:40
5F:→ coolkiller:我有在1小時內水球與私信給小組長 小組長有在組務公佈 01/03 19:42
6F:→ coolkiller:組務的規則確實有寫到"非發起連署之帳號無效" 01/03 19:43
7F:推 hateOnas:組務板 組務板 組務板 組務板 組務板 組務板 組務板 01/03 19:48
8F:推 hateOnas:你的案子是小組長失誤 我的罷免案子也是小組長失誤 XD 01/03 19:50
9F:推 SS327:小組長失誤 那是他的錯啊 01/03 20:11
10F:→ bbbing:所以? 小組長失誤能變成群組長的判斷無效嗎...? 01/03 21:00
11F:推 hateOnas:為甚麼沒人管明文規定的組務板...一直在爭那條大家都知道 01/03 21:12
12F:→ hateOnas:各小組用到爛的水桶代通知... 嘆 01/03 21:13
13F:→ coolkiller:組務板有明文規定限本人 群組規也有提到需提出罷免者 01/03 21:54
14F:→ coolkiller:但卻沒說清楚被水桶的罷免者該如何處置 01/03 21:57
15F:→ coolkiller:而組務卻有明文提到可以請小組長代轉錄並不受上述限制 01/03 21:58
16F:→ coolkiller:hateOnas提出的#1GKOjqS3(L_TalkandCha)裡面也有群組長 01/03 22:03
17F:→ coolkiller:親自現身說法 組規即明確指出告知者需為 提出罷免連署 01/03 22:03
18F:→ coolkiller:怎麼又會另外跟cutesakai代組長說明被水桶者可以請他人 01/03 22:04
19F:→ coolkiller:代為轉錄呢? 01/03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