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標題Fw: [判決] Examination板 coolshit v.s P55555
時間Wed Sep 12 22:46:57 2012
※ [本文轉錄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smart1988 (蒼穹的斯斯)
標題: Re: [判決] Examination板 coolshit v.s P55555
時間: Wed Sep 12 22:35:36 2012
我看懂你的意見了,那就請你直接上訴到群組板吧。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我先跟你說
: 我認為不合理的情況 你如果接受看能不能直接改判決吧!?
: 1.並沒有人提出國考板第五條板規之解釋案,
: 小組長之判決應就該判決是否合乎當時之國考板板規之規範
: 在沒有人宣告板規無效前,板規當然有效力!!
: 2.本人認為並沒有人宣告該項板規無效前,本人之判決合乎國考板板規
: 3.而就該板規是否違反站規
: (1)並無任何人提出解釋案
: (2)亦無本人之答辯
: 4.故,您之判決!所據之事實,並不存在,何已逕自宣告本人判決無效?
: ※ 引述《smart1988 (蒼穹的斯斯)》之銘言:
: : 若要往上上訴,你可以暫緩解桶是沒問題的
: : 畢竟你並不認同我的見解
: : 要推翻我的判決,需洽大組務板
: : 要站規釋疑,則應洽詢法務部
: : 但法務部之回答和所屬板務部的群組長應無實際規範效力
: : 因此你就直接上訴到群組板吧
: : 對於你的相關懲處會和尚未處理的下一案一併處理
: : 如果你沒有要回應的話請告知我一聲囉
: : 如果最後群組板的判決結果是我敗訴,那麼後續的懲處也會一併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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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P55555 (36.233.203.203), 時間: 09/12/2012 22: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