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kplus531 ()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不服 GeminiMan 小組長之判決
時間Wed May 16 19:20:30 2012
若依gossiping板規第十五條所述
第十五條:[警告、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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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輕微、或違規處於模糊地帶或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處以
警告並水桶兩天,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兩週處分。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此條適用對象為
使用者犯行輕微"或"違規處於模糊地帶或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
而非以兩者兼具為必要條件
雖說不知情並不能作為抗辯理由
但我當時確實不是以鬧板為目的發文
不知道是否能夠適用gossiping板板規第十五條
尋求司法救濟
最後得以輕判或改判
如果能因為這篇文章得到群組長寶貴的回覆
我將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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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1
1F:推 GeminiMan:看板事務僅至小組長層級。 05/16 19:25
2F:→ jkplus531:敢情這邊也是G大判決 多多指教 ˊ口ˋ 05/16 19:25
3F:→ jkplus531:但置底第二篇受理要項第二點 和 組務版公告判決結果部分 05/16 19:32
4F:→ jkplus531:有提到可以上訴 或組務糾紛有特殊定義 煩請指教 感謝 05/16 19:35
5F:推 hateOnas:到底要不要改過期的東西啊 嘆 05/16 19:46
6F:→ jkplus531:我想應該還是可以上訴 跟新版同期的東西 05/16 19:52
8F:→ jkplus531:群組長權力第二條 唯小組長與群組長為同一人時 05/16 19:55
9F:→ jkplus531:應責成他人代理判決 05/16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