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d (專門去海邊挖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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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申請] SongShan 松山版主tsd
時間Sat Mar 10 20:18:19 2012
※ [本文轉錄自 L_TaiwanPlaz 看板 #1FMkkM7l ]
作者: Geforce2GTS (小蔚) 站內: L_TaiwanPlaz
標題: Re: [申請] SongShan 松山版主tsd
時間: Sat Mar 10 13:50:11 2012
※ 引述《tsd (專門去海邊挖蛤)》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請] SongShan 松山版主tsd
: 時間: Sat Mar 10 07:20:15 2012
:
: 我想請問小組長,系統連署期滿了,需要審核多久??
: 松山板很久沒板主了,希望能盡速審核,讓板主能夠上任
: 已經依照程序申請,請依規定,以申請文當下所附的的連署證據計算票數
:
: 連署板主在生活群組是申請制,只要發起人沒提申請,連署文怎樣都是沒意義的
: 過去有同時兩三個人連署板主的案例
: 但最後結果也是依第一個到小組組務發申請文審核成功的當板主
: 也不是依發起連署的先後或是連署票數的高低來計算結果誰當板主
: 小組長在審核期間的票數不予計算(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這是生活群組的規定
: 審核需要時間,不能因為審核期間連署變化而改變結果,這也會造成認定上困難
:
: 連中華民國法律上的總統候選人的連署書都是以遞交中選會那時的為準
: 應該不需要重複申請...
:
: --
: 人的相聚別離往往存在著定數
: 越是想留住的情分,越是消逝得迅速!
: 也許這就是所謂的命運
: 只是,命運怎麼就是愛捉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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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4.32.22.197
: ※ 編輯: tsd 來自: 114.32.22.197 (03/10 07:27)
: → applepies:支持人數:50 反對人數:55 218.173.78.16 03/10 08:27
: 推 hateOnas:我只是希望過去怎麼做現在就怎麼做 61.230.118.215 03/10 08:59
: → hateOnas:而且過去就有指出這種可能性了 61.230.118.215 03/10 09:00
過去並無強制規範組務"應"於申請當下的連署文為準。
組務雖可選擇以當下申請文受理,然若因爭議考量待連署時間結束再受理也無逾權。
此議題就此結束,該系列文章至今已五篇圍繞在同一地方打轉,
再繼續針對此議題回文將依擾亂組務秩序處分。
請申請人遞交最新連署的統計結果,方便組務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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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_TaiwanPlaz小組長 Geforce2G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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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46.200
※ 編輯: Geforce2GTS 來自: 114.45.46.200 (03/1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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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tsd (114.32.22.197), 時間: 03/10/2012 2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