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立志當眼線)
看板About_Life
標題Fw: [申訴] Nangang版版主pdca任意刪除處分板務文
時間Fri Dec 30 21:20:44 2011
※ [本文轉錄自 L_TaiwanPlaz 看板 #1Ev3CJ5m ]
作者: Government (人府) 站內: L_TaiwanPlaz
標題: [申訴] Nangang版版主pdca任意刪除處分板務文
時間: Sun Dec 11 12:35:27 2011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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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你的ID)government
被 告:
(看板英文板名+申訴板主ID)Nangang版版主pdca
請 求:
(希望判決結果為何?)給予至少警告之處分
理 由:
(您認為板主裁量有所不當之處)
根據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板務得合法在板上建議 我非板主處分之當事人
純粹認為板規的使用與風氣上有問題 故提出板務文
因為板規的使用方式是公共議題 不適合板主私下回應
但是此板主不但刪文還水桶我一個禮拜
舉 證:
(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信件將轉錄至板上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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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4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61.230.10.117), 時間: 12/30/2011 21: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