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udete (芬芳)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政黑板主群 玩弄板規 無聊至極
時間Tue Dec 20 16:39:40 2011
作者 gaudete (芬芳)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申訴] 政黑板主群 玩弄板規 無聊至極
時間 Thu Dec 15 02:11:2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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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gaudete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dreamysky、suwilliam
dreamysky回應:去法院告我
suwilliam不回應,請小組長警告他盡責一點。
三、申訴事由:
明明政黑板規第三章人身攻擊的刑期定在第一條
但用3-1來檢舉卻不受理就結案
一定要用3-2才行
例如:
#1ErGskVa #1EtseUzJ #1EZ9apw5 (HatePolitics)
還有因為排版問題常常檢舉板規2-7-1、2-7-2的
卻只複製到7-1與7-2以及其內容
明明板主清楚明白板友用哪條在檢舉什麼
仍故意用不符板規檢舉格式為由不受理就結案
例如:
#1ErvNYVW #1Ev7_-jB #1EZSKBJ6 (HatePolitics)
這些到底有什麼意義?
明明以前通通都沒問題的!
硬要這樣玩
那提醒一下改一下就好了
硬要人等個一天才能重新檢舉
否則就用一天只能檢舉一次一人的板規來法辦(這條也超無聊,同時被多人罵不就活該?)
無不無聊啊?
而且板規第二章不用檢舉人
板主得知即可處理
既然板主都知道有違規的了
馬上自行處理即可
根本不用再麻煩檢舉人重新檢舉了!
尤其司法實務上不管檢察官或法官
只要罪證明確即可隨時變更適切法條
根本沒有告訴或告發人提報格式或法條錯誤就以程序為由駁回不理的荒唐事!
四、申訴訴求:
回歸以前板務方式,不再刁難上述無聊的不成問題的問題。
若格式或法條有誤,提醒修正後即可原案立即受理,或於判決時逕自更正。
五、檢附證據:
政黑板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7-1.禁止性別、非政治群體歧視或攻擊。
*非政治群體:除非政治團體;區域、南北、分區(北投、天母、小港、南港)等區域
群眾亦屬之;但環保、廢死、人本等涉及政治性議題之團體除外。*
(是否為政治群體由版主認定)
7-2.禁止對台灣各族群群體歧視或攻擊。
例如:客家人、外省人、閩南人、原住民、新住民等族群。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版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10(基礎水桶天數)*(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處理。
違反本章版規之被檢舉人於判決前公開認錯並道歉,且檢舉人願接受即可撤銷檢舉案。
本章之前科與第二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2.禁止以暱稱、簽名檔、諧音、譯音、推文或發文攻擊版友。
公幹單一版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版友由版主認定)
第四章 檢舉及申訴制度
檢舉文格式統一:
標題請一律用 [檢舉] (AID碼)犯規ID 版規
範例:[檢舉]
#1C4z9MCS bonju2 2-7西斯語
未來若不依照格式版主有權拒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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