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rowFollow (芬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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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板務] dreamysky自證觸犯刑法165條?
時間Wed Dec 7 00:23:54 2011
作者 SorrowFollow (芬蘭)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板務] dreamysky自證觸犯刑法165條?
時間 Thu Nov 10 00:58:0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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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reamysky:敝版板主不會冒著侵害著作權的風險重貼他人文章 11/10 00:50
→ dreamysky:申請案述無法受理! 11/10 00:51
dreamysky證詞得合理推論該關係刑事案件文章確實留存
但當時政黑三位板主涉重嫌故意隱匿
最好你轉貼ameno信件和bonju2包庇你時或轉文到組務板時
就都忘記什麼叫著作權法啦
第 165 條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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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reamysky:先去證明我有隱匿吧...攤手 11/10 01:05
→ dreamysky:還是我有偽造、變造、湮滅?= =a 11/10 01:06
→ dreamysky:還有請問SF哪隻眼睛看到我自述『該文章確實留存』? 11/10 01:10
→ SorrowFollow:別躲啊 你可以轉貼別人文章到組務板 怎沒著作權問題 11/10 01:10
→ dreamysky:請去告我~謝謝! 11/10 01:10
→ SorrowFollow:你連有沒有留存都不講 板主這樣當的哦? 11/10 01:11
→ SorrowFollow:你們不講 當然就當作有留存 不然講清楚很困難嗎 11/10 01:11
→ dreamysky:我個人沒有留!謹此! 11/10 01:12
→ dreamysky:那天的推文我不是講的很清楚我不知道什麼事了嘛? 11/10 01:13
→ SorrowFollow:關你個人什麼事?文章被刪都會自動存檔 11/10 01:13
→ SorrowFollow:你去弄清楚什麼事是你的責任與義務 怪我? 11/10 01:13
→ dreamysky:我怪你啥啦(呵欠) 11/10 01:15
→ dreamysky:我的責任與義務可不是你要我重新貼文我就貼文 11/10 01:16
→ SorrowFollow:你個人沒留 但系統有留 還想狡辯啊? 11/10 01:21
→ dreamysky:那你去問站方吧~小板工權輕位賤,資源回收桶會洗文 11/10 01:23
→ SorrowFollow:如果文被洗掉 說出來很困難嗎?很可恥嗎? 11/10 01:28
→ dreamysky:就算文還在也不會重貼~就這麼簡單! 11/10 01:28
→ SorrowFollow:不回應是什麼意思?看人辦案的啊?因人設事的啊? 11/10 01:28
→ dreamysky:眼鏡蛇認為違規就違規~不判違規就該辭職回家? 11/10 01:29
→ SorrowFollow:那你重製別人文章到組務怎麼沒有著作權問題?再扯啊 11/10 01:29
→ cobras775:我們板主 隱藏不在站上 卻可以一直看到回文 嘖嘖 11/10 01:29
→ SorrowFollow:文到底存不存在 不敢講是不是? 11/10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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