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
標題Fw: [討論] luee版主不當判決事件
時間Sat Dec 3 11:26: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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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 看板: L_PTTAvenue
標題: [討論] luee版主不當判決事件
時間: Fri Dec 2 23:31:15 2011
請問小組長,關於CCRomance版主luee之不當判決到底有沒有下文?
我11/21被水桶+劣退,等了三天PO申訴文,然後繼續等待到今天,也快兩個星期了。
我並不是不知道小組長和luee日理萬機,但是都已經半個月了,然後一點消息都沒有。
我們這些受害者的權利和這些偉大高高在上的版主的忙碌難道就這麼不成正比嗎?
一篇莫名其妙的劣文,讓我在很多看板沒有發言權利。而這篇劣文根本就是於法無據。
因為這個亂劣文的偉大版主很忙,所以我們這些受害者就活該被莫名其妙的受到懲罰?
於法於理都說不過去!!!
小組長對版主的體諒不代表版主可以踐踏我們的權利。如果今天亂劣文可以如此傲慢的
拖時間,那麼這種制度變相的就是給版主亂劣文的機會,然後故意透過不理、漠視等惡
劣態度,嚴重侵害我們這些無辜使用者在整個PTT發言的權利。
使用者和版主雙方極度不對等下,倘若站方、組方又透過訴訟程序方面的拖延時間,那
麼無疑是在協助版主侵害使用者的權利。這絕對不是一個良好的管理高層應該有的作為
和態度。這種制度只是放任惡劣的版主傷害無辜使用者。
以形式上的公平面對版主和使用者,只是貫徹了表面上的平等。然而,版主亂劣文,拖
時間並不會怎麼樣,就算後來發現版主劣錯,也不會受到甚麼懲罰;但是使用者被劣文,
一方面要負擔所有的申訴成本,又要承擔被亂劣禁言後果,事後也沒有甚麼補償。
雙方權利如此懸殊,但是承擔後果卻又是明顯的對使用者不利,如果站方組方又繼續在
程序上偏袒版主,那麼真的就是致使用者於死地。
在此懇請小組長,請儘速審理所有遭受到luee版主不當水桶+劣文之判決,並對luee提出
定時回覆之限制,以維實際的審判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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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39.20
※ 編輯: yTim5566 來自: 1.160.239.66 (12/03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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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yTim5566 (1.160.239.66), 時間: 12/03/2011 11:26:19
1F:推 ganbaday:11/24到現在才一周 急什麼... 12/03 18:56
2F:推 sediments:不上線一週就要說明 都一週多還不處理 慢什麼.. 12/03 19:55
3F:→ MIKEmike07:顆顆,選擇性回文 12/04 02:20
4F:推 MIKEmike07:我發覺一樓小組長好像不懂得民間疾苦..hrs小組長辛苦了 12/04 03:17
5F:推 rocfrank:一樓好大的官威啊!儘管我們能體會小組長無給職下的辛勞, 12/04 08:35
6F:→ rocfrank:但長久面對煩擾的組務,是不是服務的熱忱不在了?鬥志被消 12/04 08:38
7F:→ rocfrank:磨了?這些都是人之常情。但不要連專業都被扭曲了,怎麼說 12/04 08:40
8F:→ rocfrank:出違背經驗法則的話呢?絕大部分的大板那個板主不是兢兢業 12/04 08:42
9F:→ rocfrank:業在管理板務,有看過超過一個禮拜以上不上線處理板務的 12/04 08:43
10F:→ rocfrank:板主嗎?此行為不會被板眾炮轟嗎?為什麼人家做的到,你卻 12/04 08:45
11F:→ rocfrank:認為是正常現象呢? 12/04 08:46
12F:推 MIKEmike07:luee後台蠻硬的...多位高層力挺= =! 12/04 09:00
13F:推 sediments:等這個月忙完 我會走司法途徑 12/04 15:50
14F:推 sediments:到時可以在台北地方法院辦個聚會?? 12/04 15:52
15F:推 ganbaday:PTT人手嚴重不足,我的申訴檢舉過了八個月才有判決下來, 12/05 01:05
16F:→ ganbaday:而且有判決我就很安慰了,GM接任之前很多案子是石沉大海 12/05 01:06
17F:推 MIKEmike07:你竟然提到GM...顆顆顆顆,這是在偷婊? = =! 12/05 01:09
18F:→ ganbaday:另外,高層只有站長才有用~管得到那小組的只有GM/OK/無名 12/05 01:09
19F:→ MIKEmike07:說真的,你們小組長真的不要跳下來,自己點火... 12/05 01:10
20F:→ ganbaday:沒什麼好表的,他做事很法治了,只是空缺真太多忙不過來 12/05 01:10
21F:推 ganbaday:我只是陳述事實。現實中被告或告人,超過半年是基本的 12/05 01:12
22F:→ ganbaday:我們學校還有"按個贊"也被告,雖不起訴也是要白跑兩趟, 12/05 01:13
23F:推 MIKEmike07:不是在說你,我是說小組長不要下來跟鄉民打嘴砲! 12/05 01:14
24F:→ ganbaday:但還是得照制度去跑。 12/05 01:14
25F:→ MIKEmike07:只是這次luee每天都有上線卻一直拖是事實! 12/05 01:15
26F:→ ganbaday:這標題是討論吧? =_= 12/05 01:15
27F:→ MIKEmike07:恩啊= =! 12/05 01:16
28F:→ ganbaday:那還是只能按程序跑阿,組長亂懲處,上面也是有長官的=_= 12/05 01:16
29F:→ ganbaday:我公告請板主回答,板主7天不理,我寄信過去還不理,我才 12/05 01:17
30F:→ MIKEmike07:也是啦,不過你想想如果今天我被劣,若勝訴消劣,那我 12/05 01:18
31F:→ ganbaday:能下判決給懲處阿。除了站長以外,上面都有長官的 12/05 01:18
32F:→ MIKEmike07:這過程中所損失的:發文,P幣...無法補救啊! 12/05 01:19
33F:→ MIKEmike07:況且我覺得勝訴但已經消劣額度還是照扣很不合理! 12/05 01:20
34F:推 ganbaday:很早就有人提過了,這個去找寫程式的站長吧... 12/05 01:48
35F:→ kugga:L_PTTAvenue那邊判個案子判個百八十天 倒是靜板提出不到三十 12/05 02:29
36F:→ kugga:秒就立刻核準了 這緊急機制啟動的還真是有效率 12/05 02:30
37F:→ rocfrank:小組長一直都有上線,只不過在盤算什麼就不知道了! 12/05 03:35
38F:推 shaichi5566:嗯阿 12/11 11:18
39F:推 GeminiMan:看板申訴僅至小組長層級。 01/24 04:44
40F:→ GeminiMan:小組長 hrs113355 業已定案判決m 01/24 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