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jpeng (大蛋)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不服 L_Astrology 判決文
時間Tue Aug 2 11:03:32 2011
※ 引述《doze (風靈)》之銘言:
終於等到回應了
: 一、帳號部站長並非因此案不成立而不協助查詢帳號
: 乃因認定此案並非一般認定之看板事務而不予處理
: 認定上主要非由Violation之判決,更因sjpeng非第一次騷擾看板使用者而被投訴
: 與jawater是否被判定有罪無關
^^^^^^^^^^^^^^^^^^^^^^^^^^^
那為什麼
#1EDMSFNq (L_Astrology) 內文裡要補上這句
因Violation判決[#1D6DUA2K (Violation)]確立,予以警告一支
阿不是都說無關了嗎 還確立什麼 ?
: 送帳號部詢問主要是針對:未來一年不得擔任本組板主的帳號為一個或多個
這個我就有很大問題
既然非一般看板事務 為何小組長還會上呈 小組長應該不會對於這些法規不瞭解
更別說還要查詢是否多重帳號 未來一年不得擔任本組板主的帳號一個或多個
因為送帳號部都不會受理了 那還怎麼查
那
#1DW8s4il (L_Astrology) 此篇公告文裡的
因 Violation 判決已然確立,故先行暫停 sjpeng 板主職務
待ID_Multi查詢多重帳號是否確立後,再行處理申訴
這兩句話 小組長該如何做解釋
: 二、此案從重判決的主因:sjpeng並非首犯
: 2010年10月即因多次以各種方式惡意騷擾momobear0131被判決成立兩次
: 私下也遭板主timking投訴:s私自擅用職權收錄該使用者不允許收入之文章
: 雖曾被timking刪除,但又找出備分放回
: 法務判決才過了一個多月又故態復萌
什麼故態復萌 完全是不同件事..
m 版友事後有寄信跟我致歉 她不是那種不懂羞恥的人 在亂罵一通後還懂得自己有錯
而當初在蟹版文章裡
我與 tim 是各負責不同的工作
私意將我認定為當事者 再私意刪除我負責的文章 那這些他有沒有和您投訴 ?
我負責的文章裡 每篇我都差不多知道 為什麼被刪除卻沒被知會
那是我負責的範圍耶
於看版的文章 他只要在合乎法規下 我沒有多說任何一句話
: 此次sjpeng利用板主身分接近並又以各種方式騷擾使用者aogoco
: (某些證據較為私人,aogoco不願公開,群組長如需資料可私信討論
: 含簡訊+msn+電話+ptt水球記錄)
: 顯然是故意為之,並非無心之過或基於熱心
那我也可以提供些比較私人的資料阿 小組長您要嗎 ?
還是您只單依的聽信該版友的訊息就得知 ?
我這也有簡訊+電話+msn+ptt水球紀錄 問您要不要看 結果依然是不回應
還是您只聽信一方之詞 ?
: 三、sjpeng於2009年4月17日成為巨蟹板主直到2011年3月16日被暫停板主職務為止
: 曾多次因不願與使用者溝通看板事務、堅持己意而遭投訴
: 使用者意見並非背情,也僅要求事緩則圓
: 卻每每需使用者爭論至幾近罷免,方才勉強同意與使用者略為溝通
: 雖在任僅2年,此事卻已發生至少四次以上(文章雖未留存、歷任板主均可為證)
: 遑論與每任共事板主於台面下其餘之大小紛爭
都是同一批人而已
其中版規改了幾次 制定一套恰當的罰則讓蟹版的版面不至於混亂
設計一些徵文活動與猜謎遊戲 讓蟹板不至變成聊天嘴砲的地方
都是同一批人而已
即使那些人要去罷免 我其實不會反對
因為當時還是有反對那些人的版友 只是小組長您不知道
而且說我勉強同意.. 我都不知道我哪邊勉強同意過 orz
如果是要依特定使用者的意見為主 那給他們當個板不就好了 ?
有人支持 就必有人反對 一個版的使用者 不是那些少數
而且 小組長 我寄信給您多少次 向您詢問
都很少會收到回信 那我該怎麼與小組長溝通 做詢問與管理板面的參考依據
: 基於一、二兩項,於公 - 違反作者意願強硬收錄文章、
我負責的範圍 要做刪文增減的動作應該是由我負責
而不是略過我 私意將我試為當事者 擅動我職責內的事物
在由該版友直接向我提出申請時 文章也移除
: 於私 - 被投訴利用板主身分接近女性板友、騷擾兩位女性板友
哪句話有利用是板主身份接近 ?
一個人跑過來說要找我去跨年、去墾丁 娃 我都沒有在說怎麼這麼主動想靠近我
只因沒有跟我見面就告我騷擾喔
要說我是利用板主身份接近 也得提出些證明文件吧
要告我騷擾 也請看清整件事情的原委吧
有因 才會有果
: 本人認定sjpeng不適任板主
: 基於一至三項原因,請群組長慎重考慮通告所有小組長
: 審慎考慮sjpeng如此行為是否可任本群組板主
: 十二星座帶小組長 do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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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55.206
1F:→ falltrace:是一般看板事務 因為這是蟹板自己當初訂定的板規 08/02 11:05
2F:→ falltrace:你第二段 收的行為根本與你的解釋一點關係都沒有 08/02 11:06
這也是我當初和 tim 講的 那是由我負責 請他不要再擅動
在當事人沒有連繫之前 我放回 連繫後即移除
誰知道是不是因為私怨擅自移除我負責的文
※ 編輯: sjpeng 來自: 61.57.55.206 (08/02 11:11)
3F:→ falltrace:不要轉移焦點 你憑什麼收錄 08/02 11:21
我也希望別轉移焦點
憑
PttLaw 板 z - 2 - 14
14. ◇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longbow2 [05/30/11]
一、責任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二、權限:
(3) 文章保留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我對於我負責的整理範圍 有沒有權力這麼做 ?
那為什麼明明我盡自己的本份做份內的事 被不負責此區塊的板主介入 也沒知會一聲
這不是同事間相處的尊重
※ 編輯: sjpeng 來自: 61.57.55.206 (08/02 14:40)
4F:→ falltrace:原po不願意被你收入 08/02 17:16
您.. 怎麼了 ? 不要模糊焦點 關於您這問題 我想上面已經回答過
那些文是很久前就已經留存在 而該區塊是由我負責管理
如果突然改變心意不留文 那是不是該與我連繫 而不是藉另一位板主之名
在本人與我信件連繫後 我也隨之
移除
※ 編輯: sjpeng 來自: 61.57.55.206 (08/03 09:03)
5F:→ falltrace:你真的不想讓我們幫你留面子耶 08/03 11:23
我說的是事實 而不是一再的被模糊焦點
我可不認為被污衊騷擾叫留面子 謝謝您們的厚愛
※ 編輯: sjpeng 來自: 61.57.55.206 (08/03 14:07)
6F:→ aoitkany:很明顯的從你的回話顯示你跟tim板主嚴重的溝通不良,並且 08/05 23:52
7F:→ aoitkany:有很嚴重的偏見,說真的你有公告跟版友說的哪是你 08/05 23:54
8F:→ aoitkany:負責而哪裡是tim版主負責嗎?而且我想他既然能被選上版主 08/05 23:55
9F:→ aoitkany:必然有一定的公信力,有可能會隨便亂刪你收錄的文章嗎? 08/05 23:56
事實上 即是有
彼此版主間該負責的區域 不是公告跟版友說明 是同事間私下的協調進行
既然我已經早先告知 而他為何會私自認定 並進行刪除我所收錄的文
這個已經是越責的行為了
※ 編輯: sjpeng 來自: 61.57.55.206 (08/16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