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標題[轉錄]Re: [公告] 水桶
時間Sat Mar 19 06:11:05 2011
※ [本文轉錄自 ganbaday 信箱]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標題: Re: [公告] 水桶
時間: Wed Mar 9 16:26:27 2011
我開的警告是
請你現其內與其他版主溝通討論
看是要制定新規定還是什麼
不要成其他版主以及板友困擾
並沒有針對你沒有公告修改版規處理
我也沒有跟你爭那些事實發生經過
看你要不要自己去跟版主溝通
如果他們願意撤銷罷免
不然你不去回應他們罷免你的那些理由
等同你認同了他們講的話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警告也是可以上訴的,你連"事實發生經過"都要跟我爭論,我只好如此
: 請告訴我溝通程序是否完成?
: 至於罷免,PTT的罷免規定根本不用經過我同意,
: 請問我要回應什麼? 都是說過的東西阿
: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 你的版主不服我只有開警告給你
: : 現在提出罷免了
: : 請去回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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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anbaday:證5 組長講警告是對於我不溝通(?) 所以命令我去溝通 03/19 06:15
2F:推 xd11223:真無聊...民意比較重要 03/19 10:37
3F:推 king5014:夠了沒啊... 03/19 16:55
4F:→ tonysd:有夠煩欸 申訴只是一個"流程" 不管小組長怎麼判 03/19 17:59
5F:→ tonysd:你都是會被罷免啦 罷免前一定要經過申訴 僅此而已 03/19 18:00
6F:→ tonysd:判你沒事又怎樣 判你優良板主又怎樣 還不是要被罷免 = = 03/19 18:01
7F:→ watasiku:原來你是跟小組長管大賣場板喔?自己不跟其他板主溝通, 03/19 23:27
8F:→ watasiku:還要牽拖別人,難不成是小組長叫他們別跟你溝通的喔…。 03/19 23:28
9F:→ watasiku:下台也不是小組長造成的,很明顯自招民怨被罷免的,怨誰? 03/19 23:30
10F:→ ganbaday:我對合乎規定的罷免沒有意見 文內訴求已經很明白 03/20 20:36
11F:→ a325000:那為什麼3/9的判決你3/19才要申訴? 03/20 23:09
12F:→ goyang:大概是因為一直以為不會罷免成功吧,結果被罷免了才不服 03/21 14:42
13F:→ goyang:所以藉題發揮。 (小蜜桃好無辜… ) 03/21 14:43
14F:→ ganbaday:3/9溝通信中早已表明要申訴 只是待程序完成一併處理 03/21 20:41
15F:→ ganbaday:刻意延至現在,就是避免被扣帽子: 故意拖延程序 03/21 20:42
16F:→ ganbaday:我對符合程序的連署案不怎麼在意,我的訴求是當政者執政 03/21 20:44
17F:→ ganbaday:應有合理的規範,判決是種將規定套到事實的過程 03/21 20:47
18F:→ tonysd:我開始覺得這已經不是開個板就能解決的事情了 03/21 21:34
19F:→ tonysd:自己去開個站可能會開心一點 站規都可以自己定 03/21 21:35
20F:推 kdy:你應該思考一下為何一堆人投罷免贊成票,這才是你該在意的重點 03/22 23:28
21F:→ hateOnas:我是覺得是因為小組長做法可議啊 03/23 21:10
22F:推 pockpock:我是覺得是因為小組長做法正常啊 03/23 21:18
23F:→ victoryss: 是覺得是因為小組長做法議常啊 03/24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