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OfJune (六月雪)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dierguarder bonju2 聯手陷罪 違法違憲
時間Tue Sep 28 22:16:56 2010
由
#1CeT-Aed (About_Life) 可知
dierguarder 無視 bonju2 判例與板規
寧願縱放鬧板藍民而陷我於檢舉未果第一篇之不義!
而
#1CeTC6rE (HatePolitics) [檢舉]
#1Cdwf2L4 jimmyliu1217 2-3鼓勵暴力言論
#1Cdwf2L4 [好文] <曹長青專欄>金恒煒開刀 台灣人心疼
推 jimmyliu1217:當初那個打牠鼻子的應該把牠臉打爆才對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3.鼓勵暴力的極端言論。
人家都得到癌症了,還講這種暴力狠話,有沒有這麼仇恨啊?對得起天地良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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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onju2:這裡是政黑板 痛罵政治人物是剛剛好的事 不違規 結案
超級明顯違規
過去政黑判例也是不拘於政治人物(金恆煒嚴格來說也不是政客而是媒體人!)
因為即便對政治人物也不能有暴力相向行為
然而 bonju2 竟然睜眼說瞎話的亂判不違規!
寧願縱放暴力藍民而陷我於檢舉未果第二篇之不義!
如此七天內集滿檢舉未果兩篇就可換得我水桶一支!何樂而不為!
這種板規根本莫名其妙到極點!
訴訟權乃憲法明文保障!
豈有人民自覺權利受損或為人民公義而興訟,
若連訟連敗,竟有法律規定須入獄服刑反省濫訴否!?
這樣誰還敢捍衛自身權益、伸張人權正義啊?
執法判案者只要看告訴人不爽,
就故意讓檢舉不成立不就輕輕鬆鬆挾怨報復成功?
還有每人每天限一篇檢舉文的不公不義規定也是
明知政黑板惡勢氾藍板眾性喜眾暴寡圍剿弱勢泛綠板友
每人只要辱罵一句但對方一天只能檢舉一位
過兩天就檢舉失效了豈不讓超過兩人以上罵不用討的
告訴乃論別人還不能幫忙檢舉
板主還不能主動偵辦
如何保障民主價值所貴在重視的少數權益?
整套板規設計法理邏輯欠佳、文明概念欠缺
刻意圖利氾藍斧鑿斑斑(尤以板主選舉惡法為最!)
感覺就是設計來「設計」(綠)板友動輒得咎用的
玩板需要玩到這樣攻於心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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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40.164
1F:→ klmer19104:先去申請大法官釋憲啊.....ZZZzzzZZZzzzzZZZ 09/28 22:18
2F:→ snowtoya:原PO法律素養這麼好,應該不知道憲法是用來限制國家的... 09/29 00:03
3F:→ snowtoya:特殊情形才有所謂第三人效力XD 09/29 00:04
4F:→ SnowOfJune:沒錯啊 憲法限制政府不得濫權設限甚至"刑嚇"人民訴訟權 09/29 07:01
5F:→ snowtoya:你自己看看你標題寫啥吧XD 板友怎麼會違憲...||| 09/29 07:53
6F:→ SnowOfJune:因為他們算PTT官方基層權力者… 09/29 08:46
7F:推 VOT1077: ^^^^^^^^^^^^^^^^^ 哈哈哈哈哈哈~~~~ 09/29 15:37
8F:→ VOT1077:感謝你 今天帶給我最歡樂的一句話~~ 謝謝~~ 09/2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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