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不服Taiwanplaz組長j3236494cg判決
時間Wed Jun 9 11:13:49 2010
本案維持小組長原判。
推文爭吵這部分屬於主觀裁定
板主合議認定不達處分標準 在合理範圍內 組務尊重板主裁量
各版對於版務相關的執行各有標準
如部分看板公告文一經發佈逕行鎖文禁止回應
部分看板允可使用者進行討論等 這部分並無強制標準
但為避免公務文章流於閒聊或是造成爭議影響正式性
小組長建議板主可突顯公告之正式性 這部分也請板主參酌
群組不另干涉
※ 引述《happinessum (Lamperouge )》之銘言:
: 板規寫了不得在推文內爭吵 板主要解決
: 台中板板主沒有解決到 卻是放著不管
: 板主還開分身在公告推文裡聊開 這是知法犯法吧
: 第二 這裡的可原諒 我覺得身為管理人 就是拿到其他一般人沒有的權力
: 他知法犯法 水捅卻又只針對少部份的人
: 他在組務版回應中亦承認自己有情緒上的不良影響判決結果
: 他何來公正之言
: "但板主仍需管控推文以避免紛爭存在,公告內文亦請板主
: 以較為正式之言詞發表,以免使得下方評論淪為閒聊。"
: 板主發了文又在底下用分身來推文是那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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