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de22 (愛世代)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hrs113355判決dan192罷免案無效案
時間Mon May 24 23:18:33 2010
hrs113355判決dan192罷免案無效!
文章代碼(AID):
#1B-edO-m (L_LifePlan)
罷免原因:
1.要職業攝影師當板主,也交給版眾投票,而不是黑箱後當選
2.當選後不顧民意照自己意思修改版規
3.拿不存在的版規說要劣退版務建議文章,不給討論版務
4.用版主權利改人家標題做為打擊手段
5.選版主請直接給版眾選出,沒有民意基礎,爭議不斷
連署結束時間: (1275907384)06/07/2010 18:43:04 Mon
第3點已經由小組長判決
卻說沒有討論完成!
難道真的要不顧民意,不查原因?一路相挺?
文章代碼(AID):
#1BwchqMk (L_LifePlan)
文章代碼(AID):
#1BuF56t9 (L_LifePlan)
第4點有有小組長完成判決溝通完成
所以只要小組長不判決有缺失就不能當罷免原因?
還是長官們不敢給民意決定一切?
只希望有各民意為基礎的版主有這們難?
沒有民意基礎的人當板主而且又是爭議很大的人管理版務
當然天下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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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44.43
1F:推 hateOnas:只有第四點 第一二三點勒? 罷免原因亂寫無效 05/24 23:32
2F:推 zick0704:組規的意思是,如果程序跑完但還是不符民意,就用罷免來 05/24 23:54
3F:→ zick0704:來決定板主去留。(意思是行政程序要跑完才輪到民意救濟) 05/24 23:55
4F:→ zick0704:就事論事,小組長是依照群組組規賦予他的權力依法行政 05/24 23:56
5F:→ zick0704:如果小組長照現在情況同意你的要求,不是陷自己於不義? 05/24 23:57
6F:→ bbbing:想不出好理由就別亂塞理由給人鞭打 05/25 00:57